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猪红汤和销售好手 孟兰一嗓……(第2/3页)
说着这话,孟兰眼睛都有点红,她是真心疼爱林笑,也是真的生气!
林香秀一看,知道自己这是太生分了,把孟兰给惹恼了。
她连忙赔罪,“是我忙糊涂了,昏了头,不该给你拿钱的。你带着笑笑玩去吧,今晚的生意不用你来忙活,我站在这,你们玩高兴了再回来,行不?”
“这还差不多。”孟兰轻哼了一声,满意了。
她拉着林笑的手,笑眯眯的说,“走,干妈带你去吃烧鹅腿濑粉,没吃过吧?”
林香秀看着两人走远,一时也是好笑,笑了过后,赶紧收收心来招呼客人。
她掀开白棉布一看,里面的馒头少了好多,就自己回去接孩子的一会功夫,孟兰又卖掉了六七十个,现在摊子上的馒头已经不多了。
林香秀算了算,豆沙和黑芝麻馅儿的馒头卖的最好,颇受本地人欢迎,他们喜欢吃这种甜甜的口味。
葱香花卷倒是还剩下一半,这种咸口的孩子们不爱吃,只有大人爱吃。
至于白馒头,林香秀掀开一看就有些无奈,竟然只卖出去十来个,现在还有一大半盛在笸箩里。
她仔细的点了点,然后继续吆喝起来。
“卖馒头嘞!”
这么喊了一会,又招来一群顾客,大部分还是说着深城本地口音的,要的也都是甜口的馒头。
卖了不一会,天已经彻底的黑透,这会儿花街上的人已经少了一些。
好多离得远特地来行花街的人,已经陆续的回家了。
林香秀便有些着急。
现在甜味的馒头已经全部卖光,葱香花卷还剩下不到十个,馒头却是没怎么卖得动。
林香秀又喊了几嗓子,见来的人不多,她便开始思考起来。
这些大白馒头都是好馒头,都很扎实,要实在卖不掉也不能浪费,她拿回去自己吃。
把馒头切片,放在太阳底下晒干,晒的干透干透的可以储存好久。
等过了年,大鱼大肉吃腻歪了,煮点豆子粥或者白粥,把馒头干放进去一起煮,出来的粥又糯又香,馒头干还能饱腹,也不至于浪费粮食。
这么一想林香秀心里就轻松多了,也没那么急躁的想赶紧卖出去,她就守在摊子上,时不时的吆喝一嗓子,看见有人来就推销。
过了一会,孟兰带着小嘴油乎乎的林笑回来,两人吃的心满意足,林笑还捧着一碗姜撞奶在小口小口的吃。
孟兰见林香秀冻得鼻头发红,连忙过来换她,“你赶紧去吃点东西,晚上还没吃饭吧,我来替你卖。”
“好。”林香秀吸了吸鼻子,确实冻的够呛。
“以前我总听林书平说,南方好、南方暖和,一到冬天就跟春天一样,没想到深城的冬天也这么冷。”
她说完才僵住,意识到自己提起了林书平。
对于林书平,林香秀一开始是恨是厌恶,但后来在深城的日子太精彩太繁忙,不知道怎么的,这种恨意就淡忘了。
要不是刚才提起来,林香秀甚至记不起林书平的模样,也想不起养母的模样。
那些难受痛苦的记忆,好像随着她的旧生活一起远去了,她现在过的是自己赚钱自己花的快乐日子。
林香秀自己这么想,但她不确定孟兰是不是这么想,也担心提起林书平,会勾起孟兰的伤心事。
一时间,林香秀脸上也带上几分担忧和小心翼翼。
孟兰看她这模样,扑哧一下就笑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太小看我!林书平算是个什么东西,从知道他得了性病那一刻起,我对他就一点感情都没有了,那就是个脏货,我连恨都不恨了。”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书里说有爱才会生恨,你恨着这个人,说明心里还惦记他,对他有感情,但我对林书平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就一个陌生人,他就算死在我面前我都无所谓。”
“呸呸呸,大过年的不能说死,要说活!”
林香秀看她在那里一脸晦气的呸呸呸,心里多少松了口气,脸上也不自觉的带出笑容,“那就好,我还怕你讨厌这个人,提起他就不高兴。”
“确实是讨厌他,但是这就是个臭虫,跟我已经没关系了。”孟兰说,“反而我要感谢他,不是他,我也不会认识你,也不会认识笑笑。”
林香秀:“你刚才那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有爱才会生恨,我对他也是这个感觉,就希望这个人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说到这里,林香秀又朝着林笑望去,就看见闺女正满脸迷惑好奇的看着他俩,显然是已经把林书平这人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