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3页)

秦露心里还是不安,干脆建议他避开这些部落绕圈前进,可是高僧却头也不会地打岔道:“前面有集市,这个大陆所有种族的商人都会在日数更替的月头,去那里交换物资,你们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米晓禾一听,眼睛都亮了,没想到异大陆居然也有集市这类人间烟火气的场所,要是方便的话,她想买些衣服。

陈旭则表示,如果集市安全,不是什么潜行者的狩猎场所的话,他想要好好吃顿温热的美餐。

秦露不想去,她直接问了很现实的问题:“既然是集市,那就需要交换,我们有这个大陆里钱一类的东西吗?”

高僧开口对秦露说:“你不用去集市,我替你买回来。”说着,他扬了扬手里的那颗珠子,说道:“这是海国人体内结出的鱼珠,可以交换到不少东西。”

原来方才他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

既然他这么说了,秦露自然巴不得跟他分开。

走来的这一路上,她几次寻机会盘问他是不是海国人,他都沉默不回答。

秦露实在不敢确定他一直跟着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他暂时离开,秦露还是想寻机会逃跑。

可是高僧虽然独自去集市购物,临行前却告诉秦露,他在她的身上留下的印记是味腺,无论她跑到哪里,他都会顺着气味找寻到她。

沙漠气候炎热,她带的水也不多了,为了安全些,还是不要乱跑了。

这话分明是在警告。

其实他不说,秦露也会慎重考虑逃跑的时机。

这里遍布潜行者的村落,光凭度假三人组,是难以逃出这虎狼环伺的地带的。

高僧在临走前,给他们寻到了一处藏身之地,是一处天然的地洞。

临行前,高僧在洞穴的四周涂抹了许多之前猎杀的潜行者的血液。据他说,可以避免潜藏在沙漠里的巨蛇偷袭,

等他走了之后,米晓禾看到秦露用从度假岛屿带来的石匕首不停地在石壁上刻字,显然又是在给小赵先生留信息。

她有些不以为然道:“依着我看,哥比那个装模作样的小鬼靠谱多了。以前跟小赵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管我们的吃喝,整天里一副大爷的模样。你再看看哥,管我们吃,管我们喝,照顾得跟亲人一样!”

陈旭也跟着附议,直说高僧这个人除了不爱说话,其他的真的挺不错,够义气。

秦露任凭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说个够,只默默地在石壁上刻字,等到全刻完了,她才对米晓禾说:“你试试,看看能不能跨过高僧浇过的血圈。”

米晓禾有些不情愿地往外走,嘴里还嘟囔着:“哥说了,不让我们出圈……”

话还没有说完,木晓禾的双腿一软,烂泥一样瘫倒在了血圈一旁。

秦露叹了一口起,走过去将她拖拽回来,将剩得不多的海水喂给了她一点后,米晓禾才算缓过来。

秦露这时说道:“我看到他在那些血液里加入了他手指头滴出的血液,所以这些血液似乎威力大,不过不光是震慑野兽,最大的作用……可能是圈住了我们三个……你们细细想想,小赵先生虽然一身毛病,可是有没有将我们像囚犯一样对待?”

秦露说完,剩下的两个人都不说话了。

陈旭惊疑不定地说:“那……他究竟有什么意图?”

秦露叹了一口,仔细用刀将刻字加深了一下,语气平平道:“我现在只祈祷,他去的不是异大陆的人贩子市场,也不会为了一个好价钱,而将我们三个论斤卖掉。”

不过秦露显然多虑了。没过太久,高僧便背着一个鼓鼓的行囊回来了。

打开包裹,里面除了吃食,居然有三四条大衫。异大陆最近可能流行波西米亚风。那些不知用什么兽皮做成的长袍上,满是色彩鲜艳夸张的条纹,衣服也随了当地人的身形,很是肥大。

陈旭的脸色偏黑,穿上去之后,花里胡哨的。而米晓禾是小家碧玉的类型,娇小的身子也支撑不起来。

不过那些狂野的色彩到了高挑的秦露身上,却显得很协调自然。

衣服肥大不成问题,秦露就用先前围身的布料扯成布条,将腰身和裤脚绑好,立刻变得曲线分明。

她的个头高挑,五官又是明艳异常,原本不合身的衣服到了她的身上,却传出了些游牧民族写意自然的味道。

米晓禾很羡慕秦露的穿戴风格,连忙也依样画葫芦跟着学。

当她们在山洞里穿戴好了之后,发现高僧也换上了衣袍。

他穿的衣服纹理好似大理石豹纹,肥大的兽皮衣裤到了他的身上却正正好好。

看秦露走过来,他适时递给她一袋水,还递给她一袋子肉干,嘱咐她按时喝水吃东西。

米晓禾有些酸,觉得自己再次失恋,便偷偷问秦露,是不是高僧对她有意思,不然的话,为什么他老是这么关心她的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