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第2/2页)
两只公鸡,中午一只,晚上一只。
完美。
初春时节,干柴茅草随处可见。方立安带着两只鸡退回先前路过的空地,那里没什么危险。
钻木取火,徒手褪鸡毛。
方立安做了个石刀,把公鸡开膛破肚,取出鸡心、鸡肝、鸡肾,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后,吹一吹吃掉。
丁大点儿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肠道连着鸡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鸡身穿在树枝上囫囵烤了。
吃的还算痛快。
吃饱喝足,方立安决定做一个能携带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带在身上。
丛林里天黑的早,到了夜间,不仅温度低,空气中的湿度也大,钻木取火的失败率很高。现在把火种保存下来,随身携带,以后用起来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树,贴着树皮把中间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样的中空,用来装火,防止烫到手。
然后在附近找了许多动物的粪便,有松鼠的、甘蔗鼠的、鹿的、羊的、猴子的……纤维很多,这种消化彻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适合保存余烬。只要限制氧气量,余烬在这样的介质中就只会闷着,不会点燃,能携带好几个小时。
外层包着粗糙的多纤维粪便,中间再包很细的老鼠粪便,正中心放余烬或者木炭,最后用树皮包裹,限制氧气接触。简易的储火装置就这么成了,当然,得时不时地看着,防止火大了或者灭了。
方立安把鸡绑在长矛柄端,像挑夫一样挑在肩上,左手持火,继续前进。
路上,他发现了一种南丛林没有的植物。作为它的发现者,方立安给它起名叫五春花树,因为它春天开花,每朵花的花瓣数都为五。
五春花树的花香比较独特,是一种并不香、甚至有点臭的气味。如果不是介意这种臭味一直绑定自己,方立安其实更愿意叫它臭花树。(五春花树:求放过,哭唧唧.JPG)
临近黄昏,鸟儿归巢时,方立安吃掉另一只野鸡后,开始找适合过夜的地方。
由于到目前为止,没找到山、洞穴和荆棘,他只能选择在大树上栖息,还必须是那种没有鸟巢也没有蜂窝的大树。
他在树底下较为空旷的地方点了火堆,捡了石头圈起来,以防火势蔓延开,引发火灾。
夜间的树林极为安静,周围除了木柴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没有其他任何声音,让方立安产生一种置身于密闭空间的错觉。
因为点了火堆,人又在树上,方立安并不担心有野兽来袭,除了毒虫蛇蚁。不过,他睡的是绿樟树,自带驱虫功效,再加上白天,嚼了牛至草涂在身上,所以这一晚,他睡得很香。
天蒙蒙亮,树林里的声音越来越多,鸟儿、虫儿、其他动物……叽叽喳喳、窸窸窣窣。经历了昨晚的静谧,此时的树林俨然一个热闹非凡的菜市口。
方立安睡得早,醒的也早,意识朦胧中赖了个树。清凉的露珠从高空的树叶上坠落,啪的一声砸在他温热的脸颊上,激的人汗毛耸立。
他打了个哆嗦,随即清醒过来。
树下的火堆燃了一夜,仍未熄灭,微弱的火苗颤巍巍地舞动。方立安没有立刻下来,在树上舔了十几片叶子,润了润嘴。
想他饭前便后不洗手,昨天中午搜罗完各种动物粪便后也没洗手,就知道舔树叶对他们原始人来说着实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要知道,他们部落不靠海,迄今为止也没有发现咸水湖,日常所需的盐分大多来自矿物盐。
至于矿物盐如何摄取,当然是舔一舔喽~
舔石头,舔泥巴,各种舔舔舔……
方立安觉得自己还算好的,虽然迫于生存,不得不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他至少不跟别人共用。其他人就不在意这些,他已经看到过无数次宇把自己舔过的石头递给乔……
方立安站在绿樟树上眺望,九点钟方向一棵林杨树上有一个鸟巢,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蛋。
他麻溜地从树上下来,蹦蹦跳跳做了几分钟热身运动,然后极为灵活地爬上那棵林杨树。
鸟巢中,一二三四五。
很好,早饭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