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当女儿是宠文对照组,儿子是个凤凰男06(第4/8页)

彦萧:“……”这可真是为了钱,妖怪都不怕了啊。

他退后一步,淡淡道:“可我怕那妖怪,知道真相后会吃了我。”

李云鸿便笑:“那有什么不好呢?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更何况,妖怪嘛,也有精明和不精明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想那些志怪传说里的妖怪,可没几个精明的。

彦萧:“!!!”

彦萧:“……”

行叭,好言难劝该死的鬼,那他也就不劝了。随意随意吧。

反正,一次又一次的,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他能改变了的。

反而是李云鸿在彦萧走后,看着彦萧的背影,若有所思,手中的拳头攥紧一会又松开,然后再重新攥起。

算了,还是先将那个能流珍珠的神奇姑娘给哄到自己身边重要——他倒不是重生来的,而是一位穿书者。

只是这本言情,是他女朋友看的。

他女朋友特别想跟他有共同语言,不肯陪着他看球赛,就逼着他看她喜欢看的,还要各种给他介绍里面的剧情和人物关系。

知道里面的女主是个真·人见人爱的姑娘,好像叫什么兰兰?男主是个个性阴郁的男人,正是这次和他们一起下乡的沈自辉……的弟弟,不过,兄弟二人性子都阴沉沉的,只为女主一人倾倒。

但李云鸿更喜欢点家的男主升级文,对于女朋友看的这,每次听女朋友说起,都是“嗯嗯啊啊”的随便答应着,只在女朋友很遗憾的说起,里面有个女配重生了,而且重生后竟然还像鲛人一样,一哭就落珍珠的时候,才觉得有点意思,关注了一下。

然后,就发现这个一哭就有珍珠“啪嗒啪嗒”往地上落的女配,简直就是重生界的耻辱,她这个秘密被性情阴郁的沈自辉发现了,然后沈自辉就逼着她经常哭。

嗯,因为他要收集漂亮的珍珠,一来是作为离开桂花村的本钱,二来则是要拿来哄这时候就人见人爱的女主程兰兰开心。

当然,这时候的沈自辉对于程兰兰还只是觉得,这个小朋友真可爱,为什么越看越可爱的程度,给她东西,也只是因为这样做,程兰兰开心了,自己会跟着开心而已。

那个会流珍珠的姑娘,就一直被沈自辉控制着,而沈自辉连个名分都没给这姑娘,1978年,沈自辉高考成绩过了,就带着这姑娘离开了。

然后不知为何,后来还是结婚了,沈自辉最初是奴役这个姑娘,这姑娘自然厌恶沈自辉,可这世上不是还有一种叫做“斯德哥尔摩症”的东西嘛?这姑娘最后竟然真的爱上了沈自辉。

而那个时候,女主程兰兰已经进了京城,上了大学,长成了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沈自辉利用那个姑娘的眼泪,成了有名的商人,然后还拿着那些眼泪,其实是珍珠,去哄程兰兰欢心。

眼睛里会流出珍珠的姑娘,最后真的受不了了,就开始逃跑,可沈自辉早就有了算计,他野心勃勃,内心阴郁,只有对着程兰兰的时候,才会显得阳光温暖一些。

他早就算计好了,妻子一旦逃跑,就报警,然后,将这个妻子,给私下里抓起来,研究她究竟为什么会流出珍珠。

当然,如果检查不出来也无所谓,她每天流出的珍珠,就足够叫他白捡上许多钱了。

……

李云鸿当时听女朋友说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心说,这世上哪里有这样的人?可等到他穿过来了,亲眼看着姚丽流出粉红色的小珍珠,才会知道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样白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更何况,谁叫姚丽这么蠢?

是包子就不要怪狗惦记。

李云鸿自觉自己还是要比那个沈自辉好一些的,沈自辉能一面把姚丽给关在实验室里研究了,一面成立慈善基金会以姚丽的名义做善事。他就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他觉得有个蠢一些的、把柄在他手上的大老婆,其实是件不错的事情,只要这个大老婆,记得每天给他提供些珍珠就好了。

那个里,沈自辉每天至少要1000颗珍珠,李云鸿觉得,他就比较喜欢持续性发展,每天100颗就足够了。看,他是个多么怜香惜玉的人?

只是,就是不知道那个彦萧,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了。

彦萧和他一起看到了,竟也能忍得住那些珍珠的诱惑?

要知道,珍珠,就意味着钱啊。

李云鸿心中闪过诸多算计,暂时还是放下了。再等等好了。他毕竟对于剧情知道的少,还是要多了解一番,想到了完全的办法,才能把彦萧给解决了,也能将姚丽给哄过来。

不过,姚丽那个女人,一看就是好哄骗的,李云鸿心道,这就是不是个麻烦的。稍微动点手段追求一下,不就能把人给追到手了?到时候,那什么珍珠,就都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