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你们不是官官相护么?不是层层勾连在一起,交织成天罗地网,让如网之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么?
那朕就将这张网彻底撕开。
赵受益语气沉着地道:“你们所谓的官官相护,大概是由于彼此之间都太过熟稔了,又多有职务上的交杂。譬如掌管一地刑狱的官员同时也执掌民生、税务,那么假如有百姓受了一地父母官或者他手底下的小吏的欺凌,想要上告,就只能告到那官员本人处。”
到时候升堂问案,大概就会出现“堂下何人,因何状告本官”之类的荒唐场面。
一个人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一个官员也不能既掌管行政权又掌管司法权。
这两种权能一旦重叠,这位官员和他手底下的小吏等同于掌握了一地的生杀大权,完全可以一手搜刮民脂民膏鱼肉百姓,一手把胆敢反抗的平民押入大牢。
对于地方官员,犹有一个“官声”“人望”“礼义廉耻”约束着,丰厚的俸禄拿着,大概率不会做出过于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可无品无级,花钱买了个吃皇粮的位置,纯粹是来挣钱讨生活的小吏们,可就不会顾及这么多了。
说白了还是这届刀笔吏队伍不行,没受过系统教育,鱼龙混杂,五花八门,社会责任感一点也不强……
赵受益在心里默默吐槽着。
他肃然道:“本案之中,这名死者之所以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有冤无处诉,根本就是因为,能为他做主的人,所谓的父母官,早就与害他的凶手沆瀣一气。只能重新设立一个衙门,叫这个衙门与地方官府毫无勾连,与地方百姓也无牵扯。这样一来,百姓才能真的有处伸冤。”
范仲淹作为昭文相,适时地提问:“敢问官家,如何才能叫这个新衙门与地方官府毫无勾连呢?”
赵受益微笑:“这简单,只需叫它独立于现有的官府衙门之外,自成一体就好了。我们暂且就称它为——司法台。”
司法,与司徒司马司农类似,顾名思义,掌管律法的。
司法台也与御史台是类似的平行机构。
“在京城设一个总台,诸路、诸州、诸县皆设分台,掌管全国所有刑狱相关事务,以后州县长官都不许插手刑狱法务。”
他只强调了地方的州县官员不许在执掌司法,没提京城里已经存在的大理寺、刑部等与司法有关的机构应该如何处理。
反正这在宋代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皇帝或是心血来潮或是深思熟虑地设立了个新机构,侵夺了已经存在的旧机构的某些只能。这些旧机构从今往后就没什么正事要干了,里面的官员或是被挂上别的差事,事实上转职,或是干脆就在产生那个“新机构”的政局动荡中被贬出京,回来之后物是人非,从此旧机构只剩空壳,里面小猫三两只,每天做一些可有可无的杂活儿。
赵受益亲切地称呼这种没什么正事好干又一时半会儿不肯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机构们为“政治遗体”。
等他腾出手来,就把这些遗体收拾收拾都清理了……虽然遗体们不碍着活人什么事情,但这会造成机构设置上的臃肿,带来许多不便。
对于新设立的“司法台”和大理寺刑部等衙门已有的职能产生重合一事,就连这些衙门的长官们都没太当回事。反正在哪里当官不是当官,什么大理寺司法台的,都一样。
见他们没有异议,赵受益继续道:“司法台的长官,由朕直接任命,台内各级官吏任免升降由司法台内部决定,只需报与宰相知道。官员俸禄等财务从三司直接拨款。”
这样一来,司法台长官由皇帝任命,各级司法官员由内部任命,财务来源直接从三司走,从根本上切断了司法官员与地方官府的联系。
人员不受你控制,财务不受你控制,自然能够获得真正的司法独立。
“对了,还有,”赵受益似是想到了什么,补充了一句:“司法台自成一体,除去创建之初的人员调任,之后所有的人事都只能在内部调任。也就是说,司法台内部的官员不得调任至其他衙门,其他衙门的官员不得调任到司法台,也不得有任何兼职。”
这样才能算作是真正的“独立”嘛。
“当然了,”赵受益略显促狭地说道:“除非你再考一遍科举,以白身再入一遍朝堂。”
否则人事一旦混杂,那混乱的关系网又会来污染司法部门,到时候何谈“司法独立”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官员都被皇帝的这番话惊得不知说什么是好。
司法台内部的官员不得调任到外部,外部的官员不能调任进去?
那司法台从今往后不就自成一派,不受外部政局干扰了吗?
你们自去斗你们的,我反正可以作壁上观,什么滔天巨浪都打不到我这一亩三分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