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第4/4页)
她的口红唇色有点太红了,要是别人用,肯定太夸张了,但配上她瓷白的皮肤,却是恰到好处的肤白貌美。Tom Ford?原来她喜欢这个牌子。
裙子是鹅黄色的,这颜色太挑皮肤了,但白端端穿着倒挺好看,这么一抹黄的到处蹦跳,让她看起来显得更小了。
只是看到鞋子的时候,季临皱起了眉:“今天是徒步,你穿个细高跟走路?”
“这是JimmyChoo的鞋子!虽然是去年的老款了,但是穿着超舒服的,而且颜色超配这条裙是不是?这鞋子配这裙拍照才好看,哎,来来来,正好你在这里,帮我拍个照吧,我要发朋友圈!”
季临还没反应过来,手里就被塞进了白端端的手机,然后她不容分说地跑远了,找了一个能拍到远处山脉和湖景的角度,接着就朝自己招起手来。
“拍呀,季临!”
白端端一边喊一边含着笑,她比了个剪刀手,又似乎嫌弃这个姿势太过老土,于是想了想,比了个心,季临知道她这分明是在拗造型,但行为上来看,就仿佛是她对着自己比了个心,猝不及防的,季临突然觉得有点紧张。
——
白端端摆了半天造型,终于屁颠颠地重新跑回了季临身边,她道谢后拿过手机,本来准备挑选一张合适的发个朋友圈,彰显自己还好好地活着,结果一翻开相册,她就皱起了眉头。
季临给她拍了十来张,结果张张都是糊的!
这么好的背景,这么好的表情,白端端简直想要哀嚎:“季临,你一张照片手抖也就算了,怎么张张都手抖啊!你这是有毒吧,故意不给我好好拍!”
这地方凉快且有湖风,然而大概连续手抖了十几张实在也有点丢人,季临此刻的脸有点红,他垂下了目光,第一次显得竟然有些局促和不自在,然后他找了个相当拙劣的借口——
“昨天做饭做菜又洗碗,太累了,手没恢复过来。”
“……”
行吧,这做饭做菜又洗碗的梗,看来是过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