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第2/2页)

所幸,秦畅给她布置功课,说:“我知道有些事你不擅长也未必喜欢,但如果你想继续干下去,那就必须从现在开始考虑这些问题了……”

第一步,他让她申请调去行业组。

以她两年排名第一的评分,这个目标很顺利地就达成了。

于是,在IBD的第三年,丁之童开始在行业组跟着秦畅混。与产品组侧重于技术不同,行业组从承揽阶段开始负责交易的整个流程,更侧重于面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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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秦畅让她去观察周围经理级别的同事平常都在做些什么,哪些技能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而她现在没有。

丁之童一律照做。她很快发现,虽然自己英语不是母语,在美国也只上了一年半的学,但写材料已经不是她的短板了。“非常重要,但她却没有”的能力是领导力和待人接物。

那段时间,她总是在观察同一个项目组里的Associate和VP如何跟客户打交道,尽量争取机会参与其中。

而领导能力更难了一点,她自己已经在地下室,领导谁去?

外国人,留学生,没关系,没背景。最后,她还是走的了秦畅的那条路,只是更进了一步,把自己三年经验总结成了一套系统化的培训流程,帮助新入职的分析师,甚至实习生,快速进入角色。继秦畅之后,她也成了IBD最能协调团队的人。

凭着这个流程,入职的第三年,她又拿了最高分和一个优秀奖。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那么深刻地体会到,利他和利己真的不矛盾。

就像Wilson说的,2010年是个好年份,经济逐渐回暖,街上很多金融机构都在招人。而且就算留在M行,凭她过去几年的成绩,也有机会升上经理。

但秦畅却要走了。

他们从来没怎么聊过私事,丁之童只知道秦畅结婚很早,太太是他大学里的一个美国女同学,两人有个女儿,已经上小学了。

在她的印象中,秦畅手上总是戴着婚戒,办公桌上放着全家福。照片里三个人,一个是他,展臂搂着身边一个非常漂亮的金发女人,两人中间还挤着一个圆脸大眼睛的混血小女孩。

鉴于亚裔男子在北美择偶的劣势,一般人第一眼看到这张全家福大概都会想:哇!这个平平无奇的男子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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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之童也开过脑洞,觉得这也许就是秦畅说过的那个“意外”。他本来打算读博,在大学里做一辈子研究,“意外”发生,所以才决定出来挣快钱了。

但那个时候,秦畅已经离婚,手上的婚戒没了,办公桌上的全家福也换成了女儿的单人照。这改变无声无息,丁之童甚至不曾注意是哪一天发生的,直到他又来约她吃早餐,告诉她,自己打算离开纽约去香港了。

那一刻,丁之童脑中又是当年秦畅带她来这里的情景,记得他对她说:我不想请你喝鸡汤,但你得先活下来,真的就是survive。或者换一种说法,更长久更有效地挣钱,并且活下来。

秦畅显然也想到了那场谈话,轻轻笑了笑自嘲:“我从前跟你说的那些,恐怕我自己也没能做到。”

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跟她说起私事。

丁之童的脑洞是对的,刚刚结束的这一段婚姻就是他说过的那个“意外”。他的前妻来自于一个典型的wasp家庭,两人决定结婚之后,头一回上门拜访,丈人丈母娘看到他,直接拂袖而去。

就是这么浅薄的理由,他想要证明自己,想要给妻女更好的生活,让他放弃了读博,出来挣快钱了。而那个每周至少留一天给家人的准则,他努力去做了,结果却发现远远不够。

丁之童听着他说完,然后溃堤了一般,也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他。

后来回想起来,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决定似乎都是突然做出的。

她絮絮地说完,静默了片刻,又开口道:“我也没什么理由留在这里了,我跟你一起走。”

秦畅看着她笑出来,点了点头。