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2页)
第二天,张思芮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东奔西跑给大家代购。当然,由于她代购去的都是人流量比较大的商场,霍蔚是没办法陪同的。
第三天,霍蔚带着张思芮去了大峡谷。
张思芮地理学的不好,且临行没有准备攻略,所以根本不知道霍蔚说的“大峡谷“具体是什么“大峡谷”、距离有多远。她以为最多也就两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因为霍蔚表现的并不像是要远行——最起码张思芮若要远行,肯定会叨叨着准备这个准备那个。
结果霍蔚开了四个小时的车,自大清早开到过午,道路两旁依旧是荒凉无比的悬崖峭壁和荒漠。晋市、大都、包括张思芮读大学的那个边疆城市都没有这样的风景,张思芮起初感觉新鲜,眼珠子瞪得恨不得飞出去,但至此时,却是麻木了。
“到底还有多远?”她问。
“全程七百公里,现在走了一多半了。”霍蔚在屡次回复“没多远”以后,眼见行程过半,终于给了她一句实话。
“……”张思芮道,“我回去一定告诉辖区的姑娘们,不要随便上男人的车。”
“你没有随便上,我编了一大早谎话你才上的。”
结果是赫赫有名的大峡谷国家公园。
一路开车八个小时,只为去看大峡谷的落日——张思芮感觉自己反正是干不出来这事儿。虽然大峡谷风景确实美轮美奂,她也确实有一刹那切身体会到语文课本上那句“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苏轼,《赤壁赋》)。
张思芮盘膝坐在车前盖上,望着正在落日里仰头喝水的霍蔚,突然无师自通攒出了一句情话:只要是跟你在一起,在自家房顶看落日,和在美国大峡谷看落日,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两人没有进去国家公园,今天来不及了,只够时间看个落日,他们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商量着待会儿天黑了就往回开,宿在刚刚路过的威廉姆斯沙漠小镇。
“我刚看到有家旅店前头有个复古的火车头,我们回去就住那个。”
“好。”
张思芮伸长胳膊搂住霍蔚的脖子,就着他的手喝他喝剩下的水,她蓦地想起他在徐回演唱会上那个业务生疏仓促而就的飞吻,自己神经质地也飞了一个,湿淋淋地印在他额头上。
霍蔚:“……”
张思芮低头在他后颈上抵靠着,问:“你以前常来这里?”
“嗯。”
“那,谢谢你带我来这里。”她顿住,大约感觉只是这样一句话不能淋漓尽致地表现自己当下的感动,想了想,补充道,“我过得粗枝大叶,没什么秘密基地,但我家的抽屉和我的手机,你以后都可以随便翻。”
霍蔚望着天边第一颗星星默然不语,但不过须臾,眼里就露出了笑意。
开回沙漠小镇的路上,天渐渐黑透了,由于沿途没有人居住,没有一盏人造灯光,星光就显得极盛。漫天的星子一闪一闪的,一颗比一颗璀璨,像是一场在人迹罕至寸草不生的方寸间绵延千载万载寂静无声的争奇斗艳。张思芮降下车玻璃,糊了一脸星光,她呼吸一顿,感觉肆意张狂的星光比刚刚的峡谷落日还要触及心灵。
美国小镇的建筑总是五颜六色的,威廉姆斯沙漠小镇也不例外。张思芮白日里经过时,望着棕色、红色、黛蓝、墨绿的屋檐墙体,很是新奇和向往,不过可惜再回来已是深夜,路灯只能影影绰绰照出不同于中国的建筑风格,照不出花里胡哨的颜色。
两人办理了入住,然后下楼找地方吃饭。小镇没有中餐厅,只能吃西餐。霍蔚自己点了一份牛排,张思芮只点了一杯柠檬水,打算回去去车里取泡面来吃——她平常是不喜欢泡面的,如今却亟待用泡面大杀四方的味道拯救下味觉和胃口。
结果回去洗完澡,却见霍蔚端来了一碗十分讲究的中式拉面。张思芮眼睛里甚至都没有霍蔚了,只剩这碗香气四溢的汤面——汤里飘着绿油油的青菜和颗颗饱满的虾仁,面下卧着金灿灿的荷包蛋。
张思芮感动地翻动着面,咬了一根在嘴里,确确实实是正宗的中国味道。她问:“面和调料哪儿来的?”
霍蔚站在床边脱衣服准备洗澡:“国内带的,早上出门时放后备箱里了。”
张思芮转头望着他:“我听说美国的厨子不爱借厨房给别人。”
“……”霍蔚道,“嗯。”
但这个世界总是规则和例外同在。
——如果你长得好看,愿意跟他们合照,愿意多煮一些给他们品尝,那你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获得厨房“禁地”的通行证。
跟霍蔚合照的其中一个美国青年,感觉霍蔚长得很眼熟,似乎在哪部电影里看过,但不确定,便把合照上传到Facebook问朋友。结果也不过一个晚上,居然有四十来个粉丝顺藤摸瓜追到了小镇。但好在那时霍蔚和张思芮已经退房去了大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