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安德烈与特蕾莎(第4/4页)
这个时代英国的文学作品主要属于浪漫主义派别,哥特小说也属于浪漫主义。
诗歌是高雅的,小说创作是不入流的,低俗的,一些有名气的小说大多为了讽刺社会现象或是君主制度,比如笛福1719年出版的《鲁宾逊漂流记》、斯威夫特1726年匿名出版的《格列佛游记》,具有时代特色。
简·奥斯汀的创作题材极为单一,但却是她最擅长的英格兰乡村爱情故事,她从来不为“下一本写什么”而发愁。而她的风格其实不属于浪漫主义,跟现在几乎所有小说作家都不一样,自成一体。
爱丽丝之前的作品也属于浪漫主义小说,她的问题在于,她几乎什么都能写——除了诗歌之外——但没有特别喜欢的题材。之前贝克福德就说了,她不能总写浪漫色彩特别浓厚的那种哥特小说,她得尝试一下其他题材,找到自己最擅长的。
她试着写了几个简短的开头,1000字或是2000字,但都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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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是乔治不介意,我倒是想用他做主人公。”她半开玩笑的对伊沃说。
伊沃从打字机上抬起头,“我想他不会介意的,甚至还会很高兴。但你要写一个什么故事?”
“就是一个快乐的年轻男人,到处寻欢作乐,寻找他的真爱。”
伊沃一下子笑了,“他的爱情太多了。他太容易爱上什么人,只要对方长得很美。”
“贝克福德先生说我应该写自己熟悉的事情,生活、周围的人。作家描写人物和事件,除了想象力之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己的生活中汲取素材的。”
“一百个人讲述同一个故事,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故事,甚至更多,这完全取决于你到底要怎么写、怎么选取素材。”
“你呢?你不想尝试写点什么吗?”
“我?”他笑笑,“写诗歌,我怎么都比不上乔治,还是算了——你别笑,乔治是我的教授说的那种‘天才’,他们随便写一个句子,就比你苦思冥想好几天写出来的诗句更优美。我想这真的就是一种天赋,太让人羡慕,甚至没法妒忌他们。”
“这倒是。”这点爱丽丝是绝对同意的。拜伦的诗歌也是经过200年来的无数读者、学者的共同鉴定的,诗歌创作比小说创作更讲究“灵感”,也更讲究“天分”。小说创作尚且可以依靠写作和学习来提高,诗歌就是纯看天赋的文艺形式了,妒忌不来。
“至于写点其他的,要我写点比较文学的论文还行,写小说,对我来说也很难。我想我就是那种只懂默默欣赏的读者。”
他从打字机滚筒上取下信纸,“我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但是,创作首先要有那种迫切的想写点什么创作冲动吧?不是说我今天决定写个什么就能马上动笔写的。开头总是很难,等你想好了,也就不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笛福《鲁宾逊漂流记》(1719年),最早的荒野求生种田文。
*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1726年),匿名出版。
*《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似乎更应该翻译成“哈罗德少爷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