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星星迷失(第6/16页)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用「孤勇」两个字形容我,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语凝噎。

  

  我没有家财万贯,也没有倾城美貌,我唯一拥有的,不过是这一腔孤勇。

  这些年来,种种遭遇让我自行产生了一套藏污纳垢,生生不息的生存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再难过伤心,吃饱睡足第二天起来又是全新的生命。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而在这个夜晚,在这个油腻肮脏的烧烤摊子上,被他一语道破。

  

  真是感动得想要流点眼泪来应景,可惜程落薰从来都不是擅长表达自己内心真正情绪的人,我龇牙咧嘴地看着他:「真不是因为我漂亮才喜欢我吗?」

  他笑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发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後对生活作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个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就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他一怔,很久,然後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心里暗暗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麽,你告诉我,什麽是爱呢?」

  

  什麽是爱,这个命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每次都爱得很用力,可是每一次都像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他沉默的侧面嶙峋的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後,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麽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电光火石之间,我真的深深震动。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的神态那麽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许至君,真是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发来短信给我:「关於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麽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3]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坐在许至君家那个偌大的客厅里,看着那个60寸的液晶电视,闻着桌上水果散发出来的清香,我都能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他倒是轻松自得,遥控器按个没停,过一会儿PSP又拿在手里。

  我终於受不了这种窒息的感觉,央求他:「让我走吧。」

  他手往厨房一指:「你自己跟我妈说去。」

  我呜呼哀哉,只叹自己这个礼拜忘记看星座运势,又怪今天出门之前没有看过黄历,我坚信今天的黄历上应该写着四个字:「不宜出行」

  

  在谭思瑶终於确定了许至君的想法之後,我明显感觉到了她的失落,随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人前一向好修养的她,时不时都会话中有话的奚落我,比如「至君很喜欢吃寿司的,不过你大概受不了芥末的味道吧」,又比如「一条Levis你就当成宝了,至君的裤子全是Diesel的,知道这个牌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