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斯通利杀人事件(第3/4页)

这桩指控被认为是诬陷,钱多斯很气愤,但并不着急,利家是当地的大地主,周围几乎所有的田产都是利家族的,当地治安官原本是最后一代利男爵,利男爵过世之后,指定了新的治安官,跟利家族也是熟识的。

爱丽丝也认为,杀死一个79岁的老人完全没必要,托马斯·利没有子女,钱多斯就是将来斯通利庄园的主人,托马斯·利也很宠爱年轻的侄子,金钱方面从来不是问题,钱多斯没有必要对一个随时会挂的老人下手。

托马斯·利跟小弟弟和弟媳妇的关系也不错,不然不会让茱莉娅-朱迪斯掌管斯通利庄园,所以谋杀是没有必要的,亨利·利一家三口只需要等着他自己自然死亡就好了。

伊沃基本同意爱丽丝的看法,托马斯·利牧师的死亡没有争议,就是自然死亡。

再说到乔治·利的事情,爱丽丝表示,奥斯汀家都觉得乔治·利没有办法证实自己的家谱,无法证明他是克里斯托弗·利的后代,他主张的权利不予支持。

伊沃和拜伦都表示赞同。

玛丽·布里吉斯的丈夫西奥菲勒斯·利是第一代利男爵的堂侄,西奥菲勒斯·利的祖先与后代家族谱系非常清晰,只要利男爵家族没有能确定身份的后代,亨利·利的继承权没有疑义。

钱多斯十分厌恶乔治·利。“这就是一只讨厌的苍蝇!一旦觉得自己可以跟利家扯上关系,就想要取得遗产的继承权。”

“那他到底是不是克里斯托弗的后代?”爱丽丝问。

“首先,你得知道,想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他要有从克里斯托弗之下的每一代直系祖先的合法婚姻证明文件,这个在当地教堂是应该能查到的。”钱多斯为她解释,“还要有每一代直系祖先的洗礼记录。没有这些文件,那还不是什么人想要主张权利都行了?那怎么行?”

爱丽丝琢磨着,没有DNA检测的年代,也就只能从记录文件上证明了。婚姻证明是表示婚姻的合法性,如果婚姻不合法,后代就只能是私生子,私生子没有继承家产的权利,比如拜伦的私生子小蒙克,连跟父亲同一个姓氏的权利都没有;这个时代女人不去医院生孩子,都还是在家生孩子,也就没有什么出生证明,只有出生后在教堂洗礼,牧师会在当天的日志上记录,某年月日,某家夫妇的新生儿某某在本教堂洗礼。

所以后世很多人的出生日期如果没有更详细的家族文件或书信说明,只能标注是洗礼日期,洗礼也不一定是刚出生几天就去洗礼了,有的孩子可能长到几个月才洗礼。

“这么说,乔治·利没有这些证明文件?”

“对。克里斯托弗都死了100多年了,教堂记录有可能遗失。所以为什么利男爵去世10年后,伯父才能继承斯通利,就是因为乔治·利。”

爱丽丝恍然。她1806年来斯通利的时候,还只是个16岁半的女孩,根本想不到这些。

乔治·利或许真的是克里斯托弗·利的后代,但他拿不出足够的证明文件,也是没辙。再说,100多年大概就是4到5代人的时间,按照10%的婚生子是隔壁老王的崽的比例,说不准乔治·利还是不是利家的血统。

“那为什么村民都在说,亨利移走了墓园里克里斯托弗的墓碑?”

“因为他们闲得无聊。你要知道,我们是‘外人’,本来跟利男爵没有什么关系,来往也很少。利男爵病了很多年,很多事情都没法管,虽然有财政总管,但他不是真正的主人,很多租户往往只交了一半的田租。”

爱丽丝惊异,“原来是这样——”想想也是呢,男主人利男爵是个精神病人,肯定无法亲自管理田产,租户么都是这样,能少交绝对不会想老老实实的交租,有一个人开了头,其他人就会仿效。财政总管也不能把这些人怎么样,顶多就是让他们多交一点,毕竟租户不交田租,你也不可能闯进人家家里把人家的闺女小子拖走抵债。

而且村民无聊,入夜就没有啥消遣活动了,只能忙着造人,一旦地主家里发生了争夺继承权这样的大件事,当然会很兴奋的传播各种靠谱不靠谱的流言。

钱多斯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把墓碑挪走了,爱丽丝觉得他家应该是真的干出了这种事。这件事不好说到底要怎么处理,其实只要乔治·利一天没有放弃对遗产的主张,亨利·利做什么都会被指责。挪走墓碑可能是为了消灭证据,也可能是为了打消乔治·利的妄想。

石匠们的失踪确实非常可疑,但没有人证物证,也就是“传说”的程度,当地治安官不予理睬。

爱丽丝认为当地治安官处理的也不算错,毕竟没有证据,还能怎么样?亨利·利和钱多斯就算要杀人灭口,也不可能自己动手,而村民又说不出来到底是斯通利庄园的哪个仆人参与了杀人灭口的事情,没法把这些失踪事件和杀人事件跟利家的人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