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2008年年初,鲍哥也结婚了,我和老二飞到了鲍哥的老家,远在东北最东北的那个村子,住了一个礼拜。
小马和魏星都走不开,许宁来了一趟,没赶上婚礼,就又飞回深圳了,据说是单位出了什么事,身为部门副主任的他必须得回去。所以原本计划中浩浩荡荡的伴郎团,就只剩下我和老二两个人。不过没关系,至少还有我,过完今年,我当伴郎的次数就要超过十次了,伴郎这件事对我来说,已经近乎于一个职业。
轻车熟路的副作用,就是几乎失去其中所有的乐趣,我总可以在新郎出场前最紧张激动的时刻,以绝对冷静的表情衬托出他在此时是多么傻X。通常我会抽出支喜烟往嘴角一丢,点着,抽上一大口,再悠悠地吐出来:“哎,多大事啊……”
能请我做伴郎的,都是我最好的兄弟。有高中时候认识的,有大学时候认识的,我曾经和他们一起疯狂和纯真,我几乎知道他们所有秘密,我几乎认识他们所有女朋友,虽然那些姑娘后来没有一个成为他们的老婆。不喜欢朋友的老婆已经成为我不能明说的习惯,我讨厌他们在我们已经因为毕业而逐渐疏远以后认识的女人。他们之间的故事都与我无关,而我却不得不因为和新郎一个人的友谊去祝福他们两口子。与其这样,我宁可去参加新郎的葬礼,至少那是新郎一个人的。
可是我的兄弟们依然纷纷结婚,依然把曾经的那些花儿逐一忘却,把那些故事藏进老婆找不到的抽屉里,或者丢掉。那些故事里有我,可能还有我的那些花儿,以及我熟悉的那个新郎自己。几乎所有新郎都会在结婚前夜或者后夜喝醉,有个别极品还会在洞房花烛夜醉成个鸟样,他们找机会和我独处,翻翻那些回忆,聊聊那些姑娘,好像是这辈子里的最后一次似的。
当然,我的想法是绝对病态的。生活总得继续,谁也不能只活在那几年里。更何况早在那几年里他们就已经被抛弃了,或者他们人生中有过很多花儿,无论如何也成全不了那么多人。而且说实话,他们现在的新娘也没有太多值得挑剔的地方,优秀甚至优异的大有人在,能答应嫁给我那些傻X兄弟们,也是他们的福气。但这个事实依然拯救不了我,我依然痛苦,也不知是想起了自己积攒的那些陈年破事儿,还是只是单纯地见不得别人好。
和我不一样,老二的人生总是在继往开来着。在大学里他就能和我们所有人的女朋友保持良好的关系,无论在我们分手前还是分手后。这一习惯他到现在还保持着,各路兄弟的现任女友们都会从全国各地以各种方式向他打探我们的曾经,各路兄弟的前任女友们也会从全国各地以各种方式向他抱怨我们当年如何不是东西。去年,老二组织所有在京的“兄弟们的前女友”吃了顿饭,K了次歌,成立了一个类似“前妻俱乐部”的非法组织。我被彻底惊到,和丫大吵一架,几乎绝交。
后来我们和好如初,原因是他把自己QQ的签名改成了:“我错了,虽然不知道哪儿错了。”这种大无畏的无知证明了其实他真的是个好人,只是傻点儿而已。我们每个人都是傻X,不过傻的领域不一样而已,有人傻在IQ,老二傻在EQ。
老二在情商方面的缺陷起源于他如白纸般纯洁的大学生活,而我悔之晚矣的道德反省也同样源于那乡土画一般花花绿绿的四年。你必须相信每段感情都会有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白眼狼一辈子也就算了,最是那弃了恶从了善的,报应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这是我在浪子回头之后的领悟,“啊,多么痛的领悟”,辛晓琪唱的。其实酒吧里任意一位男歌手的翻唱都比她好,因为他们一个个都是阅人无数的样子,我想在他们酒醒以后应该也会饱受煎熬。
魏星当年是比我还浪的浪子,却是我们这群人里第一个结婚的,我们一行七人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赶去兰州,男的全要给丫做伴郎。那时候我和老二都没什么做伴郎的经验,所以对婚礼上播放《男儿当自强》,所有服务员端着卤水拼盘喊口号的环节啧啧惊叹,后来曲风一转,港台爱情歌曲次第绽放,老二激动得花枝乱颤、泪雨横飞……后来魏星离婚了,我总怀疑这是老二带来的衰运,连傻X魏星都在台上没心没肺地咧嘴笑,你丫哭个什么劲啊!
魏星离婚之后没几个月,我的前女友柯依伊结婚摆喜酒,邀请所有老朋友齐聚京城,连我都收到了一张刺眼的血红喜帖。我本来并不想去,但是我和柯依伊的几乎所有大学好友都答应去了,这是毕业五年来我们这个小圈子聚得最全的一次,所以大家纷纷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心态放平和,前度再见亦是朋友,还是来一趟吧。于是我也订了机票,赶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