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去乡(二)(第2/4页)

烙印。烙印。

他是他哥心底的烙印,诸天神祇印上去最深的疤。除非扶岚身死,否则他这一辈子都会为戚隐赴汤蹈火,粉身碎骨。戚隐的心一阵阵抽痛,这是什么样的狗屁神明,什么样的狗屁命运?是不是只要他死了,扶岚就可以摆脱低语的枷锁?

戚隐觉得很累,吸了口气,道:“你对老怪了解多少?”

“我知道的也不多,听我的神说过几嘴。听说他出身不明,是当时的大巫祝巫衡的养子。他一开始是神殿历正,掌文书图籍,天下历法,后来当大司空,执掌四方水土功课,最后成为大巫祝。南疆神殿历代巫祝之中,他是唯一一个执鸠羽,跳降神舞,召唤出白鹿大神的人。天殛之战期间,他被放逐,去往南荒大沼,成了祝鸠氏的奴隶。在上古,成为奴隶是一件很惨的事情。奴隶被视为不洁、不贞、不净,一般活牲陪葬什么的,都从奴隶里挑拣。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总之战后神墓建成,他被征召,制成罪徒,封入黄金人俑。”女萝点着下巴道,“这个家伙是个很复杂的人。你说他好吧,他饲养飞廉神蛊,孤身屠灭巴山神殿,残忍至极。你说他坏吧……”

“怎么?”

“常州孟家,你应当知道吧?自从他离开神墓,就一直四处活动,神大部分时间都捕捉不到他的行踪,直到三十多年前,他出现在常州府的灾民里,被孟家夫妻收养。那十七年里,他几乎什么都没干,每天读书练琴,侍弄草药,过普通人的日子。我们一开始猜测他酝酿着什么大动作,但什么都没有发生。直到孟家夫妻死后,他被赶出家门。”

“这事儿我知道,他杀了孟怀善父子。”戚隐道。

“你知道的不全,弟娃。”女萝说,“孟怀善那时候其实已经快死了,他股生坏疽,恶臭流脓,整条腿都废了。老怪登门,说可以帮他治病。只要把飞廉神蛊种进他儿子的脖颈子里,割他儿子的肉吃,他的病就能好。”

“他这么干了?”

“没错,他真这么干了。老怪没有杀他们,是他们自己杀了自己。”女萝眨眨眼,“更让我们惊讶的,是老怪娶了一个姑娘。”

戚隐一愣,“娶了个姑娘?”

“也不算娶吧。”女萝撑着下巴思考,“那女子名唤夏芙蕖,是他养母的使女。孟怀善霸占孟家,也霸占了这个女人。她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时候,逃出了孟府,找到了正在养蛾子的老怪。她临死前,许了两个心愿。第一个是向孟怀善复仇,第二个是嫁给孟清和。”

女萝记得那一天,漫天纷飞的细雪,地上蜿蜒着女人鲜艳的血迹。单薄的女人睁着无神的眼睛,躺在雪堆中,像一朵残破凋零的菡萏。巫郁离低着温煦的眉目,那样专注温柔的模样,谁见了都会忍不住陷进他眼里的柔情里,即便是假的,即便是飞蛾扑火。

“真是可怜的孩子,”巫郁离叹息着阖上她的双目,“原本想抛掉孟家养子这个身份,既然如此,便让他再活得久一点吧。毕竟……是一段不错的回忆。”

他撑起一把伞,斜放在女人身侧,为她遮住纷扬的雪花。尔后直起身,紫萤蝶在他身边上下扑飞,他披着黑色大氅的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茫茫风雪里。

原来孟清和那个死去的妻子,是他养母的使女。戚隐默默地想,他保留孟清和的身份,是为了完成她做他妻子的心愿。难怪,若说白鹿是他口中的妻子未免有些牵强,毕竟白鹿那么矮的个子,才到正常人的半截儿,一看就知道是小孩儿。那位被医断腿的师兄再眼瘸,也不会辨不出孩子和女人的差别。

“我好像说得太多了,弟娃,我发现你对老怪这个家伙没有什么厌恶,也没有什么恨意。”女萝歪着头审视他。

的确是这样,戚隐低着头想,大概是因为那个家伙身上彻骨的悲伤,他总觉得巫郁离也是一个很可怜的人。

“喂,你不会自己傻乎乎地赶上去把肉身给他吧?”女萝问道。

戚隐没答话儿,跳下树,朝大王寨那边走。女萝喊了好几声,那个黑发黑眸的男孩儿只是摆摆手,什么也没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远了。

大王寨里沸腾得像煮开的锅,座次乱七八糟,四下里是翻倒的桌子和酒壶。一众妖魔醉醺醺,抱着艳丽的妖姬鼓盆而歌。篝火堆边上围了一圈男男女女,有些妖魔已经露出了原形,几条彩色大蟒蛇缠成一股麻绳,呼哧一下滚进了灌木丛里。

戚隐在戚灵枢边上坐下,一看他的酒壶,还是满的,一点儿也没动。戚隐把他的酒挪过来,咕噜噜往嘴里灌,不一会儿一壶酒都干了个干净。戚灵枢蹙着眉问道:“何事忧心?”

“没事儿。”戚隐摇头。

“回无方吧。”戚灵枢道,“你是师尊的孩子,无方便是拼尽全力,也会保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