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临家筹备了将近一个月,婚礼总算如约而至。

早上天色仍处于夜幕中,昨夜刚下过雪,院子里是厚厚的一片雪白。

洗脸水被倒入系着红绸的铜盆里,向上散着热气,毛巾也被烘热。

仆人们端着各种洗漱用具穿过走廊,他们也是一身红色喜服,手腕上挂着金铃铛,一个个脸上带着笑走到了两人的房门口。

大公鸡被放在院子里打了一声鸣,管家敲了敲房门,笑着轻轻道:“五爷,秦先生,时候不早了,该准备了。”

过了不久,里面传来男人的咳嗽声:“嗯。”

此刻秦尽眼圈乌黑,困乏地趴在临原胸口呼呼大睡。

睡在枕头上的男人低头看了眼小家伙的睡颜,最终硬下心肠拍了拍对方的背将其叫醒。

秦尽吧嗒吧嗒嘴,伸出手抹去嘴角的口水,迷迷糊糊睁开眼:“怎么了?现在几点了?”

临原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轻柔道:“五点十分。”

“啊?”秦尽脑子闹迷糊,没反应过来:“那还早着呀,再睡会吧。”

冬天天亮的迟,过了七点太阳才逐渐升起。

临原像是一点也不着急,摸着胸口上小家伙毛茸茸的脑袋,淡然道:“对,不急,错过了吉时也没什么。”

“什么吉时?”这个陌生的词汇让秦尽仰头,又顺着对方的身体爬到了临原的下巴,如同一只乖巧的小猫细细地吻着。

临原伸出食指抬起了秦尽的下巴,对上其晕乎乎的眼睛。秦尽似乎还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甚至去舔了舔对方的手指。

“当然是成亲的吉时。”低沉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笑意,他用拇指抹去食指上的口水,又用旁边的手帕擦掉。

成亲两个字穿进秦尽的脑海,他猛地打了个机灵,眼睛瞬间睁大。

“呀!今天要结婚!我怎么忘了呢?!”

他慌忙地坐起来又赶紧滑到床下,早先因为寒冷,地上早就铺了一层厚厚的毯子。

秦尽光着脚丫开始在底下的衣篓里找起了衣服。然而他一心担忧着迟到,开始手忙脚乱,衣服被翻了一大堆却半天找不到。

他急得差点没哭出来,然而双臂被人一提,整个人被提到床上。

他仰视着他家宝贝,急幽幽地趴过去抱着对方的腰:“宝贝咋办,咱们衣服哪儿去了?!”

光溜溜一团紧贴着他的小腹,临原俯视着秦尽眼神幽深。然而他最终忍住了,从一旁的架子上拿出了今天要穿的婚服。

精美的大红色布料金线被绣在上面,隐隐约约似乎是条龙纹。

现在已非封建社会,人生仅有一次婚礼,何不张扬一点?

古时有龙凤和鸣这个成语,然而两个人都是男人,所以衣服上都绣着龙。

当然,绣着龙纹的这件布料较硬,属于在外面穿的。

临原垂着眼皮,在秦尽的震惊中从衣服堆里摸出了两条……红裤衩。

秦尽嘴巴半天合不住,用手指着这两条裤衩不停地颤:“宝贝,这、这……”

临原一把拉过秦尽的腿,一脸淡定地给他套上去,语气平缓道:“吉利。”

秦尽:……

他默默地被扯着腿套上了裤衩。当穿上那一刻他忍不住活动了一下,又伸手提了提裤边。

诶?别说,这穿起来还挺合身的。

他低着头在对方寻找里衣的时候,仔细观察了下这条裤衩。

料子不用说,肯定是最好的。只不过……

秦尽看这粗糙的缝制,没有剪干净的线头忍不住皱了皱眉。

此时临原终于把里衣找到了,等他打算扯过小家伙的胳膊时,却发现对方一脸困惑地提着裤边。

“宝贝儿,这裤衩有些粗糙……”

临原:……

他一把将其揽在怀里,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给怀里的小家伙穿起了里衣。

“宝贝,这裤衩儿……”

“闭嘴。”

秦尽:……

他貌似明白了什么。

趁对方给他穿衣服之际,自己又偷偷瞅了瞅对方的裤边……嗯,一样的粗糙。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情侣款。嗯,真好。

等待腰带被对方按着系好,临原把他拉了下来,让他坐在镜子面前。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由于昨晚太过激动很晚才睡着,现在黑眼圈非常的重。

正在秦尽担忧着黑眼圈太重影响形象,就见临原用手指从桌上拿起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当盒子打开,里面的香气和临原身上的味道几乎相同。

里面是一层很厚的粉,粉的颜色和秦尽的肤色几乎相同。

就这样,秦尽惊喜地眨了眨眼,临原用手指蘸着粉对着镜子轻轻抹在了他的眼带上。

光是抹完粉还不够,临原又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了眉笔给秦尽画了个眉。

温热的手掌摩擦在秦尽的皮肤上,秦尽炙热的呼吸被阻挡住。他心跳很快,就这样看着镜子中的他在临原的描绘下一步步变得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