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繁华 朝与暮(第4/8页)



  半个多小时后我听到有人按门铃,李蓓果然来得很快,我打开房门,她什么话都没有说,一头扎进我的怀里。我抱着她,像久别重逢的情侣般与她接吻,我们一直吻进了房间里。李蓓穿了条紧身的吊带裙子,没有拉链,腰里还系着一个复杂的蝴蝶结,我解了半天还是不得要领,最后把裙子给撕坏了。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我才醒,李蓓虽然比我醒得早,但一直躺在那里没有动。她眼睛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当初跟李蓓能来往一年之久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不化妆挺好看,我喜欢早上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身边的女人有一张干净而好看的脸。她长长的睫毛总让我想起小时候养的蚕,吐完丝它们会做茧,然后会自己咬破茧壳爬出来,那些蛾子就长着这样绒绒的触须。我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细软的睫毛扫过手心,微微有点痒。她笑了一声,抱住我的胳膊,声音很轻的问我:“我裙子都弄坏了,待会儿怎么出去啊?”

  李蓓是南方人,说话有点咬字不准,她的呼吸拂过我的耳根,痒痒的。

  任何女人在这种时候都是最迷人的。

  我告诉她:“楼下有A家的旗舰店,过会儿让他们送一套上来。”

  李蓓去洗澡的时候,我给A家打了个电话,因为我妈是他们家的VIP,所以他们很痛快就答应送一套衣服上来。

  李蓓从浴室出来的时候衣服已经摆在床上了,是条不错的裙子,她很高兴的吻了我,然后开始试衣服。

  我愉悦的靠在床头看着她,李蓓的身材很好,这么久不见依旧保持得像舞蹈演员,曲线非常完美。只是跳舞的女人都不会有这么大的胸,我那朋友其实没猜对,她不是C,她是D。

  “怎么样?”她问我。

  我有点违心的夸奖:“还不错。”

  这牌子其实并不适合她,穿上之后整个气质简直有点像我爸的行政副总裁——那个女人是我最讨厌的公司高管之一。

  因为对这衣服不太满意,我破天荒地的陪着李蓓在购物中心逛了一下午,给她买了好几套衣服。晚上的时候我带她到会所吃饭,结果遇上了赵鹏飞。

  赵鹏飞也带着女朋友,我觉得很意外。因为那个女人我认识,不仅我认识,恐怕全国观众不认识林斯璇的人并不多。赵鹏飞从来很低调,很少跟影视圈的人来往,突然弄了个着名影后当女朋友,这太不符合他一贯的作风了。

  我们四个人挪到了一张桌子上,林斯璇很会说话,笑起来酒窝比银幕上的还要深,非常迷人。我觉得有些人天生就是明星,因为她们的光芒是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挡的。李蓓说她很喜欢林斯璇主演的一个电视剧,那个电视剧还是她刚出道的时候拍的,我都没有看过。不过李蓓很好的表现出粉丝的热情与好奇,这两个女人聊那部电视剧聊了一晚上,让我和赵鹏飞可以安静的说话。

  后来两个女人去了洗手间,我问赵鹏飞:“怎么突然想开了?”

  赵鹏飞指节在桌面轻叩了两下,说:“别想歪了,就是普通朋友而己。”

  我和李蓓也是普通朋友,偶尔在外头遇见亲戚朋友,大家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过我最近两年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我妈倒没什么,反倒我爸总是旁敲侧击,因为他一位生意伙伴的儿子突然对父母坦白,说自己只喜欢男人,要去荷兰跟同性爱人结婚。我爸见我不近女色,所以忧心忡忡。

  我们在停车场取车的时候,林斯璇突然低声跟我们说:“有记者。”赵鹏飞怔了一下,林斯璇已经催促他:“你先走。”

  没想到这年头的狗仔队简直是无孔不入。我觉得这比地下党接头还要搞笑,不过来不及笑了,因为记者肯定会拍下来,我拖着林斯璇就朝自己的车走去,赵鹏飞很机灵,立刻跟我们分开,带着李蓓上了他的车。

  我磨蹭到赵鹏飞他们开车走了好几分钟,才慢吞吞将车从停车场开走。然后在立交桥上兜了一个圈子,把尾巴给甩掉了。

  在二环我接到了赵鹏飞的电话,他说:“谢了啊。”然后又问我,要把李蓓送到哪里。

  我告诉他酒店的地址,挂掉电话后我问林斯璇:“你回哪儿去?”

  林斯璇说要回家,她把地址告诉我,是在城东,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就隔两条马路。

  我把她送到的时候,已经看到赵鹏飞的车。他没有绕道,所以比我们还早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