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第3/4页)

所谓“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一个简单的痴情的霍小玉的形象,是不会留给我们这么深刻的震撼力的。

所以,霍小玉在这个故事里的个性特色,应该是“至情”,而非“痴情”。

再来说李益。说实话,我觉得喜欢唐诗的人很难不喜欢李益。那首“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人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绝对是边塞诗中的深情之作。这样一个诗人怎么会是一个负心汉呢?但没办法,霍小玉临死前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一下子就为李益定了性了,这让李益在后来的一千多年里都没能翻身。那么,我们来看看,李益到底是不是负心呢?这里有几个疑问:

第一,他对霍小玉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李益对霍小玉是不是逢场作戏?如果说在小玉第一次提出对将来的恐惧时,李益的海誓山盟还只是一个普通男人的普通表现的话,那么小玉第二次提出八年之约的时候,李益的表现又是什么样的呢?如果李益想如一般士人那样“始乱终弃”的话,这时候完全可以顺水推舟,这样既可遂小玉之愿,又不误自己前程,岂不两全其美?况且小玉是言发肺腑,又不是假意试探。然而,李益的表现却是:“生且愧且感,不觉涕流。”然后他对小玉说“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我以为一个男人在听到霍小玉这个对爱情折衷的办法时,能“且愧且感”,能产生羞愧之心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至少说明他也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后来对小玉说的话真诚而明确地表达了他既有誓约,便要终生守之的决心,并安慰小玉,安排好了下一步履约的时间表。可见,李益的表现怎么说也要比《莺莺传》中始乱终弃那个张生要好得多。

第二,李益既然安排好了履约的时间表,为什么又会失约呢?

作品里说,李益“未至家日,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李、卢都是当世的大族,作品这里强调“卢亦甲族也”,与卷首的李益“门族清华”遥相呼应,正是门当户对。比较起来,霍小玉的妓女身份,根本无法与甲族的卢氏相抗衡。即使是李益提出来并极力争取,也绝无获准的可能。我们前面说过,在封建家长看来,年青人与妓女有点风流韵事,不管是出于性还是为了情,皆无大碍,但若是谈婚论嫁,那是万万不能的。但李益并不一点想法就没有,作品里说“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就是说李益他妈素来严厉刚毅,李益根本就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但“逡巡”与“辞让”,说明李益主观上还是有抗争的意愿的,但最后的结果是因为李益的性格软弱,以至于他不得不就范。

第三,虽然母命难违,李益对霍小玉又为什么避而不见呢?见一下,把事情说清楚不是更好吗?况且霍小玉对这个结果不是完全没有准备的。

作品里有两个地方说明了李益“回避”不见的原因。一处是定亲时李益为满足卢氏百万聘财的奔波过程的描写:“生家素贫,事须求贷,便托假故,远投亲知,涉历江淮,自秋及夏。生自以孤负盟约,大愆回期,寂不知闻,欲断其望,遥托亲故,不遣漏言。 ”这表明李益衍期是因为求贷而长途奔波,耗去时日。李益的思维逻辑是,既然已经衍期负约,回复也只能让小玉失望,就不如不令其知,故封锁消息,“欲断其望”,他以为或许这样对小玉更好。可见李益此种做法还是出于善意,也是为小玉着想,也说明他仍是爱小玉的。没成想,这反倒使小玉“羸卧空闺,遂成沉疾”,造成了小玉的更大悲剧,可谓是好心办了坏事。

另一处是在李益又到长安时,“自以衍期负约,又知玉疾候沉绵,惭耻忍割,终不肯往。晨出暮归,欲以回避。” 这次李益先是“潜卜静居,不令人知”,这和上一次封锁消息的思路是一致的。当小玉获知其行踪而“多方召致”时,他仍然坚持回避不见,根源仍是“衍期负约”,深层心态是“惭耻”二字。有惭愧和羞耻之心,说明其良心未泯。当然,这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从情理的角度说,如果还爱小玉,知道她“疾候沉绵”,无论如何应该前往探视,安慰。但从李益的性格和思路说,既然当时无脸面见小玉,隔的时间越长,后果越不好,就越是无脸相见,因此就“惭耻忍割,终不肯往”。这也符合人的心理规律。与此相应的是,最后与小玉相见时,虽被小玉骂得狗血喷头,李益也无半句解释开脱之辞,这又比《莺莺传》里那个巧言令色者的张生要强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