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第十四朵雪花(三十八)(第3/4页)

罗老师一听,这还威胁上了,正想回话,于宝珍说:“可是你户籍在鄄州,就算走了,去京城考试也要回来开路引啊。”

像这种煽动他人想给大人找事的家伙,府衙只要稍微拖延一下,就能让他一辈子都是个举人好吗?

洪举人:……

他的感觉果然没出错,这个小孩太不讨人喜欢了,如果是他的女儿,一定得好好教规矩。

于宝珍很不理解,这有什么好抗议的,不就是录用点女官?科举只有男人能考女人不能考,朝廷里全是阳刚之气,也没见这些读书人抗议说对女人不公平呀,合着只有男人的不公平才算不公平,女人的不公平都是天经地义?

她在心里对夏娃说:“你帮我把这些人的长相都记下来呗。”

这么多人,一个一个记住并不容易,但夏娃有这个能力,她可是“肉眼能做亲子鉴定”的家伙——以上这句话,来自夏娃的自吹自擂。

夏娃扫了一眼,聊胜于无的记录到自己的数据库里,随口问:“记这些干嘛?等着秋后算账?”

于宝珍握拳:“我要把他们全都拉进我心里的黑名单,永远不录用!这么一点小事他们就坐不住了出来抗议,那以后岂不是还有更多的事?既然这样,让他们继续去效忠皇帝好了!”

夏娃:……

这小丫头片子还挺记仇,心眼这么小,真能有前途?

“天不早了,诸位还是请回吧。”

马举人其实已经想走了,但洪举人不愿意,他正想再纠缠,忽见有人抬着什么东西自府衙里头出来,两人抬一个,看起来还不少。

因为天有点黑,看不大清楚,可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却顺着夜风吹来,这让一整天连粒米都没吃的洪举人很想吐,未免有辱斯文,他忍了忍,然后成功没忍住,吐了旁边另一个书生一身。

但那书生没工夫发火,因为那被抬出来的东西,竟滑了一条血迹斑斑的胳膊出来!

是死人!

粗略数一数,少说三十几个!

众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哪里见过这阵仗,死人一个接一个的往外抬,这下不用罗老师在赶,反正马举人带头朝罗老师拱手作了个揖后先告辞了,那家伙跑的,活似身后有鬼在追。

马举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带头作用,回家的路上他后悔不迭,本来不该由他组人的,都怪洪举人总在边上吹捧引诱,害得他多吃了两杯酒,一时上头夸下海口,不得不硬着头皮上。

现在想想,自己何必执着于做个没有品级的小吏?待春闱榜上有名,去哪里做官不行?恐怕真正对落榜有怨言的是洪举人自己吧!

还真叫马举人猜对了,读书人考科举,过了县试成了秀才,还要再参加乡试,乡试上榜才算举人,而乡试恰恰在鄄州府举行,洪举人考上的时候,马知州还如日中天呢。

洪家虽不及岳关两家巨富,却也颇有家产,马知州在鄄州一手遮天,只要给足了银子,区区一个举人功名算什么?

这洪举人勉强有点才学,约莫也就是个秀才的水平,之所以能考上举人,全靠他掏出大半身家赠给马知州换了一份考题,饶是如此,他的卷子答得也相当一般,但马知州仍旧将他的名字圈了出来。

所以他很清楚,他是考不中进士的,而且马知州死了,他很忧心当初买功名一事被人发现,尤其是新来的这位大人,连几十年前的陈年旧案都重新审理,这科考舞弊,对方能放过?

看看岳关两家的下场,洪举人怕死了,听说所有罪犯被抓进大牢后,要么拿钱保释,要么服劳役,前者是个天文数字,后者像他这般的弱书生,只怕要不了几天便会一命呜呼。

其实吧,洪举人想多了。

他要是老老实实在家窝着不惹事,一时半会恐怕查不到他头上,但他今天露了面,而马知州这人有个习惯,那就是他把每一笔黑色“收入”,都以特殊方式记在了账本上。

这种密码在夏娃看来不如过家家,了了在看这些账本时又从没避着她,因此洪举人刚到家,屁股尚未坐热,才吆喝着妻子女儿服侍他用膳,家门便被府兵踏破,随后被五花大绑。

他性格自大,家中妻女胆小温顺,尤其是女儿,跟于宝珍差不多的年纪,大概只有于宝珍一半的体型,因为洪举人认为女子应当弱不禁风才有美态,他的妻子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找的。

于宝珍想,等洪举人去干一段时间的活儿,应该也能瘦成如此美态了,要求别人美哪有自己美来得快乐?

约莫过了一旬,南地来了一封加急书信,了了一目十行的看完,这是南王的书信,因着岳家船队出海时,南地如往年一般放行,按心照不宣的规矩,船队回来时,无论收货如何,都要“赠”南王船上货物的一半,可这一回,岳家船队狗胆包天,竟连片鱼鳞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