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心里不服气

“没事,谢谢。”李小琴摇摇头,摇摇晃晃地往前方走。

看到李小琴脸色一点血色也没有,煞白煞白的,胡彩霞担心万一出了什么事,她放任不管的行为算不算间接害人,胡彩霞心中犹豫着,再看李小琴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一幅喝醉酒的样子,胡彩霞一狠心,追了上去,“小姑娘!你说,你要去哪里,看我能不能帮忙?”

“谢谢,我没事。”李小琴脑袋晕乎乎地,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她走了两步终于停了下来,目光带着感激看向胡彩霞,“同志,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李小琴现在没有什么人脉,除了芭蕉村的人就认得王俊杰,可前两天凑钱的事他都没办法,不可能今天就能凑了借给她,李小琴从芭蕉村往县城走的路上就在考虑这个问题,当下找人借钱的希望很渺茫,靠别人不如靠自己,什么生意能开钱快,思来想去,唯有歌舞厅了。

歌舞厅是给客人提供精神愉悦的场所,李小琴知道里面的酒水很贵,但歌舞厅又主要靠经营酒水挣钱,为什么会有人买单呢,其一,能去歌舞厅消费的都是口袋里有点钱的人,其二,里面的卖酒小姑娘特别漂亮,她们向客人推销酒水一般很少有人不买单的。

进去玩的一般都是容易得到钱的人,他们往往出手大方,只要高兴了不说一千块两三百块应该不难赚到手,如果今天晚上李小琴能赚到三百多块就好了,剩下的明天再想办法借,因为现在能找到借钱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人家不一定一下子掏得出一千块,李小琴决定,自己能解决的就解决,解决不了的再找人借,这样她赚了三四百块,再借到五六百块,明天傍晚许建设的账就能还清了。

李小琴收起思绪,有气无力的问,“你知道,这,这附近有哪里歌舞厅吗?”

“歌舞厅?……”胡彩霞眉头皱了起来,她初来匝道,肯定对这个县城的一景一物很陌生,但是歌舞厅好像真的见到过,过了片刻胡彩霞的双眼一亮似是有了答案,“好像是有。”

“在哪里?”

胡彩霞手指着附近的一条路,道:“从这边直走过去,看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你往左走五十米就到了。”

李小琴点点头,眸底一片感激,“谢谢。”

胡彩霞微微一笑,念及今后得隔三差五地来这个县城拉近与陈凤霞和陈玉芬的关系,在这里有个朋友也是不错的,胡彩霞喜欢跟长得漂亮的人打交道,便跟在李小琴身后,笑着道:“不用客气,我叫胡彩霞,你呢?”

“我叫李小琴。”李小琴一边走一边说。

“李,李小琴??”胡彩霞顿时变得目瞪口呆,好像头上被人打了一棍似的,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强烈的预感,眼前这个叫小琴的小姑娘就是陈志国口中的对象,胡彩霞咽了两三口唾沫,好像是嗓子里发干似的,又问,“你,你是不是住在芭蕉村呢?”

胡彩霞的表情实在可疑,李小琴秀眉微微蹙起,很是戒备地看着她,“你认得我?”

这真是冤家路窄了,胡彩霞做梦都想不到,她在大街上闲逛都能碰到陈志国的对象?

这个小姑娘模样生得太好了,鹅蛋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完美无缺,胡彩霞五官端正,但顶多算是看起来舒服的一个女人,李小琴年纪也小,如果非要在两个人之间选出一个的话,正常男人都会选择李小琴作为媳妇儿的。

这个马半仙口口声声跟陈志国最般配的人,据说,能给陈家带去光宗耀祖的女人,竟然外型和年龄都占了上风,胡彩霞心底渐渐的透出一点点的酸意。

见李小琴戒备地盯着自己,胡彩霞不由得心惊,这个小姑娘有玲珑心啊,就光一句话就对自己升起了警惕心,可见那心眼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多,胡彩霞收回思绪,强行挤出笑脸说道:“没有啦,我有亲戚是住在芭蕉村的。”

“哦。”李小琴应了声,现在一心只想走到歌舞厅赶紧挣钱,再加上晕晕噩噩的脑袋,她实在没有心思去追问胡彩霞的亲戚是芭蕉村的哪一家。

胡彩霞从后面看李小琴手抬足的感觉好像踩在棉花上一般,走都走不稳,这么一副样子跑歌舞厅是跳舞还是找人,胡彩霞好奇得很,脑袋中回想起刚刚遇到李小琴的画面,抱膝蹲在了地上,泪珠就像没有关紧的水龙头,多么楚楚可怜,像是遇到了什么李小琴都抗拒不住的天灾人祸。

这个时间点蹲在大街上哭,感冒发烧,仍往歌舞厅走,胡彩霞脑子里想过三四种可能之后,突然灵光一闪,问,“你去歌舞厅做什么?急需钱吗?”

“你怎么知道?”李小琴微微吃惊,她是急需钱,但脸上没有写着缺钱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