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第2/4页)

得知自己被骗了,“生怨懑,绝食三日,构疾甚笃”,郑元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贫病交加的流浪汉。可他又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里联系。原来这个郑元和当初为了能与李娃长久在一起,竟想法儿让家里以为他是因为带的钱太多被土匪劫财给杀了,你说这个年青人这个事儿做得多荒唐吧。所以现在哪敢再回家啊?好不容易大病一个月才好,在一家殡仪馆找了份临时工。找了份什么工作呢?就在殡仪馆给丧葬的人家唱哀歌,唱挽歌。大概他有钱的时候,也经常唱唱卡拉OK什么的,基础本来就不错,再加上现在心中悲苦,把那哀歌唱的是特别得感人。说有一次和对面殡仪馆的歌手唱哀歌比赛,那一唱出来,绝对是“超级男声”,搞得无数的人围观。围观的人中有一个老人,一眼就认出了他。原来这个老人是荥阳郑家的老仆人,认出了郑元和,就拽着他回去见正在长安出差的荥阳公。这老爹见了失而复得的儿子,没有半分的喜悦,了解了事情后,只说了句“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就是你这个污辱门风的混蛋还敢来见我?然后就把儿子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结果这个当年因捡马鞭而惹来一身灾祸的郑元和,竟在父亲的马鞭下“不胜其苦而毙”!

死了!

这个父亲竟然亲手打死了儿子!

我们说虎毒尚不食子,可这个朝廷的荥阳公,世家大族的掌门人,竟然真地肯狠下心来清理门户。我们说如果郑元和卖国投敌,或者加入黑社会祸国殃民,你做父亲的含泪斩马稷,大义灭亲还可以理解。但这个做儿子的不过是情感生活上出了点儿格,然后撒了个大谎骗了你,亏了你家两年学费,这虽然是可恨,是让你恨铁不成钢,但这毕竟不能成为打死他的理由吧。

打的没气了之后,这个父亲的表现就更可怕了,白行简只写了五个字,“父弃之而去”。这哪里还像一个亲生父亲呢?是什么让这个做父亲的变得如此极端?如此可怕?甚至是如此凶残?我觉得这就是抬高这个荥阳公子的地位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抬高了郑元和的地位,也就抬高了他父亲荥阳公的地位,在这种社会身份下,他的这种杀子行为就显得格外醒目,作者要寄寓其中的社会批判意义也就格外鲜明了,那就是猴子爬得越高,那块红屁股就越鲜明,人也这样,爬得越高,人性越少,而没人性的地方也就越鲜明。

说幸好,郑生殡仪馆的朋友一路悄悄跟过来,找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死了,说拿个草席葬了他。结果临葬前摸了摸心口,心脏还有微微的跳动,于是给他灌汤顺气,又救活了郑生。活是活过来了,问题是生活不能自理啊,身上被父亲打的地方长满了烂疮,后来殡仪馆也不能住了,只得到处要饭。“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窟室,昼则周游廛市。”就是白天在市场里要饭,晚上有时就住在公共厕所里。惨啊,这就是这个豪门贵公子的悲惨遭遇。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这个李娃是不是太可恶了!你看把一个大好青年害成这样!要是一般人的话,我想心里肯定恨死这个李娃了,再见到她,那是要恨不得要生吞活剥了她啊!

老天给了郑元和这个机会,让他真的再见到了那个害得她生不如死的女人。那么他一个要饭的是怎么再见到那个李娃的呢?

话说有一天大雪,郑元和实在饿得不行,只得冒着大雪在街上要饭。书上说他“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说巧得很,他在一户人家门口要饭,正好被院里的一个女人听到了。这个女人就是李娃,她一听到就对身边的丫环说:“这一定是郑公子啊,他的声音我一听就听出来的。”结果连忙赶出来,看到郑元和一身是疮,都没有人形了,就问“你是郑元和吧”?这郑元和抬头看到李娃,“愤懑绝倒,口不能言。”就是当时气得晕倒,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李娃的表现十分出人意料。她竟然用自己的衣服包起郑元和,大声哭道:“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也就是说都是我把你害成了这样啊!然后就和丫环一起把郑生抱回了房间。

虽然说郑元和现在的这个样子是很容易让李娃产生忏悔之情的,但我觉得李娃的表现还是有些让人奇怪的。她和老鸨一起设局骗了这个郑公子,如果说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那天设计甩掉郑元和的时候,为什么表演得那么逼真呢?要知道,没有她的出色表演,那个甩包袱的计策是不可能成功的。还有,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过后应该来找郑元和啊,不应该对他的悲惨遭遇不闻不问啊?但是,如果说她就是蛇蝎心肠,最毒妇人心的话,那么此刻见到郑元和,即使天良发现,最多也就表示惭愧,也不该会有这么发自肺腑的痛心表现吧?所以,连老鸨看了都奇怪,问她“奈何至此”!就是你招待他一顿也就罢了,怎么把他弄回家来呢?所以,李娃的这个反应让人是有些奇怪的。总之,用种简单的方式来质疑的话,就是如果她是个好女人,她就不该把郑元和害得这么惨;如果她是个坏女人,她这时候就不会表现得这么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