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第2/4页)
第一颗眼泪滚出来的时候,她若无其事地抹去,继续洗脸。
渐渐地,越抹越多,仿佛决了堤的天河,不断滑落。她再也无法忽视,她知道她情绪饱和了,她再也忍不住,缓缓蹲下去。
一开始,她的哭声淹没在水流声里,悲泣地像动物的哀啼。后来,这声再也满足不了她心里的难过,她开始放声痛哭,整个浴室回荡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声。
就好像平静的海面,突然掀起一阵惊涛骇浪,将她卷入漫无边际的大海里,她拼命挣扎着,嘶吼着——汹涌的冰冷海水不断没过她的胸口,脖子,嘴巴,直到那股窒息的感觉,慢慢没过她的头顶……
她哭得声嘶力竭,嗓音嘶哑,最后她呜咽了几下,抽泣着缓缓止住,像个孤独又无助的小孩,一下一下抽着肩,茫茫然地仰头盯着浴室雾气氤氲的天花顶。
原来,人难过是得发出点声音。
……
叶濛在广州无声无息地病了一场,自愈之后打道回府。
回北京的时候叶濛带回一个小孩。十八岁,男孩。
邰明霄开车去接她,两人打着电话。他没接蓝牙,语音公放。李靳屿和勾恺都在车里。
“哪捡的?”
叶濛刚下飞机,带着那小孩在取行李,“六榕寺,刚拜完佛,许了个愿,想做点好人好事。他说要来北京找妈妈,你找人打听一下,”说完她温柔低声问了句,“你妈妈叫什么?”
男孩还算高,至少一米七八,叶濛跟他说话还要仰头。
模样长得也清秀,白白嫩嫩的,就是比较内向,说话也轻声细语的:“周琴。”
邰明霄说话毫不顾忌,“你真当我什么人都管?”
叶濛像是知道他会这么说,提着行李往外走,匆匆挂断:“到了再跟你说。”
叶濛熟门熟路地找到邰明霄接她的地点,那个车位不知道是不是邰明霄给买了,每回雷打不动都是停这边,很好找。她带着周雨走过去。
地下停车场空荡荡,她今天素面朝天,衣服两三天没换,又刚从飞机上下来,连头发都是松乱的,脖子上夹着个颈枕,除了脚上那双噔噔噔作响的高跟鞋有点气场之外,简直活像个刚出土的文物,灰头土脸的。
李靳屿不在,她怎么打扮都无所谓。
邰明霄和勾恺靠着副驾聊天,副驾的车窗降着,叶濛一开始没注意里面有人,因为勾恺大半个身子都挡住了车窗,她隐隐只能瞧见那人前额的碎发,和松懒地半挂在车窗外的手,他穿着白衬衫,袖口半卷搭在小臂处,露出清瘦的手臂,腕上还带着表,骨节分明的手里夹着半根烟,一动不动。这姿势像是一边抽烟,一边在低头看手机。
叶濛几乎是一眼认出这抽烟的姿势。
李靳屿坐在她车上也是这样,有时候手搭在窗沿上老半天也不见抽一下,挂在窗外边边掸着烟灰边看手机,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烧了老半截,然后抽一口直接灭了。就懒懒散散的,不像勾恺和邰明霄抽一支烟猴急猴急地几口解决。
但叶濛又很快否定了。因为她走近一瞧,李靳屿如果没疯的话,应该不会买只三十万的表戴。
然而,那人猝不及防地推开副驾门,下车来,叶濛陡然间以为是李靳屿的双胞胎兄弟,直到两人视线相碰,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叶濛确定了。除了是那小混蛋还能是谁!
李靳屿一身白衬衫黑西裤。只有脱光了见过才知道,他穿衣显瘦,但整个人骨架其实并不小。他的肩宽且平直,背薄腰窄,锁骨像八字,在胸前成一条凹深的直线,胸肌清薄,每一寸都恰到好处。穿上衬衫西裤,整个人就显得清瘦,气质干净。运动鞋换成一双尖头皮鞋,瞬间成了清贵小公子。他一米八五的身高站在邰明霄和勾恺身旁是碾压性的,但他是懒洋洋地靠着车门,倒给足了他俩面子。
李靳屿这个男人,就活像一把尺子。身上哪哪都标准,明明平时看着挺不错的男生,往他旁边一站,就突然没味道了,多少差点意思。
两人近一个多月没见。没见到其实还好。但这一见到,那小混蛋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干干净净,像一颗挺拔的小白杨。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已经想他想疯了,她心跳疯狂,是第一次连五脏六腑都牵扯着砰砰直撞。
可她又觉得这种感觉她难以言喻,怎么说呢。就好像你曾见过一朵烂到泥水里的花,洗去污浊,忽然重新抽出了嫩绿的芽,甚至比你以为的品种更高贵。
“卧槽,你这三天都没换衣服?怎么这么狼狈看着?”
邰明霄一句话把她的魂魄给找回来。叶濛才蓦然想起来自己这会儿到底有多狼狈,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大病一场后脸色也难看。她实在不愿意让李靳屿看到这副鬼样子,低着头,匆匆应了声,让周雨先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