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道理(第3/3页)

田无镜说得也没错,

江湖,

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野人,可能会击垮司徒家,杀过来。”

“我知。”

“我知道一个可以杀野人的地方。”

“呵呵,有意思,我阿弟死在你手里,现在你居然还有胆子诓我去替你卖命,做一条真正的燕狗?

莫说我愿意不愿意,你配么,那个叫做盛乐城的地方,它配么?”

没了国家,但他依旧还有剑,他也依旧是剑圣。

瞎子笑道:

“给靖南侯办事,那世人肯定觉得你去给燕人当狗了。”

“那去盛乐呢,有何不同?”

“那盛乐城城守,狗一般的低贱东西;

哪里能配得上使唤您呢?

世人只会以为,是您剑圣,主动去为大夏遗民杀野人,盛乐城里的燕人,肯定是为您马首是瞻,说法,是完全不同的。

这样一来,您的剑,也有了用武之地,面子里子,其实都有了。

杀一杀野人,再想一想人生,等野人被杀退了,又或者自己想清楚了,

想走时或者是厌倦了,

随时离开就是。

剑圣的剑,永远是自由的,任何想捆绑剑的绳子,都会自己断裂。”

“你说得,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