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2/3页)

陈狗子仰着脖子往车队里瞟,问:“嚯——哪家大官娶亲,这么大排场?”

二人拉着路边一个路人打听。

路人手里接着一捧喜糖,“你们还不知晓?这是明家的娶亲队伍,要往洛阳去。那明家大公子,娶的是长安沈府的二姑娘。”

“沈府?”

“便是当朝著作佐郎沈岑沈佐郎家。”

另一人立刻接话,“沈府二姑娘,嫁的是明崇俨?”

“正是......说起来,他家大姑娘更了不得,嫁的可是大理寺少卿陆瑾陆少卿。”

陈狗子感叹道:“这沈府可真会嫁,一门攀两门权贵。”

来俊臣则在眼睛一转,勾起一抹笑,胳膊轻轻撞了撞身边陈狗子。

“原这马车里坐的,是陆瑾家的旁亲。”

他小声道:“走,我们跟上瞧瞧去。”

马车缓缓行驶,日光透过车帘缝隙洒在身上,暖得人发困。沈风禾轻轻打了个哈欠,眼角渗出湿意。

“姐姐困了?”

“嗯,有些。”

沈风禾又打了个哈欠,“想来是昨夜陪你说话太晚,今日又起得太早。”

“那姐姐靠在我身上歇一会儿。”

沈薇乖乖坐直,把肩膀送过去,“等到了驿站,姐夫肯定就来接你了。”

沈风禾“嗯”了一声,头一歪,便靠着她阖眼小憩,呼吸很快变得轻浅,沉沉睡了。

不多时,车队行至城门。守在城门口的,是崔执。

他一身甲胄鲜明,眼沉如寒潭,本就生得极为惹眼。

崔执素来行事严苛,凡出入城门者,再尊贵的车马都要一一核验,从无例外。

明崇礼上前见礼:“劳烦崔中郎将。”

崔执颔首,目光慢慢扫过文书与仪仗,“一一查过,放行。”

便在这时,一阵风卷过,轻轻掀起了新娘马车的车帘一角。

崔执的目光无意一落。

车中,沈风禾正眯着眼安睡,藕荷色襦裙衬得她肌肤胜雪,鬓边蝴蝶钗随着马车轻晃,一双平日里灵动的桃花眼此刻闭着,温顺极了。

他看得微微一怔。

今日的她,是真的很漂亮。

怎就偏偏嫁给了陆瑾那厮?

传出去温润端方的,实则坏的要命。

嫁谁不是嫁,嫁入清河崔氏,难道不比抬头不见低头见死人,查案的陆瑾更好。

清河崔氏子弟,只要她肯,他便能护她一世安稳,百年顺遂。

若当初是他先一步遇见她,什么身份之别,他统统都能摆平。

狗陆瑾。

待核验完毕,崔执便收回目光,抬手示意放行。

车帘落下,将那道身影遮回车内,他仍立在原地。

崔执放行新娘马车后,眼角余光一扫,瞥见车队后方还跟着一辆形制几乎一模一样的马车,同样挂着红绸,瞧着像是陪嫁副车。

他并未多想,只当是明家备得周全,略一示意,便也一并放行了。

长兴坊一间极有名的点心铺子前,陆珩正规规矩矩排着队,一身穿着极为惹眼。

他今日穿了身玄色锦袍,其上翠竹用金线绣成,日光一照便流光暗涌,既矜贵又凌厉。腰间挂在香袋的革带则紧紧勒出利落腰身,宽肩窄腰。

他额间还系了条抹额,衬得眉眼深邃锋利,整个人又桀骜又俊朗。

并非官场打扮,更是江湖风范。

明毅在一旁站得脚都酸了,忍不住低声劝:“少卿大人,咱们都排了一个时辰了,少夫人早送嫁出门了,再不去......”

他为何也要跟着少卿大人休沐,且并非查案,而是来排点心。

他宁愿去做不良人买个胡麻饼吃吃。

听说辅兴坊胡麻饼,口味上新了。

陆珩眼一斜,“夫人是送妹妹,又不是不回来.....本官眼下给她买好透花糍,她最爱豆沙馅的,枣泥馅的,各样口味都给她带上几个。待她送完嫁疲累时,本官就捧着点心出现在她面前,夫人一高兴,说不定就不生气了,乖乖跟我回府。”

想想都美滋滋。

毕竟,陆瑾已经将夫人爱吃的几样吃食都告诉了他。

往日陆瑾藏着掖着,想着自个儿带阿禾去。

如今终于肯拿出来。

陆珩又正了正抹额,问:“本官今日这身如何?”

明毅面无表情,“......甚为盛世美艳。”

少卿大人,此刻活像一只拼命开屏的孔雀鸟儿,就等着少夫人多看一眼。

陆珩听得满意,正好轮到他取点心。他亲手接过一盒盒码得整整齐齐的透花糍,小心翼翼拎在手里。

“走!”

他意气风发,“去驿站,接夫人回府!”

车队约莫行驶了一个时辰,缓缓停在城外驿站。明崇礼翻身下马,走到新娘乘坐的马车旁,微微躬身。

他对着车内恭敬唤道,“长嫂,驿站已到,请下车稍作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