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 第二十七朵雪花(十三)(第4/4页)
当然刘芬芳绝对是个勤快能干又热心肠的好人,但玲珑就是不喜欢她,原因很简单,刘芬芳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居然想把她家那身高不到一米八长相只能说是中等的小男儿介绍给她。
刘芬芳平时跟清欢关系那么好,怎么不把她十八岁的小男儿说给“王白菜”?她甚至想都没想过,还不是因为王白菜是个死了男人还带了个娃的寡妇?
那种货色,给玲珑洗脚都不配,哪里来的脸肖想她。
刘芬芳会生出这种想法,对玲珑来说,无异于是拉低了她的水准,刘芬芳觉得自家小男儿配得上她,反过来,岂不是意味着在刘芬芳心里,她跟她们家是一个档次?
越想越火大,甚至瞪了清欢一眼:“你怎么回绝她的?”
刘芬芳跟玲珑不熟,就想通过清欢来问问她的口风,而在对待朋友这件事上,清欢向来分得清远近亲疏。
她又投喂了一块卤肉给玲珑,笑道:“这几天她都没来找我,你说我是怎么回绝的?”
如果说“赵立冬同志暂时不考虑结婚”,或者是“这两人不一定合得来”之类的推脱词,刘芬芳必然是听不懂的,所以清欢十分诚实,毫无保留地告诉刘芬芳:你家小四配不上。
她说得很不留情面,刘芬芳当时脸上挂不住,接连好几天都没过来,刘玉香知道后心里直犯嘀咕,她觉得她姐有点飘了,赵立冬同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她那小外甥男再重新投几次胎都不一定够得上人家的脚后跟。
刘芬芳自那之后再没跟清欢说过话,可惜清欢并不在意,更不会委屈自己去讨好一份并不算深厚的交情。
刘家这两姐妹,反倒是无男一身轻的刘玉香越来越洒脱越来越爽朗,而来往久了后会发现,刘芬芳能跟大队长过到一起去不是没有道理的。
等大队长被拉下马,真换成清欢上位,恐怕她跟刘芬芳之间更没法做朋友了。
玲珑懒得理这些破事,她从来不跟人类交朋友。
把碟子里的卤肉吃掉后,玲珑眯了眯眼睛:“你觉不觉得这肉太少了,根本不够吃?”
清欢意味深长地看来一眼:“谁说不是呢。”
刘芬芳跟清欢来往时,没怎么藏着掖着家里的事,她总是有很多烦恼,比如明明大队长的兄弟爱往她家占便宜她却没法拒绝——不是不好意思赶人,而是前进大队还不是前进大队的时候,老村长就是大队长的亲爹。
大队长之所以能当上大队长,是因为当初兄弟几个凑一起抓阄时,他抓着了最好的那个,分走了一半的家,负责给二老养老,并成了前进大队的第一任大队长。
也正因为这个,大队长的兄弟们一直不服气,老爱往她家打秋风,大队长是大哥,好面子,刘芬芳要是抱怨多了他还会反过来责备刘芬芳小心眼。
村民们对大队长不是完全没有怨言的,远了先不说,只说每天耕种要用到拖拉机,前进大队每每都是最后一个,等轮到了大家伙自己全翻完了!而且前进大队也是全公社最穷的大队,毫不夸张地说,放到全县十一个公社里,前进大队是能排前三的,就是得倒着数。
这么个毫无领导能力的人,居然能当这么多年大队长,属实是该谢谢他那早埋黄土里的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