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2/3页)
陈狗子仰着脖子往车队里瞟,问:“嚯——哪家大官娶亲,这么大排场?”
二人拉着路边一个路人打听。
路人手里接着一捧喜糖,“你们还不知晓?这是明家的娶亲队伍,要往洛阳去。那明家大公子,娶的是长安沈府的二姑娘。”
“沈府?”
“便是当朝著作佐郎沈岑沈佐郎家。”
另一人立刻接话,“沈府二姑娘,嫁的是明崇俨?”
“正是......说起来,他家大姑娘更了不得,嫁的可是大理寺少卿陆瑾陆少卿。”
陈狗子感叹道:“这沈府可真会嫁,一门攀两门权贵。”
来俊臣则在眼睛一转,勾起一抹笑,胳膊轻轻撞了撞身边陈狗子。
“原这马车里坐的,是陆瑾家的旁亲。”
他小声道:“走,我们跟上瞧瞧去。”
马车缓缓行驶,日光透过车帘缝隙洒在身上,暖得人发困。沈风禾轻轻打了个哈欠,眼角渗出湿意。
“姐姐困了?”
“嗯,有些。”
沈风禾又打了个哈欠,“想来是昨夜陪你说话太晚,今日又起得太早。”
“那姐姐靠在我身上歇一会儿。”
沈薇乖乖坐直,把肩膀送过去,“等到了驿站,姐夫肯定就来接你了。”
沈风禾“嗯”了一声,头一歪,便靠着她阖眼小憩,呼吸很快变得轻浅,沉沉睡了。
不多时,车队行至城门。守在城门口的,是崔执。
他一身甲胄鲜明,眼沉如寒潭,本就生得极为惹眼。
崔执素来行事严苛,凡出入城门者,再尊贵的车马都要一一核验,从无例外。
明崇礼上前见礼:“劳烦崔中郎将。”
崔执颔首,目光慢慢扫过文书与仪仗,“一一查过,放行。”
便在这时,一阵风卷过,轻轻掀起了新娘马车的车帘一角。
崔执的目光无意一落。
车中,沈风禾正眯着眼安睡,藕荷色襦裙衬得她肌肤胜雪,鬓边蝴蝶钗随着马车轻晃,一双平日里灵动的桃花眼此刻闭着,温顺极了。
他看得微微一怔。
今日的她,是真的很漂亮。
怎就偏偏嫁给了陆瑾那厮?
传出去温润端方的,实则坏的要命。
嫁谁不是嫁,嫁入清河崔氏,难道不比抬头不见低头见死人,查案的陆瑾更好。
清河崔氏子弟,只要她肯,他便能护她一世安稳,百年顺遂。
若当初是他先一步遇见她,什么身份之别,他统统都能摆平。
狗陆瑾。
待核验完毕,崔执便收回目光,抬手示意放行。
车帘落下,将那道身影遮回车内,他仍立在原地。
崔执放行新娘马车后,眼角余光一扫,瞥见车队后方还跟着一辆形制几乎一模一样的马车,同样挂着红绸,瞧着像是陪嫁副车。
他并未多想,只当是明家备得周全,略一示意,便也一并放行了。
长兴坊一间极有名的点心铺子前,陆珩正规规矩矩排着队,一身穿着极为惹眼。
他今日穿了身玄色锦袍,其上翠竹用金线绣成,日光一照便流光暗涌,既矜贵又凌厉。腰间挂在香袋的革带则紧紧勒出利落腰身,宽肩窄腰。
他额间还系了条抹额,衬得眉眼深邃锋利,整个人又桀骜又俊朗。
并非官场打扮,更是江湖风范。
明毅在一旁站得脚都酸了,忍不住低声劝:“少卿大人,咱们都排了一个时辰了,少夫人早送嫁出门了,再不去......”
他为何也要跟着少卿大人休沐,且并非查案,而是来排点心。
他宁愿去做不良人买个胡麻饼吃吃。
听说辅兴坊胡麻饼,口味上新了。
陆珩眼一斜,“夫人是送妹妹,又不是不回来.....本官眼下给她买好透花糍,她最爱豆沙馅的,枣泥馅的,各样口味都给她带上几个。待她送完嫁疲累时,本官就捧着点心出现在她面前,夫人一高兴,说不定就不生气了,乖乖跟我回府。”
想想都美滋滋。
毕竟,陆瑾已经将夫人爱吃的几样吃食都告诉了他。
往日陆瑾藏着掖着,想着自个儿带阿禾去。
如今终于肯拿出来。
陆珩又正了正抹额,问:“本官今日这身如何?”
明毅面无表情,“......甚为盛世美艳。”
少卿大人,此刻活像一只拼命开屏的孔雀鸟儿,就等着少夫人多看一眼。
陆珩听得满意,正好轮到他取点心。他亲手接过一盒盒码得整整齐齐的透花糍,小心翼翼拎在手里。
“走!”
他意气风发,“去驿站,接夫人回府!”
车队约莫行驶了一个时辰,缓缓停在城外驿站。明崇礼翻身下马,走到新娘乘坐的马车旁,微微躬身。
他对着车内恭敬唤道,“长嫂,驿站已到,请下车稍作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