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5页)
又问:「还有哪里吗?」
宣怀风说:「脚踝也疼。」
待要脱长靴,却费好大一番力气,那脚踝已经肿起来了。
白雪岚性急,又心疼宣怀风痛苦,直接拿匕首割开靴子,把袜子也一并割了,见到扭伤肿胀的脚踝,又埋怨地瞅着宣怀风,「你怎么不早说?」
宣怀风只是苦笑。
所幸都是皮外伤,大夫帮他上了药,也不用包扎,叮嘱了几句,就走了。
白雪岚还要求住院,宣怀风再三地说:「这点小伤,我不愿住院。回公馆去住,环境比这里更好十倍。」
后来又说:「医院里很多病人,细菌也多,你是愿意我待在这个细菌多的地方吗?」
白雪岚这才点头,说:「好,照你说的,不住院也罢。」
两人到了这时,才算有机会单独面对面的说话,争论一告停止,便似乎都意识到这个时刻的特殊意义了。
反而两相安静。
一时间默默无语。
人既是容易忘记的动物,又是最容易记起的动物。
刚才枪林弹雨中,他们把先前的争吵斗气忘得一丝痕迹也不留,此刻默默相对,那过往的不愉快却像经了发酵,不但回来了,而且很是鲜明。
为了林奇骏而打响的冷战。
让人心冷意冷的绝情话。
欲和好而被拒绝。
小花厅里的喝酒调笑。
还有,昨夜那不伦不类,近乎无赖的大醉。
安静就如无形的蜘蛛丝,缠绕着白雪岚,尽管他的心如钢铁,能眼也不眨地连杀六人,但这一刻安静,却足以让他钢铁般的心沉重,而且不安。
一瞬间他甚至有点脸红,羞愧于惊觉自己做了许多不好的事。
费尽了心血去求一个人的爱情。
既然蒙天所赐,得到了,他应该小心翼翼的,应该如对待眼珠子一样爱惜的。
那他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废物般的林奇骏,去恼宣怀风?去让宣怀风受委屈呢?
区区一个大兴洋行,在他白雪岚眼里,算什么玩意儿。
拿一万个修理大兴洋行的机会,也比不过宣怀风一刻的高兴。
白雪岚忽然明白自己是不会数学的,这多么简单的一道题,竟不会做了。
可是,他爱的人心思何等敏感,他说的那些污人耳朵的话,恐怕宣怀风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了。
白雪岚正想得惶恐,却感觉一只手伸过来。
他抬起头,看见宣怀风也正抬眼瞧着他。
宣怀风却没说出兴师问罪的话来,握了他的手,微笑着问:「你还要生我的气吗?」
黑润的眼珠,彷佛好强而美好的小鹿一样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质。
白雪岚的心一颤,陡然融化在这片清澈的眼神中了。
有什么在他血液里分离出来,那彷佛就是人灵魂中最轻最柔软的部分,那部分带着他飘开,远离了乱世所有的冷硬和腥味。
不仅仅是快乐。
那是远远超出于快乐的东西。
他这些年要找的,就在那么一句微笑着说出的话中找到了。
白雪岚五指微微发颤,把脸靠过去。
宣怀风误会了他的意思,红着脸,把唇轻轻送上去。
这是极妙的误会,白雪岚也没有解释的打算,顺理成章地唇贴上唇,温柔、深入地吻着。
舌和舌之间敏感的摩擦,让身体里泛起一阵阵甜美荡漾。
于是,便了悟。
这人是他的。
就算和他吵嘴,和他生气,仍是他的。
就像他当初那样,气愤着,痛恨着,咬牙启齿着,甚至落了泪,却仍是不离不弃。
这一刻,白雪岚明白过来。
他再也,用不着嫉妒谁了。
◇◆◇
离开医院前,宣怀风还特意要求去看看宋壬,对白雪岚说:「别和我说什么这是护兵的责任。我只知道他救了我的命,要是没有他,你今天未必能见到我。」
白雪岚说:「要见他也不是难事。不过你的脚肿成这样,怎么走路呢?真要见,我抱着你去吧。」
宣怀风脸皮顿时有些红了,拦着说:「我还不至于不能走路。我求求你,给我留点面子,在人前只搀我一把就好。」
白雪岚便笑了,说:「既然是求,那我答允了,回头就要讨谢礼了。」
果然搀了宣怀风,到另一间外科病房去看宋壬。
宋壬不愧是老兵油子,中的两颗子弹,并不在要紧处,宣怀风去时,宋壬伤口已经包扎好了,只是暂时行动不便。
宣怀风着实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倒弄得宋壬不好意思,胀红了脸说:「分内事,分内事。」
白雪岚说:「夸奖算什么?等你回公馆,只等着我赏你好东西吧。」
转头对宣怀风说:「人也看过了,你也该放心了。我知道他这大汉子,几天就仍旧生龙活虎了。来吧,随我回家。」
宣怀风听他最后一句,心里很是烫贴,很温顺地在他搀扶下上了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