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CAROL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假期里去拜访那个秀珍。妈妈想去给“那个男人”扫墓,但那个男人的坟墓就在秀珍老家的后山上,要去就得由秀珍带着去。本来“那个男人”火化后妈妈想要一些骨灰的,但秀珍不同意,说如果把他的骨灰分开来了,他就永世不得超渡了,不过她答应妈妈可以随时去扫墓祭奠。
CAROL原本是不想去的,但听说可以见到秀珍,又引发了她的好奇心,想看看把“那个男人”从妈妈和她身边夺走的女人到底有几个头几个臂。
坐汽车到了那个小县城,又坐了一个小时的船,才来到秀珍的老家。CAROL看见了一个风韵尤存的半老徐娘。她很客观地在心里把秀珍跟妈妈做了一番比较,说实话比不出个高低来。两人是不同的类型,一个是大家闺秀,另一个是小家碧玉,可以想见两人年轻时都是很不错的,不然“那个男人”也不会抛妻别子地跟这两个女人结婚了。
她感觉妈妈和秀珍有点象国共两党,内战的时候,两人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等到抗日的时候,两党又不记前嫌,携手合作。
秀珍带着CAROL和妈妈到后山“那个男人”的坟上去上了香,献了花圈,烧了冥纸。妈妈还特地用纸做了提琴钢琴什么的,在“那个男人”坟上烧了。秀珍则备了很多酒菜,供在“那个男人”坟上。妈妈叫CAROL也上柱香,她哼了一声,没动,妈妈也没勉强。
秀珍试着规劝了一句:“你给他烧个香,叩个头,也是为你好,他的在天之灵可以保佑你……”
“算了吧,”CAROL抢白说,“你们还不如剪几个女人烧给他,免得他在那边寂寞。”
一句话把两个女人吓得一哆嗦。秀珍赶快咕咕哝哝地叫“那个男人”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不要因为成成说了这话就不保佑她了。
从后山回来,CAROL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生,看上去既象“那个男人”,又有不同之处。她猜他可能是秀珍跟“那个男人”的孩子,也就是自己同父异母兄弟中最小的那个。果然,秀珍介绍说:“这是我儿子,居成。阿成,叫李阿姨。”
居成有点害羞地叫了一声“李阿姨”,就很自来熟地对CAROL说:“你是竟成姐姐吧?我看到过你很多照片。”
CAROL听他开口叫她姐姐,觉得头皮一麻,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把我也搅和进来了。但居成确实算得上帅哥一名,红唇白齿,脸颊也是粉红的,连眼皮都有点粉红一样,但脸部轮廓以及身材又十分有男人型,是“那个男人”与秀珍的完美结合。
她想起有一种说法,就是私生子往往是很漂亮的,因为他们的父母能冲动到做出私生子的地步,一来是因为双方都有极大的魅力,二来两个人在情欲高xdx潮时做出来的孩子,比那种正当夫妻关系中按时交公粮做出来的孩子更具备父母双方的优良因子。未婚先孕的孩子,从技术上讲就是私生子了。
秀珍很自豪地介绍说,居成在省城里念重点大学,今天特意赶回来的。然后又对居成说:“你看你竟成姐姐多有出息,在美国念大学,你也要好好读书,争取以后也到美国去。”
居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有竟成姐姐那么聪明,她上的是B大呢。”说着,就跟CAROL谈起美国大学的事来,似乎很想到美国去念书。CAROL觉得现在自己已经不太讨厌这个弟弟了。他人生得帅,嗓音也很好听,那种害羞的神情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可爱之处。她跟他走到他的卧室去,听他拉提琴,心里有点遗憾地想,如果不是“那个男人”跟妈妈离了婚,我可能也是钢琴好手了。
他拉的是马思聪的,说这是爸爸最喜欢的乐曲了。
她记起小时候经常听“那个男人”拉这首乐曲,即使是她小小年纪,也能感受到乐曲里那种忧伤的情调。她记得“那个男人”经常在清晨拉琴,多半都是她醒了但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的时候。她那时很喜欢闭着眼睛装睡,等他拉完了琴,就会走过来,坐在她床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嗯,今天有个人还没醒,我一个人去逛街啦。”
她就会从被子里跳出来,用两只小手箍住他的脖子,挂在他脖子上,让他带着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直到她的手酸软了才肯下来。
