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4/4页)

被砸伤的头隐隐作痛起来,季珩喘了两口气,弯腰抱住了头颅。

他硬咬着牙忍耐,可是那种痛感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随之消弭,被强大的身体素质掩盖,而是越发的清晰、猛烈。

宛如一根细细的带着弯钩的针,探进了他的大脑中枢,将掩埋在血肉里的丝丝缕缕幽暗流光给挑拨出来。

季珩的五指蜷曲,指节隐隐发白。

眼前恍花了,可能是脑震荡的后遗症,他依稀看到了一个人影,淡金色的头发好似最上乘纯粹的鎏金,肤色冷白细腻,与身上笔挺整洁的制式白大褂几乎一色,始终站在整个队列的前端,目不斜视、步履匆匆的走过。

那是一整个穿着白大褂的群体,在外所有人都是这副不堪忍受浪费一秒钟时间的精英样子,但那个金发的青年在这宛如套娃一样的队列前端却总是出挑的,无论是俊秀漂亮的五官还是挺拔瘦削的身材,都精致的让人挪不开眼神光。

最没特色的制式白大褂也仿佛是一种隐形的诱惑。

那条宽敞干净的长廊是连通许多要塞建筑的纽带,他们每天都免不了要擦肩而过一次,而他也常常会装作丢了什么东西,需要弯腰寻找,借此机会在原地多逗留那么两秒,从光可鉴人的玻璃墙面上间接捕捉那个叫做欧文的年轻人的背影。

只一两回,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从反射的镜面里看到欧文回首了,湛蓝的眼睛似乎也朝着对称的角度看过来,两个人就对着一个玻璃镜面借着折射角短暂的对望。

也不晓得是真的看见了还是他脑补出来的狎昵臆想,那个犹如从海洋深处凝练出来的眼神让他好几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觉,明明是极度的冷漠和矜贵,却莫名的燃起他心底的一把暗火,烧的他蠢蠢欲动,汗湿背心。

都说一见钟情的本质是基于皮囊的原始冲动,有冲动的不止他一人,照理说来得快去得也快。

可他的冲动着实持续了很久很久,而后他开始随着一线的队伍东奔西跑,想要压抑住那些分散人注意力的别样情绪专心致志的博取军功,可越压抑,越浓烈。

以至于当愤怒与恨意熊熊燃烧起来,都无法将那种深刻的悸动压倒,反而交织着、碰撞着,将他折磨的痛苦不堪。

枪都已经抵着对方的眉心了,他面对着那双冷冽分明的眸子,发现自己下不去手。

宁随远纵身一跃落在天台上,疾步奔向季珩,他看见季珩痛苦的弓着脊梁,忍不住伸出了手要去抚摸季珩出血的额角。

忽而,他听见季珩生硬的吐出一个字 。

“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