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2/2页)
“有钱可挣,自然要留。”
这种地方,做什么本也没有定数。
明檀小声嘀咕道:“都穷成这样了还去逛窑子,他们也不怕逛完窑子饿死了么?”
“食色皆乃人欲。”
“可人欲也分个先后吧,要是我穷得揭不开锅,必然要想法子挣上钱盖好屋子填饱肚子再说,哪还有心情逛窑子。”
“……”
倒是没想到他的小王妃如此上进,很有事业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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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黄昏,镇上再无客栈可住,明檀有些发愁:“夫君,我们今晚要住哪?”
“你能接受什么地方。”
明檀想了想:“只要能遮风挡雨即可。”
“好办。”
――他领着明檀在小镇荒郊找了个破庙。
明檀:“……”
真是只能遮风挡雨呢。
明檀懵懵的,进了破庙,都不知该往哪儿站。江绪找了个干净地方,将外衣铺在地上,示意道:“坐。”
“喔。”
明檀乖巧坐下了。
随行的两个暗卫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忽然往里抱了两摞干柴,还提来只鸡。
“山里还有鸡可以捉?”明檀犹疑。
“回王妃,找农家买的。”
噢,所以为什么不干脆买只熟的回来?自己烤比较有意思是吗?她踌躇着想问,只是没等她问出口,两个暗卫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明檀抱膝坐在一旁,看江绪熟练生火,将清理干净的鸡放至火堆上烤。嗯……其实她很想说,包袱里头还有干粮,委实不必如此野外求生实景再现。
这鸡这样子烤,定然是不好吃的,她远远观摩过府中大厨烤鸡,从腌制到所选柴火再到火候佐料,每一步都十分精细。
这鸡眼见要烤很久,江绪又闷得很,明檀摸了摸胳膊,主动找了个话题:“夫君,今日遇上那家客栈,倒是让我想起个话本。”
“什么话本?”
她将那个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的故事绘声绘色和江绪说了遍,末了还不忘发表一番自个儿的看法。
江绪一直看着烤鸡,声音不高不低:“话本的确有些问题,但你为何觉得,富家千金被掳之后,不能再谈婚论嫁?”
“名节有损,自然不可能再谈婚论嫁。女子若真被山匪掳去,即便是救回来,也多是抹了脖子了事,最好也不过铰了头发去做姑子,那书生哪还会娶她。”
“这并非是富家千金之错。”
“诚然非她之错,可这世道于女子苛刻,名节重于性命,也就只有话本里头敢胡乱编排了。”她托腮,又无聊假设,“若我是那富家千金,夫君是那穷书生,夫君当如何?我被山匪掳去,夫君会去救我吗?救了我之后还愿意娶我吗?”
“自然会救。”江绪将烤鸡翻了个面,沉吟片刻,又不咸不淡道,“不过本王无需去寻官府,便能让匪窝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你既在乎名节,除了本王,不会有第二个活着的人知晓此事,如此,谈婚论嫁也无人置喙了。”
“……”
想得可真周到。
“尝尝。”
不一会儿,鸡烤好了,江绪扯下只鸡腿递给她。
“等等。”
明檀拿出竹筒,倒了些水净手,又拿出块干净帕子,隔着帕子小心翼翼握住鸡腿。
平心而论,这烤鸡卖相还算不错,她咬了一小口,没敢多尝就咽了下去,违心地吹捧道:“味道真好,夫君手艺也太棒了。”
江绪抬眼瞥她:“鸡腿和翅膀都留给你,慢慢吃。”
……?
明檀一哽:“不,不用了,夫君也吃。”
“不是好吃么。”
“可好吃…我也吃不下这么多呀。”
这话说出去不到半刻,明檀就啪啪打脸了。
她可以,她十分可以!夫君烤的鸡也太好吃了!!!
小口啃完一只鸡腿,又啃完一只翅膀,她眼巴巴地望着剩下那只大胖腿。
江绪看了她一眼,扯下递给她。
她虔诚接过,不动声色咽着口水,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疑问:“夫君为何能烤得这么好吃,从前我在府中看大厨烤鸡,步骤很是复杂,但味道好像也没有太大差别。”
“因为是你夫君烤的。”
……?
说完这话,江绪忽地抬眼,望向破庙外头。他边就着明檀用过的素帕擦了擦手,边说了声:“你惹的麻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