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小笛子这个女主的信息,原书里自然是详尽无遗。她有一个只醉心事业、极其不靠谱的亲爹,一个面甜心苦做事狠辣的后妈,还有一个嫉妒心非常强的继姐。

沈半月知道她亲爹在哪里,但是这些年却从来没有提过,到了首都以后也没有想过创造契机让他们相认,就是因为这个家是极其不适合小孩子成长的。

可以这么说,假如当年才三岁的小笛子从人贩子手中逃脱后,又被送回这个家里,那她能不能平平安安地长大,其实都是个未知数。

尤其就在她被拐卖前后,她父亲已经接到调职昆市独立师的通知,山高林密、蛇虫肆虐的独立师驻扎地,对一个三岁的、毫无自保能力的小孩儿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她很可能不是回家,而是荒野求生。

原书里小笛子是高中毕业考上大学才来到京市,那时候她已经是一个有一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大学生,通过一些契机才与亲爹相认,后面在男主顾衍的帮助下,揭开了后妈和继姐伪善的真面目。

沈半月原本是想着,尽量不改变她的人生轨迹,等到她上大学以后由着她自己去解开身世之谜,不过现在看来,蝴蝶效应作用下,“剧情”可能要提前了。

毕竟,看胡红兵、胡红梅兄妹俩的样子,他们应该是已经认出小笛子了。

一个三岁时就走丢的孩子,这俩人究竟是怎么做到一眼就认出来的?

沈半月盯着小笛子看了好一会儿,小笛子莫名其妙,伸手摸摸脸蛋,奇怪地问:“姐姐,我脸上有东西吗?”

沈半月一脸深沉地点了点头,说:“你的脸上刻着命运的指引。”

汪桂枝一巴掌拍在她背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这种话可不好乱说的,这么点大的孩子,什么命啊运的,高高兴兴就好。”

林勉若有所思看小笛子一眼,趁着沈半月没注意,悄悄扶上楼梯扶手,哪知道沈半月跟背后长了眼睛一样,一扭头瞪住他,也不跟他斗嘴了,几步上前一把扣住他的腰,直接就把人拎抱了起来,噔噔噔就往楼上走。

林勉:“……”

他倒是想挣扎,可腰上那只手箍得非常紧,压根儿不给他半分挣扎的余地。

算了。

林勉自暴自弃地闭上眼睛。

就当自己是一头猪吧。

他记得有一年沈半月就是这样把一头两百斤重的野猪拎下山的。那时候她年纪小,长得矮,野猪半拉身体还被拖拽在地上,一路拖了不少泥。至少现在她长高了,自己弯一弯腿,倒是不至于被拖得满腿泥。

就是小笛子咯咯咯地笑得太大声了,一点不给他这个做哥哥的面子。

也就一分钟的时间,沈半月就拎抱着林勉到了四楼,她的脚刚踏上四楼,对面的门就开了,顾淮山看着他们,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沈半月面不改色放下林勉,林勉迅速地单脚跳着蹦进了家门,顾淮山张张嘴,什么都还没说,沈半月已经先发制人:“看,林勉其实也没多重的,你如果觉得背着他很吃力,那平时还是要加强锻炼。”

顾淮山:“……”

他干脆当自己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转了话题问:“我听说北海公园的消夏晚会搞得特别好,有业余乐团在画舫上开音乐会,其他人可以划着游船围在周围听音乐会,还有中山公园,那里现在每天晚上都有露天舞会,还有露天电影,咱们什么时候去凑凑热闹?”

虽然高考已经结束,但其实沈半月暑假的安排并不轻松。

特殊金属加工厂那边盼着她一起参与合金钢优化,牛志国现在雄心壮志,想要把合金钢优化到超过小日子的水平,去国际上抢他们的订单。

机械厂这边主轴已经快要研制完成,据说其他两个小组的项目进度也非常喜人,一机部机床局也是信心大振,提出了奋战一百天,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口号。

不过工作是干不完的,劳逸结合嘛,沈半月对这个时代的露天音乐会、露天舞会还是很感兴趣的。

喇叭裤,□□镜,迪斯科,不感受感受这种富含时代气息的文化氛围,时过境迁她肯定会后悔的。

沈半月高高兴兴地答应了下来,并且表示不用挑不用选,都去都去!

吃过午饭,一家人重整旗鼓,再次向百货大楼进发。

一回生二回熟,林勉在发现自己无法拒绝沈半月提溜他上下楼后,干脆放弃挣扎,直接让她背着自己下楼——

总比被她像拎拽野猪一样拎着上下楼好一点。

不过,从首都机械厂到百货大楼这一路,公交车上上下下的,沈半月有时候嫌麻烦,还是一把就将人拎抱了起来,一路收获无数震惊的眼球。

汪桂枝和小笛子则是一路替他们跟路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