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三合一)(第5/8页)
洛施暗暗叹了口气,只觉得好丢脸,瓮声瓮气地说了句:“嗯,好的。”
她跟在周聿礼身后进到他家,在玄关处站定,看见周聿礼俯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女士拖鞋放在她面前,声音清冷慵懒,“穿这个。”
洛施看了看面前这双浅粉色兔子拖鞋,眨了眨眼,“……这是?”
周聿礼神色自若,又把一只玄关凳拎起来摆在她面前,“刚才在超市顺手买的。”
他顿了顿,不知为何又补充了一句:“新的,没人穿过。”
等到洛施坐在玄关凳上换好拖鞋起身时,周聿礼已经走回了厨房。
岛台上还摆着一堆还未来得及整理的食材,他正背对着她正低头娴熟地在案板上切着蔬菜。
若不是亲眼所见,洛施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外表看上去清冷矜贵的男人会亲自挽着袖子在厨房做饭。
并且从他动作上来看,他的厨艺比洛施这个厨房新手显得要好许多。
比起洛施做甜品的水平来说,她的厨艺水平着实是有点拿不出手,仅限于煮点粥,煎几个鸡蛋。
洛施走过去主动问:“我可以帮忙吗?”
“不用。”周聿礼没有回头,“你先坐沙发玩手机。”
这话说的,好像在安排一个小朋友一样。
“没有想到你会做饭。”
周聿礼淡声道:“来国外多少会点。”
洛施忽然想到一句话——
留学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留学后神厨小福贵。
看来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人说比起那些有钱的公子哥来说,更吸引留学女孩的应该是会做饭的男生。
洛施来留学之前觉得不至于,但是等她某天发现有留学生在群里转让魔芋爽时候,而她还买了的时候,才觉得原来说的是真的。
前一段时间洛施特别想吃中餐,甚至在想,要是可以天降一个长得帅又会做饭的男朋友就好了。
最好八大菜系都沾点的那种。
如果可以在她每天下课回家时就做好饭,还能在考试周时候煲靓汤补身体的话就更好了。
洛施此时手里还提着蛋糕袋,方才一直背在身后,她走到沙发旁坐下,忍不住看向周聿礼的方向。
洛施试探地问周聿礼,“你喜欢吃蛋糕吗?”
“想吃蛋糕?我去买。”周聿礼顿了顿,问她。
洛施连忙摆了摆手,“不是。”
周聿礼转过头看她,才发现她还提了一个纸袋。想到什么,耐心地看着她,等她继续说。
过了几秒,洛施低垂着眼睫,两腮有些红,“我带了蛋糕来,一会儿我们要一起吃吗?”
周聿礼停住之手中的动作,微微侧头看向她,看到洛施亮晶晶的眼睛和犹疑的表情时顿了一下,淡声道:“行啊。”
……
周聿礼做的是中餐,甚至很多食材好像是上次她塞到他冰箱里的。
周聿礼将菜端上来,才叫洛施过来吃饭。
洛施走近,周聿礼才发现她的脸有点红,微微蹙眉问她:“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啊?”洛施有些迟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有吗?可能是突然觉得有些热。”
洛施看着周聿礼伸出手似乎想碰她的脸颊,她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眨了眨眼,目光落在他的指尖。
而周聿礼却忽地顿住,然后收回了手,“先洗个手吃饭吧。”
“……嗯,好。”
洛施暗暗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没由来的失落。
周聿礼做的饭菜意外地好吃,并且卖相一点也不比餐厅里的那些差。
一顿饭用完,她本想帮忙收拾,却又被他拦住。
“我帮你一起收拾吧?”
“不用。”周聿礼淡声拒绝,“坐着。”
周聿礼又迅速把残局收拾完,再把碗筷放进洗碗机里,收拾完后已经快二十分钟后了。
他转头就看到洛施有些拘谨地靠在黑色沙发上睡着了。
她的坐姿端正就像是在上课的乖宝宝,腿上披着他的灰色羊毛毯,只是头微微侧着靠在沙发面上。
周聿礼擦干手,下意识地放轻了脚步,目光落在洛施的脸颊上,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他走过去,近距离去看洛施。
女孩纤长的睫毛正微微颤抖着,脸还有些红。
周聿礼叫她名字,她也没有反应。
他迟疑了片刻,屈起手指去探她的额头和脸颊,才发现一片热意。
她发烧了。
周聿礼微微蹙眉,她没喝感冒冲剂么?又在想不会是他发烧传染给她了吧……
周聿礼刚想转身去拿车钥匙和外套,手忽然被一只柔软的手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