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百醇蜡烛(第2/4页)

评审赞许地点头,“不错,创意很独特,而且美感的把控也很到位。而且这个背后的故事也挺美的。”她一说完,下面的人都笑起来。

“可以了,下一位吧。”

乐知时下了台,但没有直接坐到宋煜的身边,而是低着头一路走,回到了之前坐的位子上,他觉得很热,于是拉开拉链,脱掉了卫衣外套,只穿一件单薄的棉质长袖,趴到桌子上。蒋宇凡凑上去跟他说话,还揽住他的肩膀。

从宋煜的视角看,乐知时的背影总是很可爱,头发微卷,像个毛绒玩具。

“你太牛了,这个设计特别惊艳,我觉得你肯定能进。”蒋宇凡又起了八卦的心,“不过你刚刚说的那个重要的人……是谁啊,我怎么不知道有这号人?”

“那个……”乐知时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搪塞过去,而且他现在满脑子都想着宋煜。

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乐知时低头检查。

[哥哥:把外套披上。]

看到这句,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

宋煜定定地注视着他,眼神温和。乐知时很清楚,这张面孔就是他设计稿里被模糊了的脸,为了让他不那么像宋煜,乐知时改了好几遍稿子。但无论改得多么面目全非,喜欢他的心都掩饰不了。

他又扭回头,按照宋煜的话把外套披在身上。

最后一个人的讲解在这时候结束了,周围的人都起身往外出,一部分走到后门,一部分从前门走。经过的人都会看一眼宋煜,一连好几个都是如此,乐知时便坐不住了,站了起来,朝着宋煜的方向走过去,停在他前面。

见乐知时走了,蒋宇凡也跟着起来,意外看到了宋煜,连忙向他问好,“学长,你怎么来了?”

“听说这边初选,来看看。”宋煜也站了起来,和乐知时并肩走出教室。

外面的天色将暗未暗,蒋宇凡赶着陪女朋友吃饭,急着走了,说晚上给乐知时带好吃的回宿舍。只剩下两个人,乐知时便更靠近宋煜一些。

宋煜以为他冷,想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乐知时很快发现了他的动作,阻止了他,“我的外套很厚。”他摁住了宋煜的手臂,又松开来,依旧贴着他走,问了之前蒋宇凡已经问过的问题,“你怎么过来了?”

但宋煜给了不同的答案。

“我来看看你利用我做了什么好事。”

这话带着点调侃的意思,乐知时觉得抱歉,又觉得宋煜很可爱,于是忍不住摸了摸他手臂,“那你觉得怎么样?”

宋煜这回没有调笑了,微微点头,语气认真,“很有设计感,或许你也可以试试做这一行。”

“那还是差远了。”乐知时觉得这已经是非常高的褒奖了,于是也有些飘飘然,像是充好气的氢气球,直往上飘。想牵手,但人来人往,他必须忍耐。

宋煜带着他去了很隐蔽的一个小馆子里,不在校园内,在家属楼外。吃饭的也大多都是小区里的住户。他点了一份陶罐煨的鸡汤,里面放了炖得绵密的板栗仁和橙黄的虫草花,还有一大份乐知时喜欢吃的卤菜,满满当当塞在一个瓷制汤盆里,上面淋了一层鲜亮的辣油,撒了些许白芝麻。

热米饭一上上来,乐知时就舀了一勺香浓的卤汁放在饭上,拌了拌,一大口塞进嘴里,裹着酱汁的米饭弹牙又入味,是很朴实的美味。

这家餐馆的卤菜让乐知时想到了他们高中门口的婆婆卤味,只吃了一口,他就想到那天躲雨的情形,想到宋煜拿着伞,回到长廊接他的那一幕。

乐知时出神地想,或许他那个时候就有点喜欢宋煜了,只是自己察觉不了。

否则在宋煜毕业之后,他为什么会害怕独自一人呆在那条长廊上呢。

但如果让乐知时试着去回溯自己的感情,他可能真的找不到变化的那个点,因为他从遇到宋煜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宋煜吃的比平时多了一些,乐知时便问了一句,“你很喜欢这家吗?感觉胃口不错。”

“我是觉得你会喜欢。”宋煜又解释说,“中午没时间吃饭,晚上一起吃了。”

乐知时对他这种对自己不负责的说法感到很不满,“你不可以这样,没有时间吃饭你就应该告诉我,我可以给你送。”

“你下午初选。”

宋煜的潜台词很明确,但乐知时依旧不买账,“那你也应该告诉我,没有什么事比你重要。”

他的声音有些大了,隔壁桌的情侣往这边瞟了一眼,又转过头去。

宋煜静静地用筷子把鸡肉上的皮和骨头都去掉,在蘸水里沾了沾,放到乐知时的碗里,这像是他的示弱和安慰。乐知时声音软下来,“你下次告诉我啊。”

“我会的。”宋煜语气郑重,让乐知时心里好受一点。他吃掉了宋煜夹给他的鸡肉,又说,“我会一顿三餐给你发消息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