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3/3页)

果皮通体呈蜜蜡般的金黄,个头很大,果皮极薄。陆瑾的指尖轻轻一剥便整片脱落,露出内里晶莹嫩黄的果肉,果香清醇浓郁,未入口已先醉人。

陆瑾伸手递过来,沈风禾瞧了明崇礼一眼,有些局促。

“无妨,阿禾去屏风后坐着吃。”

沈风禾无奈接过,捧着那枚剥好的金桃,轻步转入屏风之后,慢慢细尝。

这金桃果肉细嫩,汁水丰盈欲滴,咬下一口,汁水清甜极了。入口即化,与吴郡的水蜜桃相比,各有风味。

沈风禾刚转入屏风之后,裙角还隐在浅影里,陆瑾立刻抬眼看向明崇礼,指尖竖在唇前,轻轻“嘘”了一声。

明崇礼走进,压低声音几不可闻,“陆少卿这是何必。此事......不与她说明吗?”

陆瑾的目光落在屏风缝隙里那一点柔和身影上。

他悄声道:“本官曾与她说好,什么事,都可以与她言说。可这件......叫她如何承受。”

他从大兴山将她救回的那一夜,她红着眼眶,认认真真同他说。

她喜欢陆瑾,也喜欢陆珩,她要同他们两个人好好过日子。

要他们乖乖治病。

她是天赐给他们的神女。

那年在渭南,乡间有小庙供奉麻姑仙姬。

他为追缉歹人踏入破庙,立在神像暗影之中,看见了她。

瘦削的身子伏在蒲团上,对着那尊衣袂翩然,长甲纤纤的麻姑神像,俯首叩拜,哭得声息微颤。

她不求自身顺遂与平安无虞,只声声哽咽,求麻姑娘娘显灵。

她求神明垂听,愿为司徒山、司徒穗二人证一身清白。

烛火昏昧,神像垂眸,慈悲肃穆。

她伏在尘埃里,脊背单薄。

陆瑾忽觉得。

那供奉的泥塑身,不过是死物。

屏风渐动,打断陆瑾的微思。

沈风禾把桃核都吐在帕子里,擦了擦唇角,从屏风后走出来。

她冲他一笑,“陆瑾我吃完啦,我回后厨忙去了。”

陆瑾温声道:“去吧,阿禾。”

“对了......”

沈风禾回头小声提醒,“饭堂里还有我今日做的蜜桃酥山,你忙完了记得过去吃。从冰窖拿出来才好吃,端到这里酥酪会化得很快。”

“嗯,我知晓。”

她应了一声,往外走。

但她脚步慢,到了门口停留驻足。

“陆瑾。”

“嗯?”

“你......当真没有别的事瞒着我?”

陆瑾心下一紧,面上依旧温和,“怎么会。”

沈风禾望着他,眸色一转,没再追问,转身推门出去了。

她才出门,便见外面脚步匆匆,略显急切的声音已经先一步过来,“哎呀,贤婿!贤婿啊!”

沈岑满头是汗地赶过来,身后还跟着沈薇。

“贤婿啊,你再给我说道说道,这沈、明两家的这婚事......到底该如何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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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禾:怎一进少卿署就是吃

陆瑾:阿禾吃金桃

陆珩:夫人吃杨梅

(唐会要·卷九十九》:贞观九年十一月,康国献金桃、银桃,诏令植于苑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