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3/4页)

张旭升一看徐皓人都站起来了,连忙去拉他,“嗳,别啊,皓哥,别走啊,对了,那什么,闫泽前两天跟我要了你电话,他给你打电话了吗?”

徐皓一听,惊异的又给坐回来了,问,“闫泽跟你要我电话?没打啊,他干嘛啊?”

张旭升继续摆手,“我不知道啊,他说好像你有什么东西落在他那了,估计劳技的时候不小心装错了吧。皓哥你别走啊,咋成天看你对小姐姐都不感兴趣呢,啊?难道,你?”

张旭升突然深吸了一口气,一副大惊失色的样子捂着自己胸口,开始飙戏,“难道,你其实喜欢男的?难道皓哥你对我?啊,不行,我还是喜欢妹子,不行啊皓哥!”

徐皓毫不客气一脚就踹上去了,“我可去你妈的吧,让我看上你我还不如去绝育。”

张旭升捧心状,“欧,我好难过,皓子这么过分的吗,我好伤心!”

徐皓指着张旭升说,“你别在这给我演啊,你再演我抽你。”

结果被张旭升连带着周围人又纠缠了一阵,徐皓出门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了。

穿上外套走出门,深冬的气息扑面而来,冻得人一个激灵。徐皓喝了点酒,身上还算暖和,也不困,就打算往外走着透透气,再打辆车回去。

徐皓走出小区,往马路上走,凌晨这个点路上已经没车了,整条马路看上去比平时宽阔许多,还分外冷清。

徐皓走进马路边的一个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瓶热乎乎的旺仔牛奶,然后提着牛奶出来,在街边招了一辆出租车。

徐皓打开车门,正要上车,突然听见马路尽头传来一阵轰鸣声,由远及近,速度相当快。

徐皓抬起头,就见四五辆跑车从眼前相继疾驰而过,油门轰的那个响啊,单看这几辆的流线型就知道性能非常好,打头那辆徐皓还眼熟,热烈的火红色,法拉利 HY-KERS系统车型,周围谁好像有这么一辆似的,不过徐皓没想起来。

等徐皓坐上出租车了,耳边的引擎声还在回荡似的,徐皓心里忍不住吐槽,怎么说在市区呢,这帮人还真把自己车当火箭开啊。

———

松山的盘山路,引擎的轰鸣声犹如雷震,车灯在拐弯处如同闪电般一扫而过,几道疾驰的光在树影里忽明忽灭,鸟禽飞起来,整个山体都被吵醒了。

闫泽手搭在方向盘上,公路上走直线的时候,他的左手食指还会轻微的在方向盘上跟着音乐鼓点敲打几下。

车内的音乐狂躁不歇,重金属摇滚一向味道浓厚,节奏甚至压过了旋律,唱歌的人更像是要把肺里的空气吼干净似的,沙哑,撕裂,宣泄,又热情的让人无从顾及其他。

闫泽的表情却自始至终提不起兴致,有点懒散的,与车内外躁动的因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车速跟着旋律轰上180,车灯破开眼前密不的黑夜,闫泽只用眼睛看着前方,胳膊肘搭在车窗框上,然后扯开嘴角,无声的笑了一下。

这一笑仍然没有任何愉悦的成分在。

松山山顶,一大片水泥空地,轰鸣声戛然而止,熄火,音乐跟着停了,然而空气里还震荡着余音。

林笃之开上山顶的时候,十分容易的就看见闫泽了。

车灯大开着,闫泽坐在车前盖上,一条腿弯曲着,一条腿随意的搭落下去。他的后背倚在车挡风玻璃上,火红色法拉利如同一只展翅的火烈鸟,而闫泽侧脸一点表情都没有,目光倨傲,左手拿着车钥匙,抛起来,落在掌心,再抛起来。

即使凌晨两点,b市仍然灯火通明,一条条马路如同集成电路里的晶体管,上空光污染令人产生晕眩感,可也正因为城市有光,有光的地方永远不会沉睡。

只会不再开口说话。

作为闫泽知根知底的发小兼为数极少的朋友,林笃之和闫泽的关系,算不上非常亲近,但在闫泽的交际圈里,也算是难得的一位。

家世相仿,这是关键,自打出生就住对门,林笃之和闫泽也算光着屁股长大的,对于眼前这位发小发育的不太健全得性格,林笃之一向觉得自己还算有发言权。

闫泽上幼儿园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惹之辈,校区小霸王,飞扬跋扈,带头拉帮结伙的欺负人,这些黑历史在现在圈子里的某些人身上还能看得着当年的阴影,打不过,惹不起,只能看见闫泽躲着走。

但十岁之前,闫泽性格恶劣归恶劣,却远没有现在这么阴沉。

如果没有当年的那一场意外事故的话。

或许……

闫泽目光看着下方,像是在打量市景,又像是在走神。

深冬的风寒冷彻骨,吹过头发,那发丝扫在额头上都是凉的。

车钥匙再一次落在闫泽的手掌里,他放进口袋里,然后顺手拿出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