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7(第3/11页)
但那时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见他们穿着围裙,便以为是看护。我以为阴暗的走廊边一定有一间间病房,关着安静的疯子们。
“他们来看什么?”我问那女人。
“噢,来看你的长相啊,”她回答说,“来看你是不是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我有二十个妈妈,”我于是说,“我比她们任何一个都漂亮。”
那个女人在一扇门前停下。“漂亮不是靠嘴说的,”她说,“我说的是你真正的妈妈,死了的那个。这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
她带我走进门厅,然后走进连着的起居室。窗户摇得哗啦作响,像有拳头敲打。这房间连夏天都很凉,而眼下是冬天。我走向壁炉,里面有一小团火——壁炉上的镜子太高,我还太矮,看不见自己的脸——我站在壁炉前,瑟瑟发抖。
“你不该扔掉那手套,”见我对着手呵气,那女人说,“英克先生的女儿也会要的。”她脱下我的斗篷,解开我头上的丝带,用一把断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我把头移开,“爱怎么挣怎么挣,”她说,“扯着痛的是你,又不是我。哎哟,那些女人怎么给你弄头发的啊!真是些蛮子!她们把你弄成这样,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把你收拾干净。好了,这儿。”她把手伸进床下,“我看你用用夜壶。过来,别扭扭捏捏,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起裙子尿尿吗?”
她抄起双手看着我,然后用湿毛巾帮我擦了脸和手。
“我做客厅女仆的时候,就看着她们这样服侍你妈,”她一边把我推来拉去,一边说着,“她可比你懂事多了。在你先前那宅子里,他们没教你礼貌吗?”
我真想我的小手杖,有它在手,我会教她什么是礼貌!但是,从观察疯子们的举止,我学会了怎样表面服从,实则抗争。最后,她终于放开我,擦了擦手。
“老天爷,这孩子真难搞!我希望你舅舅带你回来之前考虑清楚了。他好像想着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
“我才不想做什么闺秀!”我说,“我舅舅也强迫不了我。”
“这可是他的家,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回答说,“行了!看看你都耽误到什么时候了!”
这时传来三下闷闷的声音,我知道这是钟声。按我的理解,这是这宅子里的某种信号,就像在疯人院里,疯子们起床,穿衣,祷告,吃饭,都要按照信号进行。我想,现在我能见着他们了!但是大宅安静如常,什么都没发生。连刚才出来看我的那些仆人们都消失了。我的靴子又在地毯上绊了一下,“走路轻点!”那女人小声说,掐了一下我的手臂,“看,这是你舅舅的房间。”
她敲门,然后领我进去。他多年前让人在窗玻璃上涂过油漆,冬日照在玻璃上,房间透进奇怪的光线。书架上一排排书脊使四壁昏暗,我误以为那些书架是浮雕墙饰。我只认得两本书,一本是黑色书脊有些磨损的《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据说适合给失心疯的人读,那本书是粉红色的。我当时以为所有印刷的文字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站在进门处,她站在我身后,双手像爪子一样抓紧我的双肩。他们称为我舅舅的人,从书桌后面站起来,桌面被堆积的纸张淹没。他头戴一顶天鹅绒帽子,帽上有一条毛了边的绳挂着流苏。他仍戴着墨镜,是另一副颜色稍浅的墨镜。
“这位小姐,”他朝我走来,努着下巴说。那个女人行了一个屈膝礼,“她的脾气如何,斯泰尔斯太太?”他问她。
“很差,先生。”
“从她那眼神我就能看出来。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愿意戴。”
我舅舅走近我身边。“不愉快的开端。把手伸出来,莫德。”
我不伸手。那女人抓住我手腕,抬起我的手。我的手很小,指节圆润,我已习惯用疯人院的肥皂擦洗,那肥皂比较粗糙。我的指甲缝是黑的,那是疯人院的尘土。我舅舅捏着我的指尖,他自己的手指上有一两点墨迹。他摇摇头。
“我要是想要这么一双粗糙的手摸我的书页,”他说,“我叫斯泰尔斯太太带一个看护回来就行了。我不会专门让她带一双手套去,让那些粗糙的手变柔软些。但是,你的这双手,我要它们变软,你看着,看我们怎么把不戴手套的小孩的手变软。”他把手伸进衣袋,从中拉出一件东西——读书人用的——一串金属珠子,外面裹着丝绸,用来镇住翘起的书页。他把珠子卷成个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猛地一下抽在我指节的肉窝上。然后,在斯泰尔斯太太帮助下,他抽打了我的另一只手。
珠串打下来如鞭抽,包在珠子外的丝绸却能避免皮开肉绽。挨第一下时我痛得大叫,像狗一样,除了痛,还因为愤怒和极度讶异。后来,斯泰尔斯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开始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