居成有“那个男人”那样的修长手指,拉琴的姿势也一模一样,不招摇,表情如沉思一般,看得出是“那个男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她记得“那个男人”还唱过,她那时不懂歌词的意思,但记得“那个男人”唱完,常常是泪光莹莹。
CAROL原本是不想去的,但听说可以见到秀珍,又引发了她的好奇心,想看看把“那个男人”从妈妈和她身边夺走的女人到底有几个头几个臂。
坐汽车到了那个小县城,又坐了一个小时的船,才来到秀珍的老家。CAROL看见了一个风韵尤存的半老徐娘。她很客观地在心里把秀珍跟妈妈做了一番比较,说实话比不出个高低来。两人是不同的类型,一个是大家闺秀,另一个是小家碧玉,可以想见两人年轻时都是很不错的,不然“那个男人”也不会抛妻别子地跟这两个女人结婚了。
她感觉妈妈和秀珍有点象国共两党,内战的时候,两人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等到抗日的时候,两党又不记前嫌,携手合作。
秀珍带着CAROL和妈妈到后山“那个男人”的坟上去上了香,献了花圈,烧了冥纸。妈妈还特地用纸做了提琴钢琴什么的,在“那个男人”坟上烧了。秀珍则备了很多酒菜,供在“那个男人”坟上。妈妈叫CAROL也上柱香,她哼了一声,没动,妈妈也没勉强。
秀珍试着规劝了一句:“你给他烧个香,叩个头,也是为你好,他的在天之灵可以保佑你……”
“算了吧,”CAROL抢白说,“你们还不如剪几个女人烧给他,免得他在那边寂寞。”
一句话把两个女人吓得一哆嗦。秀珍赶快咕咕哝哝地叫“那个男人”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不要因为成成说了这话就不保佑她了。
从后山回来,CAROL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生,看上去既象“那个男人”,又有不同之处。她猜他可能是秀珍跟“那个男人”的孩子,也就是自己同父异母兄弟中最小的那个。果然,秀珍介绍说:“这是我儿子,居成。阿成,叫李阿姨。”
居成有点害羞地叫了一声“李阿姨”,就很自来熟地对CAROL说:“你是竟成姐姐吧?我看到过你很多照片。”
CAROL听他开口叫她姐姐,觉得头皮一麻,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把我也搅和进来了。但居成确实算得上帅哥一名,红唇白齿,脸颊也是粉红的,连眼皮都有点粉红一样,但脸部轮廓以及身材又十分有男人型,是“那个男人”与秀珍的完美结合。
她想起有一种说法,就是私生子往往是很漂亮的,因为他们的父母能冲动到做出私生子的地步,一来是因为双方都有极大的魅力,二来两个人在情欲高xdx潮时做出来的孩子,比那种正当夫妻关系中按时交公粮做出来的孩子更具备父母双方的优良因子。未婚先孕的孩子,从技术上讲就是私生子了。
秀珍很自豪地介绍说,居成在省城里念重点大学,今天特意赶回来的。然后又对居成说:“你看你竟成姐姐多有出息,在美国念大学,你也要好好读书,争取以后也到美国去。”
居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有竟成姐姐那么聪明,她上的是B大呢。”说着,就跟CAROL谈起美国大学的事来,似乎很想到美国去念书。CAROL觉得现在自己已经不太讨厌这个弟弟了。他人生得帅,嗓音也很好听,那种害羞的神情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可爱之处。她跟他走到他的卧室去,听他拉提琴,心里有点遗憾地想,如果不是“那个男人”跟妈妈离了婚,我可能也是钢琴好手了。
他拉的是马思聪的,说这是爸爸最喜欢的乐曲了。
她记起小时候经常听“那个男人”拉这首乐曲,即使是她小小年纪,也能感受到乐曲里那种忧伤的情调。她记得“那个男人”经常在清晨拉琴,多半都是她醒了但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的时候。她那时很喜欢闭着眼睛装睡,等他拉完了琴,就会走过来,坐在她床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嗯,今天有个人还没醒,我一个人去逛街啦。”
她就会从被子里跳出来,用两只小手箍住他的脖子,挂在他脖子上,让他带着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直到她的手酸软了才肯下来。
居成有“那个男人”那样的修长手指,拉琴的姿势也一模一样,不招摇,表情如沉思一般,看得出是“那个男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她记得“那个男人”还唱过,她那时不懂歌词的意思,但记得“那个男人”唱完,常常是泪光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