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5/7页)

等着米酒煮开的那一会,年叔饶有兴致地跟我们分享起他的童年。

“我小时候就是在这个院子里头长大的,那时每年冬天我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跟邻居家几个熊孩子跑去地里偷地瓜,每人偷一个,再跑来这生一堆火,那时候柴火木头不能随便用,我们得自己去找枯树枝,为了能吃到烤地瓜大家都很卖力,有次我隔壁一个朋友大晚上跑去山上找,结果掉进山沟里,最后出动全村人举着火把去搜山……”年叔脸上透着孩子般愉快纯净的笑容,被柴火映得通红:“后来舅舅买了黑白电视机,我就爱上看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大闹天宫》《葫芦娃》《邋遢大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就是单纯爱看,也没想过要从事这行。毕竟在我们那一代人的眼里,动画片背后的世界,就像是火星一样遥远。”

“年叔应该算国内最早一批喜欢动漫的人吧。”秦大义眼里流出对前辈的崇敬,“其实我特别能理解你。就拿我那些乡亲父老来说吧,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动漫,每次老家有人问我是做啥的,我必须说卡通片,他们才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是呀,不瞒你们说,我这一路走来都特别孤单。”年叔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双下巴显得很富态,“那时哪比现在,想把小时候的爱好坚持下去可不容易,我父母早死,从小就是被大舅拉扯大的,他辛辛苦苦抚养我上大学,得知我要报考动漫专业时大发雷霆,说我不务正业,没出息,最后我妥协选了财务会计,毕业后绕了一大圈,却还是跑去做了动漫杂志编辑。当然我大舅也老了,没力气再骂我了。对了,说到我大学,咱公司财务芳姐跟我还是大学同学呢。”

大家恍然大悟,怪不得年叔跟芳姐关系那么好。

秦大义眼神闪烁着一种温暖的力量,向来少言寡语的他根本没察觉自己成了这场谈话的主角,他抿嘴笑着回忆道:“我老家很偏僻,连一个小镇都算不上。那时候我跟村里的小朋友最爱看的就是《圣斗士星矢》,每次看完后都很热血地拿着小木棍去外面打闹……”秦大义专心致志地剥着花生,事实上他做什么事情都很专心。他一连剥了好几颗,就在大家以为话题结束时又接着说:“直到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们不再玩木棍了,都拿起了真刀真棍。我们那地方小,治安差,很多抢劫犯啊毒贩啊都是咱那出去的。初中时班上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在外面鬼混,跟着一些社会青年们到处打架、收保护费。你们别看我现在……”他思考着措辞,“挺老实的,呵呵,当年我可野着呢,我最狠的一次,用根铁棍把一个人的腿都打瘸了,现在我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做过的事。当时我有两个发小,其中一个成了我青梅竹马的老公,这个我之前说过的。还有一个,他表哥是我们当地的黑老大,一直罩着我们,所以我们天不怕地不怕,走在街上,看谁不顺眼就打谁。初三期末考试的前几天,我那朋友突然失踪了,几天后大家在南街口发现了几具尸体,血肉模糊,死得那个惨啊……”他心有余悸地倒吸了口气,表情陷入了忧伤,“其中,就有他跟他表哥。那件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出动了好多警察都没找到凶手。后来我就患上了自闭症,整整一个月不肯出门,不吃不喝不说话,爹娘急疯了。其实那一个月里,我一直在想生命的意义……”

刘凯希率先笑出了声,“哥们,我不想笑的。但从你嘴里说出这句话真是特有喜感哈哈。”

我抓起两颗花生丢向刘凯希欠揍的脸,“秦大义你别理他,接着说。”

“其实……也没啥好说的。”秦大义脸红了,“我就想啊,我这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呢?你瞧我那个好朋友,以前多威风啊,街上所有人都怕他,像个小王爷。结果呢?说死就死了,像一坨烂猪肉一样横躺在街上,收尸的人都没有。可悲……”他加重声音重复,“真可悲。”

他继续说:“于是我想到了自己,就算我侥幸没死,这一辈子又比他强多少呢?初中毕业,高中不读,分一块田,或者帮家里开水果摊子,找个媳妇,生个娃,浑浑噩噩直到死。难道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这些吗?不、我不想。后来我突然想起小学时代看的《圣斗士星矢》,青铜圣斗士们为了救雅典娜奋不顾身,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不会被打败。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信念,雅典娜就是他们的信念。所以,我也必须找到一件事,让它成为我的信念,让我不顾一切地去热爱,去追求,哪怕为此我背井离乡,为此我错过了心爱的女孩。但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自己的生命是无可替代的,我才没有白来一遭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