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林校并不知道有人在打她的主意了,吃完饭,她就在整理那些未挂出来的衣服,精心的搭配起来挂好。看这店里又挂满了衣服,林校心里有种难以明说的感觉,经过这几天,她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开个服装店不过是糊口,想挣大钱是件难事。
这让她的自信心多少有些受挫,即使她在朱莲青面前说得如何好听,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前面真是条光明大道。林国清想找厂子代加工,她知道他的意思,无非想扩大规模,可就算是将那些个布料全做了衣裳,也得卖出去。要是卖不出去,这光一想呀,她就脑袋疼。
他们身处之地只是个镇子,再往上得一个小时多的路程到县里,即便是到了县里,又有多少声音呢?零售这个吃不下那么多衣服。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叹口气,看来要跟着林国清玩命呀?她不由苦笑,尽管知道他在空手套白狼,她还是得义无反顾呀……
只是,这真的能行?她有些迟疑了。
“阿校?”后头的朱莲青见她迟迟没影子,就扬声唤了她,“还在挂衣服吗?”
林校扬声回道,“挂好了,我就来。”
朱莲青套了件外套,回头见林校穿得单薄,就示意她也穿件外套,林校自是跑阁楼拿了件皮夹克穿上,这让她瞧着多了份帅气。
“阿校,你们娘俩这是要出门呀?”隔壁张春菊见着她们母女出门,停下手上洗碗的动作,抬头就问着她们,“这都晚上了,可去哪里了?”
朱莲青笑眯眯地回答,“阿校说要带我去看电影,听说今天不错的电影可以看。”
张春菊心里头觉得这林校不是过日子的人,这才挣几天的钱,就要出门花钱,这朱莲青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人,竟然还不劝着点乱花钱的女儿。她回头看了看认真写作来的儿子,想着还是自己儿子好,就晓得念书,“好好看呀,路上小心些呀,带手电筒了没?”她本来想着是不是要将朱莲青介绍给自己远房的堂兄,这么一看,到有些算了,这么会花钱,她堂兄恐怕还供不起来。
“带了,”朱莲青应着,挥了挥手中的手电筒,“都带了。”
万一看电影回来,这路灯没电了,还能靠着手电筒摸索着回来。尽管林校觉着可以不带,还是依着朱莲青的谨慎性子,真把手电筒带上了。
朱莲青可没去电影院,就觉着特别的新鲜,以前在村里,最大的娱乐活动不过就是看戏,村里每年都会有戏班子下来唱戏;还有就是看电影了,在村里寻个宽阔的场地,支起白幕布来,就能看电影,——像这样坐在屋子里面,一排排地坐着,凳子还往后越来越高,都不怕前面的挡了后面的视线,真让朱莲青觉得特别的新奇。
她还特别的省,就让林校买了一包瓜子,别的不叫林校买。
林校就买了一包瓜子,饮料就买了两支桔子露。
上映的电影是香港的武侠片,看得朱莲青目不转睛,待看完了后她还有些意犹未尽,“这电影拍的真好看,跟上回在中村看的电影差不多好看。”
林校并不怎么爱看电影,毕竟一个人看电影并没有多少意思,那时候一个人的林校觉得自己跟个罪人差不多,非常的自卑,——好像离了婚,就等于罪人一样。她那时候并不知道一个人有多少的自在,“姆妈,下次要是再有好电影看,我再带你过来看。”
朱莲青心下欢喜,嘴上到是还推拒,“可不能乱花钱,你赚钱也不容易。”
“钱赚来就是要花的,”林校笑着说,“姆妈,要是赚了钱,只晓得赚钱不花钱,那日子过得有什么个乐趣?岂不是要成了周扒皮吗?”
朱莲青真拿她没办法,“行了,行了,你这张嘴真会说,我可说不过你。”
林校有些小得意,一扫心里的烦闷,拉着朱莲青回去。
母女俩走到巷子口时,路灯都亮着,并没有用上手电筒。
“叮叮叮……”
自行车的铃声响起,母女俩连忙走到一边,让出路来让自行车过去。没想到这自行车竟然停在她们母女面前,让母女俩不由抬头看过去——
朱莲青并不认识程胜利,林校是认识的,连忙打招呼,“程厂。”
程胜利眼神好,刚才就认出来是早上跟着林国清到厂子里去过的小姑娘,路灯下的小姑娘好像与早上不一样,他素来眼毒,对姑娘们早就有着自己独特的眼光,晓得这姑娘如今虽是青涩的梅子,等不久的将来,就是个诱人的果子。
“小姑娘,你们家就住这里?”程厂特别喜欢平易近人,还笑着看向朱莲青,“你们是母女吧。”
朱莲青免不了有些防备,“是,阿校是我女儿,你是?”
林校就替她介绍了起来,“姆妈,这位是程厂,第二服装厂的厂长,”说着,她的手往上指了指,“就是上面黄爱芬阿姨的爱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