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蓬山此去(第2/5页)
我们一行最先到达的巴特梅尔湖,这是英格兰最著名的湖区,人家说湖光山色,差不多都体现在这里了。
巴特梅尔湖比我想象中大得多,湖滨与岸之间有一大片空地,稀稀落落搭着几处帐篷,看起来像是渡假的家庭。雪完全放晴的时候,天也蓝得干净明澈,天真的小孩子和胖嘟嘟的小狗在附近追逐滚打,裹在鲜艳的雪套子里面,稚嫩的笑声好像一块块明净的玻璃,摔在雪地上就生生碎掉,我想起“良辰美景”这四个字!可是这样的景致是要与爱人共赏的——但我的爱人,不在身边。
佛经上说:彼无嗔恚,心中了了分明;彼心无恨,心中了了分明;大慈大悲,心中了了分明。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蓝剑,他是珍藏在内心深处的伤痛——即使血肉模糊,他的名字仍刻入骨髓;即使粉身碎骨,他的名字还镌在灵魂;除非真的化作灰被风吹散,溶成水被土掩埋,亦或尘世的纠缠都烟消云散,也许我的故事才会寂静下来。
晋玄见我神色黯然,以为长途颠簸加之身体不适,于是柔声问:“要不要喝杯热牛奶?”我略微摇头,他便熟稔地替我紧紧外套——那样周全的动作,像对一只昂贵易损的洋娃娃。
不知是不是雪光刺眼,我猛回眸的时候,觉得索非亚眼里有丝缕的幽怨,可是只一瞬,又恢复了平静。
近岸的湖面有浮冰,衬在灰绿色的湖水上,像一盏浮着冰块的薄荷酒。晋玄拉拉我的发梢,在我耳边轻声说,“湘裙,这么多年过去,你一点没变——还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人站在这里,灵魂却不知飞到哪里。让人觉得,似乎稍不留意,你就随时有可能消失不见……”他的声音很有磁性,静静溶进四周的雪景。
这一刻,他离我很近,白茫茫的天地间,也只有他站在我身边。风卷起了地上的雪粒,也吹起他的衣角,衣袂飘飘——这个词用来形容现在的他再贴切不过,但他似乎又幻化回多年前正直英俊的少年,我们并肩走过校园林荫石径,站得也是这么近。高大乔木上开满了花,我仰头细数花瓣,不经意就撞到了他的胸前,他身体微微一震;或者晨读的时候湖边相遇,凉薄如丝的风打在脸上,一地残红渗入湿泥,他满眼都是笑意……那日子也分外简单,就是花开花落的无声旅程。
“这是什么?”谭晋玄碰到我的口袋,不见外地掏了出来,失笑道,“湘裙你真可爱,这么大了还玩玻璃球?”
我一愣,从他手里接过——的确是那只玻璃球,永远也送不去的礼物——我以为妈妈已经把它和那些旧书杂志一起卖到了废品处,没想到还在这里,并被带到了英国。
我沉默地抚摩着,不禁又轻轻晃动——里面温柔细碎的雪粒一如多年前那个炎热潮湿的夏季,在小小的玻璃罩中飘摇而下。
我记得桑子明,那个有着极长睫毛的小男生,微笑前先轻扬骄傲的嘴角,说什么都是漫不经心。那单纯无望的爱恋,顶礼膜拜地耗尽我十七年的自尊。小小的玻璃球就放在我的书包,挣扎了那么久,就是送不出去——虽然是炎炎夏日,我却黯然销魂、凄冷彻骨。那不仅仅是玻璃球,更是我易碎的心,周边的温暖退潮一般汹涌而去,早已预示了多年后的寒冬。
我们轻易地道别,在生命中某个路口,然后向着不同的去路而去,正如由不同的来路而来那样——原来,命运根本没有给我们交会的可能。
一连几天,大家都住在克斯威克镇,那镇的另一侧是格拉斯梅尔湖,据说是著名诗人华兹华斯的降生地。它比巴特梅尔湖要略小些,因而也更加接近冬日的感觉,我和晋玄常选择在夜晚散步。湖的周围满盖着厚厚的积雪,在夜的荧光下散着幽蓝的光芒,看起来就像一块完整的天然大理石。天很高,高到不近人情,悬着的星子仿佛只生活在希腊神话中。树木宛若珊瑚的枝子,碰一下便洒下无数玉屑,而空气则像阿尔卑司圣殿那样清新。飞行的云块偶尔被镀上一层天鹅的绒毛,好像黑色的大渡鸦刚刚掠过。我们踩过的雪发出清脆的“吱”声,像小的时候新穿了靴子。
月亮翩翩升起的时候,温柔的旋风将星星吹落人间,仿佛公主王子的永恒童话。
教授尽量创造我和晋玄的独处空间,偶有不明就里的人前来惊扰,教授又咳嗽又跺脚充当护卫。如果对方实在不醒事,教授索性上前生拖硬拉——一向温和的人突然张牙舞爪,非常有戏剧效果,另一组有个小伙子吐着舌头说:“我还以为教授要取我的脑髓做切片实验呢!”大家哄笑起来,我、教授和晋玄都红了脸。只有索非亚没有附和,非常安静地伫立一旁——真是典型的英国淑女,喜怒不形于色。我在心里暗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