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第3/4页)

第三个疑点,朱买臣发迹后,崔氏既然肯腼着脸来找朱买臣,也就是说她已经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里子,甚至是脸皮、尊严什么都不顾了,怎么会因为一个“覆水难收”的智力游戏,就那么知趣地算了呢?疯了呢?这不符合一个悍妇、甚至是一个泼妇的表现嘛。说到底,在崔氏身上,体现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会有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朱买臣!

为了突出朱买臣的光辉形象,崔氏该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该舍弃的地方就舍弃,该被丑化的地方就被丑化,该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戏曲的故事情节在男权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之下,一切为了励志与奋斗的主题服务,一切为了朱买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务,可以说它就是一出那个特殊的男人时代的一出样板戏。所以虽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离奇,其实不过是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对婚姻生活里的男权主体意识没有半分的冲击。

所以就有了第四个疑点,朱买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么?有人会说,这不很清楚吗?她不是姓崔吗?事实上,朱买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烂柯山》和京剧《马前泼水》里叫崔氏,在元杂剧《渔樵记》里姓刘,在梨园戏《朱买臣》里她又姓赵。说老实话,我觉得让人愤怒的就是为什么朱买臣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写错过,而朱买臣的老婆在戏曲里大家就可以随便给她按个什么名字。有人会说,这种愤怒毫无意义嘛,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随便称呼的吗?这种事多了去了。本来也确实是这样,但在我看了《汉书?朱买臣传》之后,就觉得戏曲里这样对待、这样诬蔑这位没名没姓的朱买臣的妻子就尤其让人,最起码是让我觉得愤怒了。

《汉书 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是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我觉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戏曲的误导,那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

在离婚之后,朱买臣发迹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细节,颇为感人。《汉书》说“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俱上冡,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也就是说在后来朱妻另嫁之后,一次路上偶遇饥寒交迫的朱买臣,这个已经另外嫁了人的朱买臣原来的老婆还是主动地接济了他。这让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后,有一次随老公游沈园,偶遇原来的丈夫陆游,也主动给陆游递来一杯水酒,陆游因此才有了“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伤心感慨。这样的女子如此有情有义,怎会是一个悍妇和泼妇呢?

再后来,就是朱买臣发迹了。在回乡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小细节,“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就是汉武帝对朱买臣说:“你以前穷得要命,现在富贵了,不衣锦还乡,回去显摆显摆吗?”朱买臣就欣然答应了。可见朱买臣回乡前那种一朝得志,臭咸鱼翻身的心态。这回乡之后“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及送迎车百余乘。”回乡果然是显摆的,阵势搞得很大,也不管什么扰民不扰民了。

气势铺垫了之后,关键的地方来了,《汉书》写朱买臣“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说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现在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