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独立战争(第3/4页)
爱丽丝研究过两所大学的专业,发现实用专业不多,很多后世的专业都还没有,倒是都有医学专业,但贵族子弟基本都不会选择那些明确的能以之找工作的专业。也就是说,贵族子弟、乡绅子弟是用不着考虑工作的,因此选择历史、文学、哲学专业的学生很多。
考古学、物理学、生物学、植物学、政治科学、人文科学之类都还刚刚起步远远谈不上完善,东方研究、地理学、天文学还算热门,建筑学及建筑史、美术与美术史不温不火,奇怪的是,没有音乐史。
这大概跟欧洲大陆普遍对音乐家的歧视有关,音乐家只不过是“艺人”,社会地位可能只比剧院名伶稍微高一点,绅士用不着学习乐器,只需要会欣赏就足够了,学习乐器是不入流的,一旦用乐器表演收取酬劳,就变成了“下等人”,因为那就算是“职业”了。
就像被誉为“音乐神童”的莫扎特,他曾经受雇教授5岁的威廉·贝克福德音乐,当时莫扎特不过是个9岁的孩子,贝克福德认为莫扎特确实是个天才,但逃脱不了“匠人”的命运,因为音乐是他的职业而不是兴趣。
奥利弗和伊沃给了她两所大学文学专业的课程表,和阅读书目,威廉·贝克福德为她勾选了阅读书目,有些书没必要看,有些书还是可以看看的。并派人送了很多书给她;爱丽丝也让亨利哥哥帮她在伦敦的书店、旧书店、私人藏书室里寻找她需要的书,奥斯汀家的藏书室里堆满了各种书籍。
伊沃·戈登惊异的看着藏书室里堆到地板上的书,“你可真弄了不少书!”按照一本书1到2镑的定价来计算,500本书就价值500到1000镑了,藏书是可以当做家产来继承的,当然也有败家子不看书把藏书卖掉的情况,或是从大房子搬去小房子,不得不卖掉一部分藏书,旧书店里的书就是这么来的。
爱丽丝满喜欢去旧书店淘书,有时候还真能发现一两本很不错的旧书。
“你都能看完吗?”拜伦怀疑的问。
“尽量看吧,总能看完的。”
“最近在写什么?”奥利弗问。
“写一本长篇,写完的话,大概会有400页。”
奥利弗相当意外,“这么长!那你得写多久?”
“5个月。”
伊沃挑眉,“这么快!”现在的小说多数只有10万到20万字,按照1页纸1000单词计算,也就是100多页到200页,通常还得写很久,写个几年也很正常。
“贝克福德先生说写作过程不宜拖的太长,写完了可以修改,但最好是连续写作,以保持创作激情。他写《瓦赛克哈里发史》就很快,只用了4个月。”
关于贝克福德创作《瓦赛克哈里发史》的传言,他本人说是用了3天2页构思大纲,之后用了4个月,以法语写成,出版英文版的时候,自己又用英文翻译修订了一次。简写作也算是很快了,《傲慢与偏见》写了一半后大修成为第三人称,就等于是重写了一遍,也就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手稿有200多页。
爱丽丝计划用5个月写完40万字,实际上是相当快的,她又很少修改,顶多修订一些前后不太统一的地方,不喜欢大修,所以即使算上修订的时间,可能不超过半年就会写完。
他们都知道爱丽丝在写小说,在这个仍然普遍认为写小说是“不务正业”的时代来说,他们的态度都很进步,没人觉得爱丽丝就该当个小淑女,每天绣绣花喝喝茶,他们实际上把她跟其他女孩分开了,没有用对其他普通女孩的态度来对她。
用拜伦的话来说,普通的女孩太多,总该有一个不太一样的女孩才比较有趣。
“这次要写什么故事?”拜伦兴致勃勃的问:“我一直在追着看你的《英格兰恐怖故事》,贝克福德先生同意了你用‘丰山庄园’这个真实地名了吗?”
“同意了,他不在乎我到底怎么写的,还觉得我写的很不错呢。”爱丽丝洋洋自得。
奥利弗并没有觉得奇怪,贝克福德就是这样的人,性情古怪,但一旦对了他的脾气,就会很好说话,思想也很进步,不觉得成为爱丽丝的写作指导老师有什么不对。
伊沃在一旁哗啦啦的翻来翻去,“我们出去吧,总不会要在藏书室待一天吧?爱丽丝,我听说有一个美国来的男孩经常来拜访你。”
“你听谁说的?”
“偏不告诉你!反正我总是会知道的。”伊沃一副得意表情。
“那出去吧,你们要总是待在藏书室里,母亲准要说你们可能有点古怪。要吃布丁吗?姐姐做了很多布丁,我们夏天还腌了一些覆盆子果酱,不是特别甜,可以用覆盆子果酱浇在布丁上,很好吃。”爱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出了藏书室。
奥利弗微妙的走在她身后两步,伊沃走在她身旁,出门的时候让她先走。拜伦最后才出了藏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