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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新认识的姑娘为所欲为当然叫我很高兴,但是还得征求人家的同意,这可就难了,因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还好说,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对自取其辱不感兴趣,因此,结识黄黄就成了这样一件事,为了高兴,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险――很多人都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笔好买卖,但我不这么看,这其中涉及一个因素,用数学上的一个词表达,叫做概率,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简直没可能!我可以把从小到大认识的姑娘列出来,做为分母,能让我为所欲为的那一个作为分子,我告诉你这个分数值是多少――用极限的观点看,趋近于零。
然而,我还是跟着小春一起出发了,我们先请两个姑娘吃饭,然后与她们一起去位于亚运村的东方一号迪厅蹦迪,之所以去东方一号,因为当时我妹妹在一家报纸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厅的免费门票,于是,小春就问我要走,然后逛遍了所有的迪厅,最后,他说,最好的是东方一号。
说起东方一号,我个人也认为那是一个很好的迪厅,空间大,音乐时髦,表演时间长,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点问题,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门牌号码,而一号专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厕所,因此,我每次听到东方一号时,头脑中的反应便是"东方大厕所",由于有着这种不幸的记忆,我一进到迪厅里面,果真仿佛闻见一股厕所专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种廉价香水味,而指那种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带着这种感觉,我很难在舞池里使劲运动,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她们可一点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奇怪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在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组穿着海军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劲舞。
"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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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一个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先听老牛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嘛――"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我说:"记不住就算了。"她说:"你刚才说什么?"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她却用无情而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