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3/4页)

那马通体枣红色,马鬓修长,四肢高大健壮,额间有一小撮白毛,一双眼眸黝黑发亮,站在那里鼻子里嗤着气儿,斜眼看着走过来的她,给人一种桀骜不驯的感觉。

杨秋瑾的家乡虽然也有马,但马的个头都不大,且都是偏远山区用来运输用的马,她见过为数不多的马匹身上都拖着重重的货物,走起路来十分吃力,像眼前这种个头高大,看起来就很有力量,跑得飞快的马匹,她还是第一次见。

“我从西边群山巡山回来,顺便来接你回家。”陈胜青牵着大马走到她面前,“它叫追风,是我们骑兵营跑得最快的马匹之一,你可以摸摸它。”

“可以吗?”杨秋瑾跃跃欲试。

陈胜青指引道:“先把手放在它鼻子前,让它闻闻你的味道,它要是不讨厌你,你不仅可以摸它,还可以骑它。它要是对你嗤鼻,或者不耐烦地扒拉蹄子,那就是不喜欢你,你最好离它远一点。”

“好。杨秋瑾依言,把手小心翼翼地往追风面前凑。

追风湿润的鼻子凑过去嗅了嗅,或许是因为跟陈胜青是夫妻,两人身上带着相同的味道。又或许是杨秋瑾才从地里干完农活,身上带着泥土跟青草的气息,向来排斥外人,桀骜不驯的追风,竟然没对杨秋瑾嗤鼻,只是把头一转,吃着路边才长出来的嫩绿野草。

“追风竟然不排斥嫂子哎。”跟在陈胜青后面,才跑过来的十来个年轻战士勒住缰绳,看到这一幕,惊奇不已。

“追风是咱们营长亲自套捉驯服的野马,在营里好几年了,只有营长能靠近,也只有营长能骑,现在居然不排斥嫂子。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畜生都能分清楚,嫂子跟营长是一家的,给嫂子面子。”

“这马是你驯服的野马?”杨秋瑾惊讶不已。

她还以为军营里用的马,都是用圈养的,性格温驯的家马,没想到还会用野生难训的野马。

“嗯。”陈胜青低低应一声,不欲多说,把她整个人拦腰抱起,在杨秋瑾的惊呼声中,把她安稳放在马背上,自己也蹬上马背,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从她纤细的腰间两侧穿过,修长的手臂拉住缰绳,对赵二凤道:“赵嫂子,你也别等老乡的顺风车了,你坐阮向明他们的马,一起回部队吧。”

“好,谢谢了啊。”赵二凤求之不得,能坐战士的马回家,她还节约两分钱。

“嫂子,我扶你上马。”阮向明跳下马背,把她跟孩子都扶上马背。

他的马是这些马中脾气最温驯的,赵二凤母子坐上去,马不会排斥他们,更不会把他们甩下去。

“驾!”拉绳,夹马肚子,随着吆喝声,所有人的马匹都动了起来。

考虑到杨秋瑾第一次骑马,陈胜青骑马的速度并不快,追风慢悠悠地踏着马蹄在道路上行走,时不时低头啃两口野草。

饶是如此,杨秋瑾依然兴奋不已。

她生平第一次骑马,坐在马背上,看到周围的景象,和自己走路完全不一样。

尽管追风的速度很慢,周围是一片看腻了的绿色庄稼,她依然觉得高兴。

“陈胜青同志,你今天特意来接我,我很高兴。”杨秋瑾把头上围住的纱巾取了下来,露出漂亮精致的面孔,她把纱巾挂在脖子上,感受着追风跑动起来的风,笑脸如花,“要是你能给我也套皮马,让我自己骑着马上下班那更好了。以后我就是天山农场连队仓库的统计员,说不定要时常出行,光靠我两条腿走路可真不行。”

陈胜青搂着她纤细的腰身,宽阔的胸膛贴着她的后背,两人离得如此近,他能闻到属于她身上独特的淡淡幽兰花香,感受到两人随着追风跑动时,衣料彼此摩擦的温热感。

他正心神不定时,听到杨秋瑾这话,顿时恢复神志,“好端端的,你怎么要做农场的统计员?”

他倒不是不希望杨秋瑾更进一步,做更轻松的活计,而是她要做统计员,势必要跟那帮跟他有深仇大恨之人牵扯利益,陷入危险。

杨秋瑾知道他在担忧什么,先把大致情况跟他说了一遍,然后才道:“其实我也不想去做统计员,你以为我想跟那些老毒瘤打交道吗?我在来边疆前,向郑教授、蔡教授承诺过,会想办法带他们来边疆,解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不能食言,当初他们可是救过我妈的命。而且我妹在半个月前给我写了一封信,说她跟柯建终于离婚了,可是柯建一家人总找她麻烦,让她很烦,很想离开那里。我必须要在农场有一定的话语权,才有机会把他们都弄过来农场里。这做统计员,只是让我有话语权的第一步。”

陈胜青静静听着,就在杨秋瑾以为他不同意自己做统计员,两人要为此事大吵一架时,听见他在背后淡淡道:“难怪我那些士兵都吃不消的晨跑格斗训练,你能坚持下来,原来我的妻子,有这么大的雄心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