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秦淮河畔夕阳斜,桃叶飘落到谁家(第3/4页)
据说,王献之临死的时候,家里人问他有什么未了的遗憾,王献之这位曾经做过当朝宰相、东晋名士领袖的人物对政治风云全不谈及,只说了一句话:“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就是没什么牵挂和放不下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和妻子郗氏离婚的事儿。原来,王献之早年娶的是出身另一个名门郗昙的女儿郗氏,两个人青梅竹马,感情也很深厚,但后来出于政治原因,在整个家族力量的迫使下,被迫离婚另娶了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所以他临死时才会说一生遗憾的只是觉得对不起郗氏而已,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真,其言也善。就凭这一句话,我觉得王献之也足以算是一个情深义重的好男人了。
当然即使王献之是个很专情的人,他也不能对抗整个社会的礼俗洪流,所以他只能与郗氏离婚,为了家族的发展,另娶皇帝的女儿;同样,虽然他与桃叶是真情相爱,他也同样不能不顾家中的那位新安公主,也只能纳桃叶为妾。就他把桃叶这样落魄、孤身流离的女子带回家,还纳她为妾,这在当时就已经是惊世骇俗的了。我们完全没必要以现在人的标准,因为他没有正式娶桃叶为妻而责备她。
事实上他对桃叶的态度,也完全不像当时的贵族对待自己的侍妾那样。我们知道,经历秦汉的奢靡之风之后,晋人喜欢养妾,而且名士们是养妾成风。像当时的谢安、王导这些大名士都有养妾之风。要知道,在当时妾的地位是很低的,还不像后世说的什么三姨太、四姨太的,魏晋时期的妾有时跟侍女是混同起来的。汉代的辞书《释名》是这样解释的:“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意思说得很清楚,那时的妾可以同占有她的男子发生性关系,以卑贱的身份受到宠爱,但是不得成为伉俪。连称呼上,也反映出这种尊卑不平等的关系,妾只能称占有她的男子为“君”,俗称“老爷”,而不能称为“夫”。妾在当时的地位,用现代话说白了,就是“性奴”。这种地位使得妾在当时的家庭中挨打受骂得不到保护,甚至连人身安全也没有。《世说新语》记载,丞相王导和堂兄大将军王敦到大臣石崇府上赴宴。“石崇每要(邀)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彊(强),至于沈(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这些美人,实际上就都是石崇的妾。这些活生生的美女,为了劝酒未饮这等小事,就眼睁睁被杀死了。再比说王导,前面已说过他也有好多妾。他的特殊情况是,他在外、在官场上无疑是一个强者,而在内、在家里,却很惧内,是一个怕老婆的汉子。而他的老婆曹氏妒忌心特强,王导只得“密营别馆,以处众妾”。哪知有一天被曹氏发觉了,要去处置。这可急坏了王导,要赶在曹氏前头通知众妾转移,乘上牛车急得用手中的拂尘柄驱牛速行。后来司徒蔡谟听到了这件事,戏弄他说:“朝廷欲加公九锡。”就是告诉他皇帝要赏赐九种贵重器物。他信以为真,还表示谦让。蔡谟说:“不闻余物,惟有短辕犊车,长柄尘尾。”惹得王导大为恼火。我们不管王导生不生气,但那些妾要是被她老婆找到,恐怕远比后来的尤三姐被王熙凤找到要惨得多。
知道了这样的历史背景,才可以挖掘出王献之与桃叶爱情的意义。桃叶不过是王献之的一个妾,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中,地位都是极其低下的。但是,王献之,这位当朝中书令,天下士大夫阶层的领袖又是如何对待她的呢?
说王献之把桃叶带回家中之后,两个人情深意浓。每次,桃叶外出,回来要从渡口坐船过河。当时的秦淮河并不像现在,不是“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那种欸乃的情调,也不是秦淮八艳名甲天下时的脂粉气息。当时的秦淮河水流湍急,而且渡口又正好是秦淮河与古青溪水道合流处附近,两水交汇之处,水势更是急猛,每次王献之都很担心桃叶,都要亲自到岸边等候桃叶。因为水急船也晃得厉害,所以桃叶每次坐船也很担心。于是每次,王献之看到桃叶渡楫中流的时候,总是会做出一件惊人的举动,这会一种什么样的举动呢?
今天,我们的媒体里充斥着那么多什么超级的女生、男生,什么“好男儿”之流,其实不过就是唱唱歌,走走秀,那要说真正的好男儿,真正的超级男生,那还要非王献之这样的人莫属。他看到桃叶坐在颠簸的船上总是会毫无顾忌地高声歌唱。他唱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他自己填词谱曲的歌。他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