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1)(第2/5页)
林先生现今将棠街这一片都交给了他打理,除开这家“兰黛”之外,还有港城一家最大的地下拳场,可谓十分器重他。
有人说,他在林先生那里,几乎已经可以和林槐平起平坐了。
男人就此接过阿阚的话,问了声:“记住了吗?”
黄毛终于放弃挣扎,脑袋蹭了蹭他鞋底,在点头。
“听话啊。”男人松了脚,拿过手边的绷带,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受伤的手臂上缠绕。
缠到一半,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侧头问,“你是谁的人?”
阿阚主动答:“金三的,之前也跟着褚秦混过。”
男人眯了眯眼,漫不经心地“哦”了声:“拖出去,做了。”
“……”
黄毛人还未从地上爬起,脸登时吓白了。
男人看他眼泪都吓出来了,血泪交杂的脸拧成了团破抹布似的,笑着:“怕了吗”
怎么能不怕?
“怕。”黄毛僵着脖子点了下头。
“你回去替我给金三和褚秦都捎个话吧,”男人一副改了主意的口气,笑着看着黄毛说,“就跟他们说,这个地方归我了,要是非要跟我抢生意做——”
“我知道了……”黄毛命悬一线的余悸未了,脸还白着,没等男人说完,一个劲儿点头,“大哥……老、老板……我我我知道了……你……你别杀我。”
“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或是他的人来兰黛,记住了?”
“……记、记住了。”
“我还没跟金三见过面,别忘了告诉他,我姓沈。”
“……”
他抬眸,笑意斐然:“沈知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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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沈知昼又随手敲了根烟。
阿阚有眼色地过来为他点上。
“嘶——”
他咬着烟蒂,垂下眼,自顾自地包扎着,伤口还是有些疼。
深邃的眉眼在腾腾烟雾下,藏得明晦不定。
阿阚想帮他,被他躲开,“不用。”
“哥,去医院吗?”
“死不了。”
阿阚默了会儿,凑过来,大着胆子问:“昼哥,今天去见林先生了么?”
阿阚跟在他身边六七年有余,回港城后,明面上跟众人一样喊他老板,私下里,便还像从前那样称呼他。
不知是不是伤口痛了,沈知昼闷哼了声,一点猩红色在他唇畔抖了几下,忍了忍,淡声说:“没见到。”
“又没见到啊?”阿阚吸了口气,有些失望,“那槐哥呢?”
沈知昼吐了个烟圈儿,怅然地笑了:“不就只有林槐?”
“嗯,也是。就只能见到林槐了。”
沈知昼胳膊伸过去,阿阚帮着给绷带打了个结。
末了,他突然就有些烦闷:“阿阚,你出去吧,我睡一会儿。”
“昼哥……”
他已经抓了条毯子,就窝到沙发里去了,一副困意深沉的模样,一个字都不愿多说似的。
阿阚只得掩上门出去了。
阿阚最近心里总惴惴难安。
所谓高处不胜寒,当初康泰亨突然重用沈知昼,其实是为了给沈知昼下套。
如今在港城,林先生突然又将这么大的兰黛,和棠街的地下拳场一并交给他打理。
一方面算是器重,另一方面来说,还招惹上了褚秦。
褚秦是地下拳场原来的老板,也是林先生手下的得力干将,一直对沈知昼敌意满满。
可眼看都过去两年了,算起来,他们就只见过那位神神秘秘的林先生两面。
一次是初到港城,一次是沈知昼替林槐挡子弹受伤的那次。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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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阚离开后很久,沈知昼横躺在沙发上,盯着头顶的彩灯愣神,还是了无睡意。
他也不记得多久没有睡过一次踏实觉了,常是强撑着不敢睡,一撑就是一整夜,久而久之,都成了习惯。
记起刚到伽卡那年,他就睡在一个毒虫蚊蝇遍地的破草屋里,身下一张被蛀虫蛀得满目疮痍的草席。
屋外是一望无垠的荒野,根本跑不出去,方圆百里都是眼线。
不是没有人跑过,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或是半路被抓到康泰亨面前,也是死。
天地广袤无际,他却无处落脚。
就连一只小小的蚊蝇飞虫都比他自由。
可港城,毕竟是故乡。
回来后,总归能睡的比从前踏实些,这个踏实,大概是每晚可以勉强心无旁骛地睡上两三个小时。
他却仍不敢睡得太深。
夜色最浓时,往往瞬息万变。
当时去伽卡驻扎的医疗站,他前脚受了枪伤,后脚又被人用刀给捅了,昏迷不醒好几日。
那是他这么多年来,睡过最安稳的一觉。
一时思绪反复,他强制自己合上眼浅眠一会儿,没多久,门外忽地就传来了阿阚的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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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的是几个高中生。
据说他们一群人本来在开生日会,一开始玩儿得高高兴兴,不知怎么就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