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民国之写文(1)(第2/3页)
好男儿志在四方,这个世界那么大,有那么多广阔天地任他施为,何必和一内宅不识字妇人勾心斗角?讲道理,如果李景然但凡有一份清明和自制,王氏的捧杀也不会有用。而且对于王氏这介狭隘阴毒之人来说,李景然的成功就是对她最大的打击报复了。
接着,就是原主的亲妹妹,李淑然了。
李景然作为长子,李父对他还有几分情面,后母王氏也对他有几分忌惮,而身为女孩的李淑然就没有李景然那么好运了。
李淑然今年十三,李父和王氏已经给她许好了人家,给一个病殃子做续弦冲喜,两个月后出嫁。
李景然自己都对这个妹妹没有什么感情,乐景就不可能对这个“妹妹”有感情了。
但是不管也不行。
因为乐景现在就是李景然,那么理应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李景然可以逃避责任,不顾幼妹死活花天酒地醉生梦死,乐景却无法这样。在成为李景然那一刻,李淑然也成了他的责任。
如果他不管李淑然,那么不过证明他和李景然是一丘之貉罢了。
所以他是一定要带领李淑然脱离李家的。
考虑到原主过往的斑斑劣迹,乐景很快就给自己定下了浪子回头的剧本。人总是社会动物,为了在社会里生存,乐景已经习惯了给自己披上一层伪装色。
乐景从来都是一个成功的演员。
至于出去后做什么营生挣钱养家,他心里也有了盘算。
他打算写小说挣钱。
民国时期知识分子的待遇空前优越。新人作者投稿,报社一般会给千字一元的价格,熟手是千字两元,享有名气的作家千字十元,而像一些著名的文豪,报社更是给开出来千字二三十元的高价。
向在后世史书鼎鼎有名的大文豪周先生,就在他的日记里记载过,1929年他稿费加版权费共挣了14664银元。他之前在北京买的一座四合院也不过才八百多银元。当时的一块银元相当于后世110人民币的购买力,也就是说周先生单稿费就年入一百六十多万,是不折不扣的高薪人士。
乐景自认无法和周先生比肩,但是哪怕千字一元,按照网文连载的最低标准每天写三千字,一个月下来也有九十元了。要知道这时北京那里保姆的月薪也不过三五个大洋,李景然所处的奉天市(沈阳市旧称),月薪两元的活计都被人抢着要。
乐景是从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过来的,百年文娱事业的发展使他拥有许多民国人闻所未闻的“奇思妙想”,像后世已经过时的穿越文武侠文在这个时代还是新鲜事物,乐景写来用以糊口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必须赶在李淑然出嫁前戒毒成功,然后带着她远走高飞,迎接新人生。
乐景不信神,但是他不是无神论者,他是不可知论者。他相信这世界总有一些存在是无法被人类所认知的。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样突然来到这个时代的,但是既来之则安之。与其待在家里被人民的好警察乐正业同志监控管制没有自由,明显还是这个陌生的时代能让他放开手脚肆无忌惮。
正在思考中,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
“你们不能进去。”李淑然清脆的声音地自门外响起。
“二小姐,我这也是奉太太的命令,太太听说少爷病了,特意遣了小人给少爷送来一些补品呢。”
“……哥哥正在休息,你们把补品交给我吧。”
“太太说了,这补品要亲自交给大少爷,小姐年纪还小,怕是不知道这补品怎么样服用,要是大少爷出了什么闪失……太太知道了怕是饶不了小的,还请小姐不是要让小的难做。”
乐景几乎都想笑了。
听听,这话多么软硬皆施,多么周全。
太太身边一个仆人都能这样对嫡出小姐说话,可以想见李淑然在府中地位如何了。
李淑然到底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平时在府里一直被人漠视冷遇,刚刚的几句话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勇气,此时仆人一搬出太太这尊大佛,她的声音立刻就弱了下来,嗫嚅道:“哥哥还在睡觉……”
“淑然,让他们进来吧。”乐景在屋里说道:“我已经醒了。”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小厮跟着李淑然走了进来,和面对李淑然时的倨傲相比,他一见到李景然脸上就扬起谄媚的笑意,点头哈腰道:“少爷,太太听说您病了别提有多着急呢,所以特意遣了小人给您送来了补品。”
他邀功般打开了药盒的盖子让乐景看了个清楚:三颗野参,看起来有点年头了。
乐景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咳嗽一声不紧不慢地说道:“方才听你和二小姐说的话,我还以为是多么名贵难寻的补品,不过三颗野参罢了,莫不是太太送的参格外金贵,还有什么特殊的服用方法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