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奚山卷·冠昏(第10/14页)
她笑了一声,对着成觉的方向,温柔亲切道:“公子,真身三百年不见君,你一向可好?”
东南来风,风吹到了少年的心上。
如锁链一般的闪电随着响雷奔腾而来,它们张牙舞爪,垂涎地看着少女。
他想起了她穿着嫁衣亭亭玉立的样子。
这世间的爱从来是不均等的,他常常听说闺中的她,每逢初一十五总爱去道观,她祷告的话丫鬟、婆子都听出了茧子—希望哥哥快些战胜,希望未来的夫君能够喜欢上我。万法自然的道祖啊,请您实现,信女愿奉上一切。
他当年那么轻蔑她,想起这样的女子在闺中这样不要脸地肖想着他,便觉得恶心得想吐,想要一剑捅死她。
他没有见过她,便开始恨她。她穿着大红的嫁衣艰难地走到他的面前,她伸出了一双苍白的手。
那天也是这么大的风。
他做了什么呢?三年来他不停地想,终于想了起来。
他一掌打在她的胸口。
雷声越来越大,他恍惚着眼前的一切,他等了一年又一年,等了一辈子又一辈子,贫贱有贫贱的日子,富贵有富贵的活法,有些时候,天不愿予人姻缘,所以你连见她一面都艰难得好像隔了万水千山,每每到了眼前,可却是这样那样的差错,总也看不见。而他等了这么久,也只是等着再看她一看,再瞧她一眼。
好好地看看,好好地让她也看见,他眼底是怎样的……喜欢。
然后,再好好地了断。
他扑到了雷电中,抱住了她。
雷击到了少年的身上,他忽而想起了什么,酸涩道:“果然是你,第二次了。”
她接连三日如此,每每又让他瞧见,只是为了设计哄他替她躲过雷劫。
上一次是她假扮成云简,奉献扶苏双目的时候。
这个自私狠毒的妖女。
黄衣女讶异他竟这样聪慧,慢条斯理道:“多谢公子。公子素来是明理之人,只是再等些时候,太阴君也奈何我不得,思度许久未归家,这便去了。那些衣啊衫啊帽啊图啊,本是家兄旧物,我先前拿走,也占得一个理字。”
雨散风收,雷声渐去。
潮湿冰冷的雨水贴在少年英挺的面颊上,他的声音在黑暗中那样凄厉,还带着哽咽,“妖女谋害本殿,真人呢,真人何在?”
白发白须的临真子从黑暗中缓缓踱步,走了出来,他依旧慈眉善目,可眼神中已然带了不一样的东西。
少年眼中含泪,怔怔仰倒了下去。他攥着她的一角衣衫,死死的。
这娘们唧唧的,木头忍了半天,没踩他的手。
季裔去清恒三年,一万骑兵变成了二十万,他收纳了鬼蜮叛将灵岐的一支部队,又将大昭逃去清恒的难民逃犯整编成军,于这三不管地带成了无名的君主。成觉将王之名在百国益显,季裔却似个彻底陨落的诸侯叛子,在这三不管地带腐朽沉窒。
直到有一天,季裔接到了奚山君的一封信,属于他的时代就这样重新开启了。
他带了乔装成王师的一万兵甲翻越姚亭、不周等名山,走到赤溪洛水的尽头,就这样,来到了不属于人的世界。
那里都是妖怪。妖怪盘踞山头河岸。
有一座山唤奚山。
奚山上藏着人间的少君。
不对,妖怪称少君,人间为太子。
他是季裔的主公。
这主公白衣蓝袖,风尘仆仆地下山,季裔站在山下,含笑看他,万人跪成乌泱泱的影。
“夫人要我带您躲躲。”季裔身形魁梧磊落,已是个男人的伟岸模样。时光有时挺长,消磨着少儿就成了这样。
扶苏已几日未曾正经吃些什么,他读书读到困倦,却始终无法入眠,这一时,听季裔的话,愣了愣,才道:“阿芸且等,孤有私事需理一理。”
束着黑发,连玉冠都忘了戴的少年匆匆朝南而去,季裔有些诧异,可依旧挥手开拔,默然地带着众人跟在扶苏身后。
这少年颠沛流离这些年,白衣依旧清爽干净,面容依旧沉静温和,除了身量高了,眼神变了,其他都还对着,是他初始的模样。
可见,奚山君本就没打算毁了他。甚至,原就要成全他。
过了好些年太平日子,却不能忘了,从今而后,这孩子去哪儿,他便也只能去哪儿了。
秋梨年后生了个男孩儿,季裔终有传承,真正可以做些什么了。身为王子的骄傲和将领的热血鼓噪得人难耐,有些日子,该来的终于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