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4/4页)
在崔丽娘眼中,秦修文就算不是洪水猛兽,那也是个不为美色所动的冷酷判官,自己往常在别人那里无往而不利的东西在秦大人面前都不好使,此次前来,只有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或许方有一线生机。
如今已到初冬,崔丽娘穿一身浆洗的有些发白的枣红色棉衣,梳着桃心髻,头上插着一支银簪,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对于一个十分爱美的女子来讲,显然她是已经非常拮据了,才会再使不出一钱银子来打扮自己。
否则,就算知道秦修文对她并无男女之意,但是在这么重要的场合,崔丽娘是怎么都要打扮一番自身的。
如今,只能是将衣服弄的再板正些,头发梳地更一丝不苟些,方显得她对此次会面的郑重。
崔丽娘以前光知道读书时极好的事情,也知道读书费钱,可是在她的思维里,所谓的费钱也不过是那些文人雅士用的笔墨纸砚太好了才费钱,可是等她捡起了书本,才发现这读书确实是处处花银子。
就是最普通的笔墨纸砚一套也得五两银子,笔墨还好说,可以多次使用,但是这纸是没法省下来的,光用树枝在地上画,是写不出一手好字的,一开始崔丽娘是用毛笔沾了水在石板上反复写,等会写了她还是得去买纸去练,找到写在纸上的感觉,而一刀最便宜的纸也要半两银子,只够崔丽娘用个十天的,她本就手头银子已经不多,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
一开始崔丽娘还咬着牙不去找季方和要纸笔,虽然那次在茶摊上季方和说了自己想要攀附秦大人的话后,自己表现的不以为然,但是实际上崔丽娘还是被刺伤了自尊,打定主意不去找季方和。但是学到一半,发现事不可为,只能硬着头皮去了县衙后院。
恰逢那时候季方和手伤,天天在县衙闲的无所事事,见了崔丽娘后,见她果然在认真读书写字,对她倒是有些改观了,不仅给她许多刀纸,还指点了一番她的功课,拿出了自己的的蒙书借给了崔丽娘。
崔丽娘没想到季方和这次没有出言不逊,见这次拿到的纸够她再用一月有余,千恩万谢地回去了,却不敢再频繁打搅,就怕对方又觉得自己不尊重、图谋不轨。
时隔三月,又见崔丽娘,秦修文坐在上首细细看过去,竟发现这崔丽娘有些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