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第十四朵雪花(一)(第3/4页)

毛蛋在这个怀里亲亲,那个怀里蹭蹭,不忘为姐姐们邀功。

听说出去打猪草找果子的杏花荷花菊花遇到了野鸡,一家人都很高兴,于老蔫当下拍板定案,决定今晚就把这野鸡给炖了,马上要到农忙,肚子里没点油水干不成活。

“奶,奶,这鸡奶来烧吧,奶烧菜最好吃了!”毛蛋抱住奶奶的腿撒娇。

刘春花哪有不肯的,奶孙俩进了灶房,桃花把梅花赶了出去,她来烧火,刘春花不忘让心爱的乖孙出去:“毛蛋蛋啊,灶房热得慌,你出去耍。”

毛蛋可不肯出去,老百姓穷,油盐省着吃,好好的野鸡如果做得不好吃,那跟啃野草有什么区别!

所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刘春花允许他留在厨房,并且时不时状似不经意的提点刘春花该怎么做。

野鸡跟今天找的新鲜菌子一起烧,香飘数里,幸好现在天热,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农忙,家家户户做饭都咬牙加点荤腥,所以还不算打眼,要是冬天,谁家做肉菜,还做这么香,少不得有那脸皮厚的赶着饭点来蹭。

现代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人也讲体面,第一次看到有人拿着碗来要肉吃的时候,毛蛋眼珠子差点没呲出来。

他在灶房把刘春花夸了又夸,外头于老蔫跟三个儿子,在杏花跟菊花的伺候下用湿巾子擦了脸、胳膊跟手,清清爽爽坐在堂屋等饭吃。

这只野鸡不算太肥,于家又有四个成年男人,加上刘春花四个成年女人,还有六个小孩,一只根本不够。

饭桌上,于老蔫毫不犹豫,把最肥最嫩的鸡腿夹给了宝贝金孙。

另一只鸡腿,他给了长子于老大,两个鸡翅分给次子跟三子,几块没骨头的好肉,也都是毛蛋的。

至于刘春花,她说自己不爱吃鸡肉。

梅花年纪小,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有人不爱吃肉,但同时她也很高兴,奶不爱吃,那她就能多吃两口。

桃花懂事,她不怎么夹鸡肉,只捡菌子吃,菌子本身口感跟肉比较接近,再加上吸了野鸡的油,味道很不错。

至于饭,晚上煮的高粱水饭,比干饭稀,比稀饭稠,照例由刘春花分配,她给于老蔫及三个儿子捞稠的,自己跟三个儿媳吃稀的,五个孙女比她们的再稠点儿,而毛蛋身为于家独苗,碗里没有粗粮,是一碗白面条。

老两口最疼的毫无疑问是孙子,肉啊米啊蛋啊全紧着他吃,但对孙女们也不苛待,只是桃花杏花懂事,让她们吃她们也不吃,菊花梅花年纪略小,明知不应该吃,却忍不住。

“荷花来。”

于老二疼儿子也疼闺女,他把自己碗里的鸡翅夹给了荷花,毕竟儿子是他的,在有儿万事足的情况下,他对女儿好一点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于老二媳妇姜红枣看见了,嘴唇动了动,没说什么。

了了把鸡翅又给了菊花,碗里的饭也没怎么动,从她成为“荷花”那天起,她就很少进食,这要是毛蛋,于家人肯定早注意到并且大惊失色,但谁让她是女孩,而且于老蔫家女娃是出了名的懂事乖巧,大家的注意力全放在“独苗”身上,没人会特别在意一个女娃吃少。

要是吃太多的话,反而更容易被看见。

吃过饭,桃花收拾碗筷,她渐渐长大后,家里这些琐事基本都是她做。

于老蔫家三间大屋,老两口住堂屋,其它三家一家一间,三兄弟家各有两个孩子,所以就用草苫子隔出位置,毛蛋很想自己睡,可他娘不放心,晚上非得搂着他,生怕他养不大。

了了斜靠在床头,她的左手手腕上有一个淡淡的雪花印记,这一次跟以往都不大一样,因为小女孩自告奋勇说可以带她去抓更多的子系统,这样就能获得更多世界之核——惯会说谎的家伙话里有几分真假,目前还不得而知。

小女孩能感应到同类的存在,却没有穿越世界的能力,在她的死缠烂打下,了了暂时将她留在身边,冰雪塑造的躯体在到达新世界后已然损毁,目前了了并不打算再给她重新做一具。

所以她只能化作印记留在了了身边。

主动“归顺”了了后,小女孩告知她,上个世界作为主计算机时,人类称呼她为“夏娃”,那是某个宗教中人类的始祖母亲,也是世上第一个女人。

小女孩认为这很符合自己怪种之母的形象,所以便以此为名,但她很不高兴“夏娃”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以及偷尝禁果是“夏娃”受骗并蛊惑了“亚当”,因此对于这个名字,她只承认“始祖”这一部分。

此时夏娃正一本正经的第不知多少次对了了解释:“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是没办法呀,谁叫人家来得比咱们早,那个小孩身上的子系统已经收集了基础数据,你不怕它跑的话就让所有人默认你叫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