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猎鹿记(第3/4页)
先抽了一张信纸卷进打字机滚筒,给黑斯汀斯先生写信。
“亲爱的黑斯汀斯先生:我在牛顿庄园玩的很高兴,今天骑了几个小时的马,虽然天冷,但骑马跑起来也不是很冷了。男爵的儿子奥利弗是个挺不错的男孩,男爵也很亲切,就是福尔摩斯太太似乎很忙,都没跟我说过话。太太们有的很无聊,有的爱说人是非,不过统一的就是都穿的很漂亮。最不好的一点就是这儿没有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所以太太们也不怎么跟我说话。你的,爱丽丝。”
写完后从滚筒上取下来,折叠好,浇上火漆,盖上“A·A”的印戳,放在一边,准备明天叫雅各布送回戴尔斯福特。
又抽了一张普通纸,卷进打字机滚筒,开始写今天的见闻。她打字很快,半小时后就打完一页纸,抽出来看了一遍,很好,没有拼错的单词,遣句措辞稍显堆砌辞藻,有点浮夸,于是拿了蘸水笔出来勾勾画画,改完了,放在一边,用一块紫水晶镇纸压住,这才起身进了卧室,上床睡觉。
*
第二天一早,匆匆吃了早餐,就跟着奥利弗出去看他们围猎。
要说围猎,爱丽丝还真没有见过——事先派遣了一大堆仆人和领地上的农夫之类,远远的从别的地方将鹿群赶了过来,也不知道赶了几天,或者是先抓起来,到了这边再放开也未可知。总之是有2、30只大鹿,没有幼鹿,一路狂奔着,男爵带着猎手们也是一路疾追。
奥利弗和埃文都跟得很紧,虽然是在队列的最后面,但总也算是追上了,爱丽丝也紧紧跟在奥利弗的马后面。两个大男孩都顾不上说话,只是催着马跑。
陆续就听见连绵的枪声,因为需要重新装弹的缘故,枪声不算密集。
爱丽丝寻思着鹿好像也不是什么有耐力的长跑健将,枪一响,没被打到的鹿就会奋力狂奔一阵,这是动物本能;但这么一阵一阵的多跑几阵,用不了两个小时,也该慢下来了,到时候猎手们就该开始大肆猎杀。
果然,两三个小时之后,鹿群奔跑的速度降低了,枪声开始变多了,就连埃文也打到了一只落单的鹿。埃文放下来福枪,就冲着奥利弗大呼小叫:“瞧!是我打到的!”
奥利弗也开了几枪,只是没打中,毕竟奔跑中的鹿很难打中,埃文也是趁那头鹿停下来休息的短暂时间开枪打中的。
几个男仆也都跟上了,埃文叫他们去把受伤的鹿捆好,抬过来。
奥利弗下了马,示意爱丽丝也下马。
“你还没见过被打伤的鹿吧?”
爱丽丝踩着科特的肩头下了马,“没看过。”
“你怕见到血吗?”
她摇摇头。
奥利弗便带她到受伤的鹿身边。
鹿很大只,鹿角很美,胸膛上一大片血污,汩汩的仍然流着血,即便是冬天,也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
埃文也下了马过来,瞥了她一眼,“待会儿你可别晕倒了,我可没有带嗅盐,你要是晕倒了,我就把你扔在这儿,不带你回去。”
爱丽丝连白眼都不想翻:小破孩!
仆人带了手锯来,几个仆人正在商量着是不是该现在就把鹿头锯下来,以免运回庄园的途中弄断了鹿角,那可就不美观了。
半死的鹿躺在那儿,嘴巴里呼呼的喘着气,大眼睛湿漉漉的,看上去美丽又脆弱。
快断气了,但还没有断气。
爱丽丝皱了皱眉,从腰上的皮带上拿下左轮手枪,对准约摸是鹿的心脏的地方,开了一枪。
奥利弗和埃文都没想到她忽然拿出一把左轮,还开了枪,全都吓了一大跳,吃惊的看着她。
鹿眼睛缓缓闭上了。
爱丽丝收起左轮,问仆人,“是要砍下鹿头带回去做标本吗?”
一个仆人回答,是的,是埃文少爷打的第一头鹿,按照规矩,是要带回去做标本,挂在收藏室的墙壁上。
爱丽丝皱眉,“这么一个鹿头,有什么好看的?”真是弄不懂男人的盲目骄傲。
仆人们又商量了一会儿,觉得还是先去找一辆驴车来,或是叫几个农夫将鹿扛回牛顿庄园。一个仆人骑马去了附近的村庄。
埃文上了马,“走吧,我们可以回去了。”
爱丽丝问:“奥利弗,你今天不用打到鹿也可以吗?”
奥利弗笑笑,“我又不是第一次出来围猎。”意思是以前当然打过鹿的,就不在乎今天这一次了。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回去吧。
她也跟着跑了2、3个小时了,今天比昨天还要累,因为跑的太快了,以至于她现在就觉得大腿内侧似乎可能是磨破了皮,小屁股颠得够呛——她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早上科特告诉她别跑得太快,这个强度就是成年人估计也是要被颠得屁股疼的。
回程果然两个大男孩都走的很慢,仆人还给他们准备了棉垫子放在马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