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和你们不一样(第4/9页)
他说:“姐姐,你去读书可不能找男朋友啊,你要等我长大!”
臭小子!你学没学过生物学啊,我们是近亲啊近亲!
“姐姐!姐姐!”陈诺在电话里乐得发疯。
“嚷嚷啥!”我说,“你最近乖不乖啊?”
“还不错啦!”他学着港台腔,还是小男孩的音质,没有变声,“我数学考了全班第一呢!”
“这么了不起,周小娟是不是更喜欢你了?”
“嘁!我才看不上她,难看死了。姐姐,你好不好啊?”
“我很好啊,就是上学嘛。你那边冷不冷?记得多添衣服,你妈老是忘了给你添冬衣。”
“我自己找出来了,我晓得放哪里的。”
“真乖。”我笑起来,“姐姐放寒假了就回去了,再过两个月!”
“好啊!”他开心地喊,又说,“姐姐,你不要找男朋友哦。”
“知道啦!你婉心姐姐看着我呢,你不是早就收买她了吗,她有没有向你汇报啊?”
“嘿嘿,真没有。”
“对了,爸爸和美阿姨好不好?”
“好,爸爸昨天晚上吃饭还说到你呢。”
“说我什么啊?”
“说不知道你有没有交男朋友。”
“他怎么记挂这个啊!”
“他说:‘我闺女那么漂亮,怎么着也要找个富家少爷或是公子哥。’”
“……”
“姐姐,什么是公子哥?”
“你别听他瞎说!自个儿好好学习,注意身体,知道不?”
“哦……知道了……”
“行了,下回再说,我挂了啊,拜拜。”
“姐姐,拜拜,亲一个亲一个!”
“Mua!”我笑着挂了电话,心里却想起另一个人来。
十一岁时的叶思远,被高压电打掉了双臂,就是陈诺现在的年纪。
还是那么小的一个男孩子。
我想,要是陈诺被高压电打掉双臂,我会怎么办?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促销结束以后,因为销量好,区域经理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很开心,寻思着晚上拿去送给叶思远吃。
咦?为什么我会第一个想到他呢?以往这时候,我都是先想到婉心的。也许是……婉心要减肥,不吃巧克力的缘故吧,我在心里为自己找了个答案。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没什么菜了,我去小饭馆炒了三个菜,提着去了叶思远的寝室。我已经连着去了四天,这天是第五天,很有点熟门熟路的味道。
叶思远替我开了门,脸色不太好看,我问他:“怎么了?脚痛了?”
他摇头。
我又问:“你室友呢?”
他低声说:“今天是周末,他们去市里逛街吃饭了。”
Q大在城郊,去市里面坐公交车得四十分钟,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去,到了周末才有时间出去逛逛玩玩,上大超市买东西。
“他们真是,你都不方便还把你一个人落寝室里。”我一边说,一边往叶思远的桌子上摆放饭盒,“叶思远,吃饭吧。”
他坐在那儿没动。
我推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傻啦?吃饭了。”
他突然朝我吼起来:“谁说我不方便的!我一个人方便得很!我什么事都能自己做!”
我吓一跳,说:“你朝我吼什么啊!我知道你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你这不是脚受伤来着嘛。”
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么高的一个人站我跟前,还是很有压迫感的。他说:“我的脚已经差不多好了,从今以后,你都不用过来了。”
“好了?”我有点疑惑,低头看,他的脚踝藏在裤子里,看不出来好没好,我问,“你能自己吃饭了?”
“是。”
“也能自己写字了?”
“对。”
“那你马上吃给我看。”我抱起手臂,抬头看着他。
叶思远抿着嘴唇朝我看了一会儿,真的坐到了桌子跟前,他缓缓抬起右脚搁上桌,大拇趾和二趾夹住了饭盒上的勺子。
他的右脚踝还缠着纱布。
他平时都是用右脚拿筷子吃饭的,我在网上的照片上看到过。按理说,拿勺子要比拿筷子更简单,可现在,我看着他脚趾夹勺子的样子,疼得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嘴里却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叶思远用勺子舀起一勺饭,身子压下去,脚趾颤颤巍巍地把勺子送到了口里。吃了一口后他立刻坐直了身子,放下脚,抬头对我说:“你看,我能吃饭了。”
然后,他就愣住了。
因为我已经哭了。
我一边哭,一边说:“叶思远你这个笨蛋,你逞什么能啊!脚疼就脚疼呗,医生都说要一个多礼拜才能好呢,你这才五天,硬撑什么啊!”
他看着我,也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陈桔,我是觉得,咱们这样下去,不好。”
我泪眼朦胧地看他,问:“怎么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