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钢琴与爱情(第5/6页)
我决定走出明斯特这个憋屈的小城,换个大点的城市读书,谈到要走,我和斯特凡之间的谈话就有点冷淡,也有点紧张。最后,斯特凡说他会开车为我搬家:“梅,我送你到新大学,我们一起待几天,那几天我只属于你。”我一如既往地渴望和斯特凡在一起,但临行前,我断然谢绝了斯特凡,决定独自开启新生活。
斯特凡送给我他弹奏的钢琴曲,我收下了,听过一遍,放入箱底,不再开启。
我曾经和一位中国男士讲过这两个故事,讲完后,好像两个故事都是烟云往事,我喃喃自语:斯特凡弹的钢琴曲,我后来不听了。马蒂亚斯说天天为我弹钢琴的,真想听啊,听一辈子,却一首也没有听到。那位中国男士一直沉默地听着我的故事,像听天书,中间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就非要爱一个会弹钢琴的男人吗?
吉姆
后来有一位德国男子,他曾经把钢琴弹入了我的生命,他就是吉姆。
吉姆当年走近我的时候,首先吸引我的是吉姆读书。吉姆是工科毕业的学生,但是他的双肩包里任何时候都有书,即使没有背包,他的口袋里也总有一本书。德国有一种口袋书,是雅译袖珍本。
吉姆每次都拿出他包里的书给我看,五花八门,我几乎都没有读过。后来我才明白,我读过的书都是文学史上盖棺定论的世界经典名著,而吉姆读这些经典名著不多,从小他家里就总是放着德国最著名的《明镜》周刊,他的阅读基本上是跟着《明镜》周刊上列出的时下《最畅销书排行》选择的。只有茨威格和海明威例外,是吉姆经久不衰的最爱。
吉姆读书基本上只读原文,包里经常是德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的书。我大学学的专业也是理科,但是没有好好上过地球物理专业课,时间都花在图书馆里读世界名著了,我很愿意用德语将自己在中国跟着世界文学史读过的名著统统向吉姆罗列一次。
英国文学我读得最多的是勃朗特姐妹的书,第一本是《简·爱》,我告诉吉姆,上大学和上研究生时,《简·爱》的一段爱情宣言被许多女生推崇,我为吉姆朗诵:“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吗?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朗诵完了,我激情犹在,抬头盯住吉姆,意思在问:“吉姆,你听懂了吗?我们是平等的。”但是我却碰上了吉姆困惑的目光:“我也读过《简·爱》,但是一定没有你那么认真,你朗诵得很好,但是你们为什么喜欢这段话呢?你们在中国和你们的男朋友不能平等吗?”
我被吉姆一下问住了,只会反复地说这是追求一种精神,难道你不追求精神吗?吉姆对我说,他最喜欢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他建议我去读一读,开开心。我心里想,生命是悲壮的,怎么有时间去读些玩儿的书。
关于法国文学,吉姆和我一起聊过雨果、巴尔扎克、大仲马、司汤达、梅里美的一些名著。我迫不及待地告诉吉姆,中学课文有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那个可怜的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借了女友一条钻石项链去参加上流社会的舞会,结果弄丢了,然后四处举债买了一条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看上去相同的真钻石项链还给女友,结果历经十多年洗衣挣钱的辛苦还债,完全变成了一位手粗衣破的老女人。有一天,她又偶尔在大街上碰到女友,女友告诉她那条项链并不是真钻石项链,才价值五百法郎。到了德国,我才完全相信,首饰店里那些琳琅满目、做工良好的钻石首饰,如果没有专业眼光,的确真假难分。
但是吉姆对我这些儿时的知识和记忆反应不大,只是好奇地听着和笑着,友好地表示:“啊哈,你们课文中有这样的法国作品。”我真是失望极了:“你们为什么都没有,这不都是世界最最有名的作品吗?如果学的东西都完全不同,怎么会有共同语言啊?”
为了引起吉姆的共鸣,我鼓起勇气向吉姆假装不经意地谈起英国作家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心想这可是几年前我们整个研究生院秘密传读的作品,男生更是个个读着这本书入魔,这本书吉姆应该也曾迷恋过吧,我心里都有些得意了。哪知吉姆似乎压根就没有觉得我谈起这本书有什么不妥和特别,更没有体会到我其实也想跟他探讨一下性与爱这个话题,吉姆只不过笑笑:“啊哈,这本书我读过,我还读过劳伦斯的另一部作品《儿子与情人》,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