第71章 恶魔与天使(第2/3页)

原随云还是头一回听她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背后议论别人,又试探道:“倘若有一个人与楚留香为敌,那个人不像楚留香一样装逼、风流,他情有所钟,你是帮楚留香还是帮他?”

红袖转过头去,说:“这没有可比性。”

“你会帮那个人吗?”

红袖摇了摇头:“这是道德与法律的探讨,不能抛开法律,只谈道德;也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楚大哥装逼也好、白嫖也好,都只是道德问题。但是楚大哥的敌人应该是突破法律底线的问题了。法律是文明社会的最后一道屏障,就道德而言,人人都不是圣人,可以原谅,但是突破法律的事是灾难性的。突破法律大多数就是严重地失德。”

原随云目光幽深,说:“倘若那个人也会做好事呢?”

红袖道:“没有绝对的坏人,但是犯了法的当然要负责。”

原随云道:“你觉得法律就一定公平公正吗?”

红袖摇头,说:“封建社会的律法一定不公平、也不公正。但是也找不到可以替代的更公平公正的标准,除非改朝换代,重订律法。但是法律秩序是上屋建筑,还是要看经济基础,这又涉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问题了,不是说想重订律法就能实现的。真能重订,又如何执行,执行之中的犯法又如何约束?这是比江湖复杂得多的非常精密的问题……”

原随云奇怪的看着她,说:“我不太明白。”

红袖道:“律法是一定会代表特定的阶级的利益的,比如每朝每代的律法,造反肯定是不赦大罪吧?律法就代表着皇室的利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点是不是对呢?天地自然早在王室,甚至人类出现时就已经存在,是天地包容了一切的人类,王也是人,又怎么能倒过来说土地是王的呢?王和礼法的存在是因为人类社会要脱离于动物群落。动物的秩序是很直接的,一个动物群落中最强壮的雄性凭借暴力占领地盘和雌性,垄断生育权,在动物中的任何被同类淘汰的事都是合理的。人不一样,人要有法律的秩序,但是人也是生灵,必然有生灵的特性,成王败寇这一点和动物一样。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会使用工具、人靠劳动创造生存资源,这也造成了并不一定是最能打、最强壮的人会当上王,所以人王要保障地位,就需要人心。律法这时的意义就是王和臣民都能接受的秩序。比如刘邦入关中,约法三章,坚决执行,收尽人心,从而问鼎天下,就是这种道理。”

原随云文武双全,当然知道这个典故,道:“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红袖点头道:“说起这个来,‘及盗抵罪’,楚大哥就要获罪了。楚大哥从不杀人,他觉得他没有权利杀人,他难道觉得自己就有权力偷盗呢?很多盗贼都喊‘劫富济贫’,那么真的做到了从不谋私吗?是否所有富者就该被他‘劫’呢?我知道楚大哥的偷盗是不谋私的,但这也不过是慷他人之慨,仍然是破坏规则的强盗逻辑。他纵横天下,偏偏易容、留香把偷盗之事宣扬,就有一种榜样作用。如果天下人人都想靠偷盗成名,一定是最差的社会。一方面偷盗并不能让社会财富总量增加,所以偷盗对人类社会是没有贡献的;另一方面是否每一个人面对财富时都能大公无私?只怕多是沽名钓誉、欺软怕硬。可是百姓就要被这些‘劫富济贫’的‘大侠’们害苦了。真要‘劫富济贫’,偷偷劫不义之人的不义之财用作济贫,不宣扬给本就浮躁的江湖立这种榜样,会不会好得多?”

原随云心头也暗惊,他干的事何止偷盗呀。

原随云眼波流转,说:“你从来就没有学过楚留香的‘盗帅夜留香’吗?”

红袖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我多是靠行医赚钱。”

原随云也难免深受震动,这个江湖之中,哪一个武艺绝伦的人有底气说这样的话。像她这样可以说是武功天下第一的人,还是楚留香的义妹,居然是靠医道吃饭的。

红袖挽着他的胳膊,温柔地倚在他肩头,说:“以后我们一起努力扶危救难、伸张正义,我们可以做得比楚大哥更好。做到楚大哥的好的那方面,真要劫富济贫也只劫不义之财,救急不救穷,舍弃楚大哥的‘装逼油腻’和‘没完没了的泡妞’。”

原随云伸手搂住她的肩,这时候他脑子一片空白。如果一个人间恶魔爱上了一个白衣天使会怎么样?他应该何去何从?

原随云终于缓和了自己的心情,决心绝对不能让她知道那些事。

原随云牵起她的手,说:“带你去瞧瞧你在淞江府的家。”

“我的家?”她一双清目讶然地看着他,像盛着星光。

原随云微笑道:“你喜欢这儿的莼羹鲈脍,我便为你在这里制个别院,每年入秋,都可以来这儿过些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